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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他不是一个混蛋(1 / 2)

“对了洛助理,你会吹笛子弹古筝拉二胡吗?”

唐宝忍不住好奇问道,如同好奇宝宝,他觉得御姐之所以被那么多好汉神往,一定是多才多艺的才女。

虽然在山上无聊时看过那本叫《美女之近身高手》的书,不过那该死的菜鸟作者黑山宝并没有详细描写啊,特么,只说御姐浑身优点,身材丰满叫声洪亮很容易牵手,至于才艺方面的吹拉弹唱则很不负责的一笔带过。

万恶的菜鸟作者,唐宝简直就想把那作者抓起来暴揍一顿。

“啊??吹笛子弹古筝拉二胡?”洛春莲被唐宝问的脸色一呆,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问起这个。

但她也没多想,有些不大好意思的点头说道,“我不会弹古筝和拉二胡,倒是牧笛在大学里有学过。”

“不是吧,你真会吹?”唐宝顿时激动了。

想不到,站在他面前的洛助理就是传说中的极品御姐啊。

而之所以让他如此激动的是,因为那本书上有说过,但凡极品御姐,皆是一推就倒……咳,是容易牵手的对象。

“不知道洛助理会不会是九大天阴之体中的一种体质,如果是的话,那就太好了!”

强忍激动的情绪,唐宝忍不住又想到,“师傅似乎说,如果没有九大天阴之体的特殊属性调和,我那先天性的九阳体终有一天会慢慢将自己焚尽死亡。”

一念及此,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沉重。

饶是九阳体有强悍的练武天赋,可是物极必反,九阳体亦是个极其要命的隐藏炸弹,如果不是这二十年师傅四处搜罗药材,帮他调和体内刚阳的力量,恐怕他早就挂了。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急切的想和美女牵手的原因了。

他不想死,想找到九大天阴之体。

他多想和外面的人一样生活,能和心爱的女孩儿手牵着手看月亮数星星,而不是一辈子就生活在狂风呼啸酷寒无比的深山老林。

所以也就不难明白,当他发现洛春莲这个牵手难度系数小的极品御姐后的激动心情了。

“那个,唐宝你没事吧,我只是会吹而已,又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你犯不着激动成那样子吧。”

看着唐宝激动的样子,洛春莲无语。

“额,没事没事,我只是特别崇拜那些会吹乐器的人,洛助理,要不有空你吹给我看看呗。”唐宝充满期待,这可是二人独处的好机会啊,嘎嘎,一定要找机会把手牵了。

听到这话,洛春莲成熟动人的俏脸微微浮出红霞,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声说道:“好的,不过我不太熟练,到时候吹得不好,你可千万别怨我啊。”

“别怕,你一定行的。”唐宝小鸡啄米狂点头,兴奋无比,很期待那一天尽快到来。

“哎呀,光顾着和你说话,差点忘了时间,我得走了,再不走就赶不上公交车了。”陡然,洛春莲失声叫道,旋即抱歉的说了句,便拎着包包行色匆匆的走了。

“不是吧,难道总裁助理的薪水很低吗?洛春莲居然还没有车?”目送洛春莲走出助理办公室,唐宝忍不住嘀咕道。

不过,这也突然给了他提醒。

“哎,看来,为了革命早点胜利,宝哥我得赶紧学会怎么开车啊,这样就可以开车送御姐回家了,顺便在车上让御姐给俺吹吹笛子。”

想想这事,唐宝就恨不得立马学会开车。

“在车上吹笛子,什么乱七八糟的。”就在这时,一个清冷的声音在唐宝身后响起。

声音虽然冷淡,但动听无比,根本不用回头,唐宝就知道来人是谁。

苏清岚。

“没,没什么,只是想尽快把车学会了,我觉得作为你保镖,不会开车简直就是一种耻辱。”

唐宝回过头,看到苏清岚那张美的几乎让空气都凝固的绝美容颜,心下不免有点小心虚,于是他赶紧找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并用义正言辞的口气道。

美女怎么看都养眼,何况是东海市第一大美女苏清岚。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换掉之前的紫色职业装,穿着一件齐小腿肚的淡绿色连衣裙,长发随意散落在肩上,眼神不冷不热的站在门口,庄重婉约却冷艳出尘的气质无形中散发着强大气场。

难以想象,一个才二十岁的女子,却有这等修养,假以时日绝对是高高在上女王级别的强势女人。

在唐宝心中,毋庸置疑,和苏清岚牵手是最想要的第一选择,不过这个难度系数太高了。

至少,从来还没怕过什么人的唐宝,在面对苏清岚时,心里总有种老鼠见了猫的感觉。

这或许就是冥冥中的天敌,一物降一物吧。

“你想学车?”苏清岚不可思议的看着唐宝,旋即又点点说道,“你能有开车自觉性最好,这样吧,明天我帮你联系一家驾校,上午的时候你可以不用呆公司,去驾校练车。”

说起来,苏清岚原本心里憋着一肚子火,其一是唐宝之前当着她的面骂爷爷,其二是这混蛋刚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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