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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天诛地灭(1 / 2)

第一节天诛地灭

上帝的末日审判:

现在社会上流行一种世界末日的说法。

究竟有没有世界末日?

世界末日是指的什么?

究竟有没有末日审判?

上帝创造了世界又为什么要毁灭世界呢?

第一、天诛地灭

据说一个城市或国家触怒了上帝,上帝要毁灭它之前还要化身百千个需要帮助的人去最后试探和考验人们;如果人们都无法无天、横行无忌,都不知敬畏天地神明,大家彼此也没有同情心和爱心,也不会去帮助、救济他人;他们骄纵狂傲,极端贪婪、自私自利、迷乱奢侈而又冷血无情;那么上帝就用大洪水或山崩地裂等方式来彻底毁灭它。

如果还有好心人能关心帮助、救济他人,让上帝化身需要帮助的陌生人的能够得到救济;上帝就会认为他们还有药可救,那么上帝就会取消灭世的决定。

我们先不要追究这样神话故事的科学依据,而是探寻故事背后的道理:

打个比喻:有一个暴发户非常富有(财富的来源先不追究),而周围的邻里乡亲却非常贫穷;但是该暴发户却很刻薄自私,他自己的生活极度奢侈豪华,却从不愿意接济那些需要帮助的穷苦人家(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同时对于国家政府又千方百计的偷漏税,或从来不向国家政府纳税;他认为所有财富都完全属于自己的,凭什么拿出来给别人分享,给国家奉献(纳税)呢?

这样非常富裕(有余)的存在就变成一种孤立的、脱离社会的存在了。这样于国于民都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了;既然是于国于民都没有用处的暴发户,国家肯定会想办法拿他开刀,民众也会想法打击、打劫他以分得利益。

这样,他就很难长久安全的存在于社会中,早晚会被来自上方(国家政府)或下方(下层民众)的力量毁灭。

为什么刍狗要把“我”的最低层次定义为“产品”(物境)呢?

就是因为每个存在于世界、或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个体存在,肯定要对世界、对人类社会产生一定的作用影响,形成一定的存在价值和意义。

从市场经济的层面讲,你首先要为市场创造出一定的价值(具有使用价值),然后才会形成和价值相互对应的价格、或价值回报;如果你的存在对市场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或者只是一味的破坏、危害市场的存在,那么肯定也会被市场淘汰或被排斥出去。

简单的说,如果你让其他人都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那么对于其他人而言,你也丧失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了;既然你在他们环境系统中已经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了,但是你却还长期存在于他们的环境系统中,他们肯定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长期存在下去;于是就会想方设法的把你排挤出去、消灭、毁掉。

这就是刍狗上面说的关于“我”的概念:任何一个“小我、私我”个体都是存在于更大系统的各种各样的“中我、大我”体系之中的;当所谓的“公”(中我、大我)与个体的“小我、私我”没有任何关联可言的时候,那么对于个体的“小我、私我”而言,这种所谓的“公”也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我们现在社会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恐怖事件,一些人无缘无故的就袭击、伤害周围的群众;究其原因之一就是缺乏社会存在感,没有社会存在感也就没有公共环境维护的意识和责任感,才会对“公众”肆意的伤害。

同样,如果个体的“小我、私我”对所谓的“公”(中我、大我)没有产生任何作用影响,没有任何付出和奉献(即没有产生任何社会价值);那么这样的“小我、私我”对于所谓的“公”而言,也同样丧失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当然,这里面还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下面将要讲述的,因为实体管理和细节管理的体制让极少数人高度垄断所有的社会权利和财富,让社会大多数人都变成了多余的存在、可有可无的存在、甚至毫无用处的存在;这样所谓的“公”(中我、大我)只是极少数个人的“私”而已。

比如,在一个私企里面99%的财产和权力都完全归老板一个人所有,员工们无论如何拼命工作也不可能富裕起来,而且随时都可能被老板解雇;这样企业中的员工就很难产生企业的归属感,因为整个企业都是老板个人的。

另外一种则是很多人连“产品”都不是——即对社会的“公”(中我、大我)没有任何使用价值,自身也没有任何价值可言;这样的“小我、私我”也是“公”(中我、大我)所无法容忍的,所以也会被“公”所排斥。

比如,在一些企业里面总有极少数混饭吃的人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到处捣乱,他个人对企业没有任何贡献,却要获取大量的薪资报酬;这样不劳而获的人长期存在下去,不但企业领导不允许,连那些辛苦付出的员工们也不会愿意;所以这样的人存在不久,就会被踢出企业团体。

现在我们把这个比喻推广一下:

假设这个暴发户是一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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