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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细节管理的第二重罪——我罪(二)(1 / 3)

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我们又不是管理者,细节管理和我们老百姓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吧。

上面刍狗的论述貌似针对特权管理层而发的,与广大民众没有什么样的关联性,其实实体管理和细节管理的体制和我们所有的个人存在都密切关联。

为什么说细节管理第二重罪是“我罪”呢?

其实实体管理和细节管理的体制的长期实行的效果就是对社会上上下下的所有存在对象的“我”,都是一种严重的禁锢和扼杀。

首先,是特权垄断的体制让社会绝大多数民众都没有社会存在感,直白的讲就只是统治者的奴仆、傀儡、棋子、工具、顺民“产品”;只会盲听盲从、愚忠愚孝(绝对的服从和完全的效忠特权者个人),不允许有各自的自主和自由(没有自己的“我”)。

其次,上面刍狗说过,所有的“中我、大我”体系都应该是由很多“小我、私我”共同叠加构成的统一体系,如果个体的“小我、私我”都被禁锢、被扼杀掉了,那么所谓的“中我、大我”也就是一个没有存在价值的空壳,或者沦为极少数特权者个人的“私我”;无论哪种情况都是对各种系统的“我”的严重损害,故称之为“我罪”。

比如,在殖民侵略的年代,100多人的西班牙侵略者就可以让拥有上百万人口的大帝国彻底毁灭,这100多人既不是有什么样的神奇异能,也不是骁勇善战的军事天才,纯粹就是流氓加文盲的强盗队伍;却可以创造如此以少胜多的战争奇迹!为什么貌似强大的印加帝国如此脆弱呢?是国王一个人的原因吗?还是全体国民太过于愚昧盲从呢?

我们假设这100多人的强盗队伍逮捕了美国总统,结果会怎么样呢?

会因为控制了美国总统就可以轻易控制整个美国、随意的宰割美国民众的生死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为什么呢?

因为美国是一个崇尚自由和民主的国家,即使是美国总统自己想要通过什么样的法案,也必须经过国会的批准,也需要考虑民众的意愿和法律的准则。

虽然一般在任的美国总统拥有很大的权利,但是这些权力并非是总统个人的权利,是需要受到很多监督和制衡的,总统和政府都要受到法庭的监督,总统自己触犯了法律也一样会被送进监狱。

也就是说,国民平时都可以拿总统作为调侃的对象,根本不会对总统个人盲听盲从、完全的服从;即控制了美国总统,也根本无法让美国民众屈服,只会遭受更大的打击。

假如印加帝国的国民都拥有美国民众的高度自由和民主的思想意识,会遭受毁灭的命运吗?

因此,印加帝国被100多人给毁灭了,不能够单方面怪侵略者可恶、可恨,认为印加帝国的国民可怜、可悲;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国家上上下下的“我”极度脆弱,才造成这种被“大我”(国家)轻易被毁灭的悲剧历史。

直白的讲:“我”是一种整体叠加态的系统,包含所有系统中的一切具体存在对象个体,即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密切相关的,并非只是特权管理层。

正所谓: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养成习惯,习惯决定命运;实体管理和细节管理的体制不仅仅是权力和财富的集权垄断,同时也是社会思想、行为、习惯的固化、僵化。

也就是说,“我”管理我的身体,管理我的一切;一切有灵性的事物皆有自己的“我”,皆有自己的管理;因此可以说:管理无处不在。

只要有“我”就有管理现象,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我”,也都会不同程度的被实体管理和细节管理的体制所洗脑、同化;即和社会每一个人都密切关联。

广义的讲,万物皆有灵性;哪怕是一个石块,也有自己的“我”;何况人类自认为是万物之灵的人自己呢?

什么是灵性?

灵性是上帝的神性体现。

体现在一个物质系统中就是该系统的“我”;而“我”的存在就是使得该物质系统可以融贯统一,或者说“我”就是该物质系统的主宰者、管理者。

因此,所有的人都是不同程度的、不同层次的、不同等级的、不同形式的管理者;或者说,只要有“我”就必然会有“我”整体系统的管理现象。

一个人在企业里面是最受气、最没有地位的小卒子,可他回到家可能是家里最大的管理者(家长);一个县长在中央大员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小兵,但是回到自己县政府却是所有官员的老大……

有能力的父母是不是把自己孩子的一生都安排好了,学校的领导和老师是不是把学生一年的课程都安排好了,公司的老板是不是把员工的工作细节流程都安排好了……

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管理,小到家里卫生的打扫,大到国家的治理和国家之间的竞争和纠纷;都需要各种各样的管理来完成。

人的管理要效法神,神的管理是无为自治;神厌恶细节管理;每一个物质系统中的都有自己的“我”,“我”就是该物质系统的神,只要进行细节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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