做这样的事情,穿这样的衣服,不为别的,单单是因为喜欢,好吧,这就叫做任性。
任性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因为任性是需要资本的,没有资本的人,还硬要玩儿任性这一套,后果必定不会是好的。方顺最为明白这个道理,因为他经常感同身受,他也是一个最为任性的人,今晚,他依旧任性,便是因为他有这份自信,有自信能够做好自己的事情。
离开小树林后,他直接进了一栋木楼,这栋木楼位于宋府后院的中心,无论是规模,还是位置,应该都很重要。
这栋木楼的下面是一处密室,这座密室很少有人知道,就连在宋府呆了很多年的丫鬟仆人都不知道,但是方顺知道,他之所以敢来,自然是已经做好了准备,他的目的性很强,直接就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
顺利地进了木楼,顺利地找到了进入地下密室的机关和入口,最后顺利地走进了一条冗长的暗道。这一连串动作,他很熟练,似是练习过了很多遍。其实他只来过一次,不过他的记性很好,能够将木楼中和密室中的画面深深地印在脑海里,虽然不是全部,但一些重要的地方他并没有忘记。
“咻!”
暗箭破空,很突然,很犀利,快似闪电,令人心生寒意。
紫袍男子脸上的表情微微颤抖了一下,脸色略显不安,因为这暗道中的机关和暗器已经被人动了手脚,和上次自己来的时候所记下的暗器位置不一样,这样的变化往往都是很致命的,之前的经验和记忆顿时在这里失去了作用。
但是他并没有乱了阵脚,如果单单是这样就能够将他困住,宋启又何必请齐飞出手助力。
从左侧不足半丈远的地方射出来的暗箭,是很难躲掉的,就算他的速度再快,反应再如何迅捷,都很难做到。正因为知道躲不掉,所以他也没有打算躲,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举起了左臂,凭借着耳边传来的声音准确地辨出了暗箭的方位,然后手臂微移,迎了上去。
“叮!”
很清脆的一道声音响起,金铁交杂,不震耳欲聋,却刺耳难耐,就像是一根金针以很快的速度落在一块儿钢板上,清脆不已,紧接着发出一阵嗡鸣,弄的人耳朵痒痒的。
“哎,我的新衣服啊!”看着衣袖上的一个小洞,男子脸上显出一抹伤心,就好似是自己心爱的人被人伤了一样,惹得他阵阵怜爱。
有了这次的经历,他刻意停下来,将两条长长的袖子挽了起来,但是露出的并不是两条胳膊,而是两个金属护腕,这也正是刚刚那支暗箭没能射穿他胳膊的原因。暗箭的箭头是特意用精铁做成的,杀伤力很强,但是他的护腕却是用比精铁还要坚硬的东西做成的,不光光是他的护腕,还有胸甲,护膝等等。
如果让齐飞知道他身上还带着这么多的重物,必定会吃惊的,或许还会收回之前对他的看法。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达到那样的速度,确实不容易,如果丢掉这些东西的话,他的速度必定能够再提升一个层次,就是不知道那样的话,他是否能够跟姑苏燕的御风术一比。
保护好自己的衣服之后,他继续前行,但是接下来他就小心谨慎多了,他并没有完全放弃之前的经验和上次来这里的记忆,依旧凭借着那些记忆摸索着前行。他能够确定,宋家不可能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将整个地下密室的机关全部更换,要做到那样的话,便意味着要将整个密室的构造进行重新设计和建造,这样大的工程量,至少需要半年的时间,或许,半年的时间也未必够。
事实上,宋启并没有重新建造所有机关,他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上了一些机关暗器而已,他甚至都不知道方顺曾经秘密潜入过宋家的地下密室,如果知道的话,他或许就不会将自己的计划设在这里,哪怕是设在其他任何对方不熟悉的环境中,都能够取得比设这里还要显著的效果。
这一点,方顺很快就发现了,原有的机关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只是里面增加了一些而已,而且可能是因为时间紧迫的原因,那些新打造出来的机关和暗器都并不如何高明和厉害,甚至有些毛毛糙糙,更有一些被他一眼就看了出来。
秘道中不断发出金铁交杂的声音,或如清铃,或如金锣,不断回响在冗长而又曲折的暗道里。原本处处杀机、昏暗幽静的地下密室,突然之间变得热闹了起来,就像是闹舞狮、玩杂耍的齐聚一堂,把这里变成了繁华的集市。
他身上的护甲不知是由什么材质铸成的,如果是单纯的黄金,在经受精铁利箭的这么多次冲击之后,怕也早就报废了,但是再看他身上的护甲,别说是报废,就连变形的地方都没有,上面也仅仅是有一些划痕和白点儿而已,而且这些痕迹并不明显,仅仅是一些表面上的变化而已。
这一路行来,他完全不是在探密室,就是在闯密室,几乎所有的机关暗器都被他触发了,但是没有一个能够伤他分毫的。当然,单纯靠着这身护甲自然是不行的,护甲护住了他身上最为灵活的部位,但是像头、脖子之类的重要部位,却是没有护甲保护的,当那些玄铁利箭以闪电般的速度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