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旺这个家伙,长得倒也膀实,模样也不赖,就是有点木讷。用现在流行的一个词形容,就是天然呆。
不过为人却重情义,又没有什么机心。所以我把他介绍给老万后,老万也很喜欢。高中时我们三人经常趁月末凑到一起玩耍。
高中毕业后,他去学习理发。后来仅仅通过电话联系,不逢年过节,我们也见不上几次面。
没有想到,我工作后第一次理发就遇见了这小子。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啊。
三年不见,他已然出了师,并跳槽到老胡的理发店成了一名美发师,每个月至少可以拿5K。倒让我羡煞不已。
这一次本来我还打算叫他一起出来喝酒来着。不过因为周末。剪头发的人比较多,他脱不开身,所以没有来。
如果仅仅是因为林旺的关系,我跟老胡的关系,顶多也就算个普通朋友而已,他犯不上为了我的事出头。
我跟老胡的交情,还要从那次理发开始。
那天我去理发,意外见到了好久不见的林旺,喜不自禁。
而老胡看在林旺的面子上,亲自操刀。
不知道是不是久疏战阵的关系,老胡在替我修鬓角时,一剪刀将我耳朵后面的皮肤剪开一道口子。
开裂的皮肤明显感觉到金属的冰冷。一股温热的液体在耳后蜿蜒流淌。
当时的景象,把老胡吓了一跳。如果是手术,医生完全可以用医疗事故来推搪,但是剪个头发能剪出创伤,就让人有些无法接受了。
所以老胡当时想得是如何向“上帝”解释。
而我当时依旧在看一份杂志,别说哼,就连手都没有抖一下。仿佛这一切都不是发生在我身上一样。
所以老胡愣住的后半段时间,一定是被我这种淡定镇住了。
我总觉得自己是神经和意志的坚韧。老万却常说是我末梢神经坏死。总之我对于一些疼痛,有着一种近似于免疫的抵抗力。
我不是感觉不到疼痛。只是,难道你叫出来或者跳起来就不疼了吗?显然不是。那么,徒劳的叫喊和剧烈的反应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我可以在悄无声息中,忍受住别人无法忍受,只能宣泄于痛呼之中的痛苦。
比如有一次我走路时碰倒了一只刚刚烧开的热水壶。滚烫的热水顺着我网鞋的窟窿便灌了进去。
但是我的第一反应不是先跳起来,而是慢斯条理地将水壶扶起来,然后才一屁股做到床边,慢慢脱鞋摘袜子。当时我的整只脚背满满都是水泡,大脚拇指首当其冲,顺着袜子还带下一大块被烫熟的死皮。
当时老娘目瞪口呆看着我做完这一切,表情与那时的老胡如出一辙。
然后,然后我就因为那只暖瓶被老爹揍了一顿。
“哥们,你,你不疼?”老胡问道。
“屁话”我笑着回应道“你试试?”
老胡又愣了半天,才竖起大拇指:“有种,对自己都这么狠,我喜欢。”
事后,老胡非要请我吃饭,说是对我的补偿,并拉着自己的几个同乡和林旺作陪。我推辞不掉,只好去了,酒桌之上,杯到酒干。
林旺知道我酒量,加上这小子酒量不深,喝两瓶就醉了过去。
老胡几个却着实被我镇住了。
“厉害,佩服”老胡再一次伸出大拇指。然后就倒在酒桌之下。
庆幸的是,那顿饭不贵,我又早有准备,所以到最后,还是我结账。
第二天,老胡跟林旺要到我的号码,连连道歉。
也就是从那以后,我跟老胡才论了交情。
跟老爹不同,我这个人虽然外冷内热,但是交友广阔,随便拉过个人分分钟都可以打得火热。
这也是我自认比老爹要强上一点的地方。尽管后来我发现,其实,还是太自以为是。
老爹有很多事情,还是现在的我所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