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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先动手了啊(1 / 2)

周围桌子的食客早就见势不妙躲开了,却没有躲太远。中国人向来喜欢看热闹。个个都抻着头,切切私语。

看热闹的不怕事大,其实很多时候,事情都是这些看热闹的给撺掇起来的。何况现在还有好多人喜欢拍照,有图有真相,当事人想躲都躲不掉。

周围一下子就空出了好多张桌子,只是这下已经用不上了。

我想老板听到老万那句话一定是欲哭无泪的

“什么叫不管赔,你们还讲不讲道理。”

屁话,讲道理的话,还要打架干嘛。

“我曹,你们嚣张个屁,动手”

领头那个家伙见小弟叫的如同杀猪一般,当着这么多人面,怎么肯罢休,话一出口,那些本来就蠢蠢欲动的家伙们便纷纷招呼了过来。

而领头的那三人,却很默契得谁都没有动弹。

我向来不会轻视任何一个敌人,但是他们三人的举动,却委实无法让我高看一眼。

这种事,一些真正的“大哥”自重身份,自然是不会出手的。

而这三人不过只是一群小混混的头目,遇到这种事不率先出手,鼓舞士气,拉拢人心,实在是一个极大的失误。

再者,如果他们先动手,把面前的桌子掀过来,那我跟老万一时间肯定会选择闪躲,这样一来,不免就落了下风。

而他话刚出口,老万便抢先掀桌子,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掌握了先机。

而且老万掀桌子的方向也有讲究。

他如果对直将桌子掀出去,将那一圈人切割开,那么在很短的时间内,我们必然就会陷入腹背受敌的不力境地。所以他将桌子斜着掀出去,那么在一段时间内,我们后背的方向就可以不做考虑了。

这一切,仅仅有经验是不够的,还需要有敏捷的心思和极强的心理素质。否则是考虑不到这么周全的。

而老万随手抓过一个人便打,没有擒贼先擒王,也是有讲究的。

中国人最讲究的是什么?面子。

打了小弟,只要当大哥的弹压一下,再安抚一下,便可以将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老大不再追究,那么这事就这么揭过去了。

而如果打了“大哥”,那么跟这伙人的梁子就是一个死结。一定要有一方先被收服才算完事。

不过我估计老万这家伙八成不会想这么多。他不选择打“大哥”的原因肯定是嫌远,懒得浪费功夫。

其实作为马仔,也是需要头脑的。

至少在没有占据绝对上风之前不要靠对手太近。

老万手里捉住这个家伙便是犯了这个忌讳。

不管是身材还是力量,不管是经验还是眼光,老万都足以将他压制得死死的。

从他被老万扯住头发那一刻起,已经注定了他悲惨的结局。

那家伙被老万扯住头发拉成一个直角,崛起的屁股仿佛在等着别人去爆菊一般。

老万可是老手,小退半步,一膝盖就向着他的面门狠狠冲撞了上去。

一力降百会,老万的力量远胜于他,所以那人下意识叠在一起去阻挡的两只胳膊基本上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

鲜血顺着他的鼻子就滴落了下来。鼻子是人身体最为脆弱和敏感的部位之一。受了这样一击,他那软骨组织的鼻梁基本就算报废了。而且,鼻子上的末梢神经传回去的疼痛感觉势必会与他大脑发出的反击指令有所冲突,至少也会延缓一到两秒。而在这短时间内,老万拳头抬起落下的频率完全可以比拟一台柴油机的压缩冲程。

这群小混混毕竟也不是毫无经验的小菜鸟,已经有两双拳头奔着老万面门罩来。

这个时候我跟老万之间的默契便体现出来。对于这两只拳头,他视若未见,而我早抢先一步,一个闪身挡在了老万面前。

我的个头本来就不高,一猫腰,便轻易避开这两只势大力沉的拳头,同时猛跨出一步,左右双拳齐出,借着这一步之力,将全身的力量都凝聚到我的两只拳头上,抢在那两个人接触到老万身体之前,两只铁拳已经重重轰到他们的小腹。

两个人登时如同被油烹过的虾子,不由自主弓起了腰。我借势一左一右拉住两人衣领,重重向后扽去。身体也受到同样强度的反作用力,瞬间便越过这两人,迎向了其后面的人。

而这两个人,便交给老万同志了。

老万同志并没有辜负组织的厚望,他手里的那个家伙,已然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人的脖子后有迷走神经和颈动脉,而颈动脉若受重击,造成阻塞,会导致人大脑缺氧,进而昏厥。

若说起来,用手掌砍会比拳头接触面小,所以压强更大,成功率也更高一些。不过老万这家伙一直固执得认为,用拳头更能发泄其心中的怒火。

老万的手法,虽然并不能百发百中,一击中的。不多架不住他这无差别的全方位覆盖,而且还是多次打击,瞎猫也总能碰上死耗子。

所以他的对手就算没有昏迷,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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