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门红一还不是雇佣兵的时候,那年他还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才俊,在R本的樱花林间,看着自己怀中襁褓里的婴孩,欢心之下,有一位美女爱妻挽着自己的臂弯。
冷风萧瑟的春雨夜,樱花随风飘零,花瓣几乎洒满了整个树林的地面、小路。
那天晚上是孩子的百日,杜门红一准备带着妻子一起穿过樱花林去山下的木屋会见孩子的外公外婆。
可是雨点不断的随风没有章法的乱飞,就连能够遮住一家三口的雨伞也不管用了。
“樱织,你在这里看着孩子,我去开车,马上就回来。”杜门红一嘿嘿的傻笑着说。
他刚一划开格子门,爱妻眨巴着眼睛,望一眼外边的雨水,就温柔的说:“要不明晚去也行,下雨了,樱花林的路面也不好走,车子陷住就遭了。”
杜门红一一边穿木屐一边说:“没事的,就那么两里路,这雨要是没有风,我宁可打雨伞去,可是一郎不行啊,他太小了,这鬼天气,刮风弄的雨水乱飞,况且你家父亲大人脾气不好,万一生气不引荐了,那一郎的未来不久毁了么?”
“有你在啊!怕什么,等一郎长大,你教他不也一样吗?”爱妻抱着襁褓里的一郎站起来,她迈开步子,和服的襟摆蠕动般的细碎步伐缓缓来到门前,她一手抱着儿子,一手从一旁的墙柱上摘下雨伞:“冒失鬼,去开车也要打伞啊,一郎没事,他的父亲也不能因为淋雨感冒啊!”
杜门红一嘿嘿笑着挠挠头,结果伞,伸出一根手指触碰儿子的脸蛋,嘴巴里饶舌打着“啵儿”的响声。
“快去吧,人家睡着了!”爱妻樱织温柔的笑着。
杜门红一撇着嘴说了句:“这个贪睡的家伙!就知道麻烦你的母亲。”他摆摆手,“马上回来,在屋里里等着,我关门。”他滑动格子门关好,撑开伞朝院子外边跑去。
当时杜门红一的家是在山下樱花林的尽头,一个村庄的田边,大门是经常关紧的,车子总停在大门外的路边,方面每天直接开车去镇上的店铺工作。这是个有着循规蹈矩的国家,你的车子丢在路边多久,多不会有人来撬开车门把车开走,因为这里是农村,村警会每隔半小时就围着村子转一圈,穿着雨衣,骑着自行车,打着手电筒。
但是今天杜门红一要把车子开到院子里来,这院子的几步远,他也不想儿子和爱妻淋雨。
“哗啦啦”将铁门全部打开,走到面包车的车门处,脖子夹着雨伞,正要拿钥匙开车门的时候,忽然他看到樱花林的伸出火光冲天!
那是一郎他外公守山的地方,他的外公外婆常年在樱花山下居住,因为山清水秀,还有樱花林相伴,每天拉着猎犬到山里边巡视,这对爱心老人,在几年前有人进山受伤后几天没回来,他们就决定以后每天都要进山巡视一番,连村警都很敬佩他们。
“该死!出事了!”杜门红一来不及多想,他丢开雨伞,冲到大门口朝着屋子里的爱妻喊着:“樱织!樱织!我去看一下山那边出了什么事!马山就回来,你千万不要出门啊!”
妻子还没能听清,在樱织滑开格子门的时候,杜门红一已经将大门重新关上,并且“锵啷”上了锁。
樱织白皙的脸上突然现出了担心的神色,他蹙起眉头,看着身后的挂钟,已经是夜里的九点了,再去看院子的大门,她也注意到了院子西南角的方向有火光攒动!这下雨的夜晚,怎么还有失火的地方呢?难道是有人纵火烧山?
这时候的杜门红一还是个专门在镇子里卖铁器的店老板,一般多为刀具,他小时候经现在的岳父引荐,跟随易木族人学习铸刀,后来爱上了引荐人的女儿,看到这个勤勤恳恳的年轻人本本分分,就成就了连理鸳鸯,不到两年时间,杜门红一的刀具小镇上远近闻名,慕名而来的买家越来越多!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也在这个小事业的**期降生,取名为杜门一郎。
杜门红一的岳父名叫草雉介雄,他的妻子过门之前叫做草雉樱织,现在嫁过来了,按照习俗和规矩,改了姓氏为杜门樱织。
不久前,三口组的一个分会,他们慕名前来购买杜门红一的砍刀,当时大伙都换了朴素的休闲衣裳,也都没有显露纹身,并且问价的时候也很和气。
“有多少来多少,希望能便宜一些,买的多,不是就应该有赠品吗?呵呵,我们是用来巡山防身用的,最近鬼目山里的熊又出来害人了,大家巡山,光有枪是不行的,所以……”
杜门红一看他们来了七八个人,却要一下子买走店里的两百多把砍刀,这都是用来剁牛骨的砍刀,要这么多,就说上个月首都里的黑社会打架事件,警察已经有多次前来叮嘱过留意这帮人了,遇上一下子买走很多砍刀的人,一定要先通知警察,确定不是用来打群架,才能卖给他们。
虽然很为难,但是杜门红一也不想得罪人,于是就卖给了这帮人,还说几天后会如期把上下的一百多把打造出来。
结果那个领头的人说:“可不可以帮我们铸造黑色的刀!”
杜门红一婉言推辞,说自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