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迟的行李箱在大厅滚过,留下空空的声音,大厅的人陆续离开,空空的声音在大厅越发显得空虚,直指最空虚的内心深处。
林小檬看着宋迟从出口离开,心里渐渐变得酸楚。
这次,是我放手的,对不对?为什么林小檬问自己话的时候都没有回应。
林小檬后悔了,后悔刚才对宋迟那样。如果时光回到三分钟前,林小檬会把诸如“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只要我默默喜欢你就好了”这样略带肉麻的话说出来,她确定那时候她一定会脸红,但是没有关系。恋爱,哦不,尝试恋爱本身就是一种容易催发副交感神经兴奋的活动。现在已经没有补救的办法了,何苦?
林小檬飞快地冲出大厅,以她当年跑八百冲刺的速度。
宋迟的背影在车站的一个角落闪过,这时候,林小檬残存的一点矜持已被消耗殆尽。
“宋迟!”林小檬终于喊了出来,定在出口。眼角挂着晶莹的泪花,在灯火明灭之间忽闪着,像只彩色的蝴蝶。
看到宋迟停下脚步,背着她。
林小檬追上去,喘着气在宋迟面前站住。
宋迟的目光掠过她的头看着另一边。
沉默。
还是沉默。
继续沉默。
夜晚的风真冷啊,林小檬打了一个哆嗦。
“干嘛?”宋迟淡淡地问,这仿佛是林小檬从宋迟口中听到的最简练最伤人的两个字。
干嘛,林小檬也在想这个问题。
她不是纠结一天了,要把想说的话在今晚趁宋迟送她的时候说出来吗,否则她会憋死,就像雨天张着嘴的鱼急需要一口氧气。为何,现在一点勇气都没有了?还是在已经猜到他的反应之后而选择烂死腹中?
“哦,我想外边太冷了。”林小檬说着把手套摘下来戴在宋迟的手上。
宋迟拧着眉缩着手难为地说:“太小了。”
林小檬下定决心,就算把手套撑破也要成功地戴到他手上。
她的手出奇得冷,而宋迟的手却是热的,实实在在地热,不掺任何个人情绪地热。林小檬不敢抬头看宋迟,她害怕她看到宋迟一脸冷如冰窖的表情之后后悔自己放下自尊跑出来找他。她是一个多么骄傲的人啊!严密些说,她原来是个多么骄傲的人啊!
说也奇怪,哪个人不是,遇见自己喜欢的人之前,骄傲的像城堡中的公主。偏执的以为只要想爱,就会得到喜欢的人。仿佛天下所有同龄的异性都该将你捧在手心似的。正如周杰伦给那个奶茶做的广告。那时候,真可谓勇气可嘉,看到不喜欢的情书,直接扔厕所垃圾桶。用李玲的话说就是,当手纸都不合适,因为那上边有我的名字呢。原来,每个女生都干过同样的事情,认为爱情是一件唾手可得的东西,甚至可以说,这盘爱情大餐想要与否都还要取决于自己当时的心情。而遇见喜欢的那个人之后,什么事情都变了。原来,所有的事物都不是唾手可得一蹴而就的,就比如人人追寻的唾骂的希望得到而又屡次擦肩的——爱情,或者准爱情。遇见喜欢的那个人之后就会变得自卑,害怕自己不够好,时刻担心何时会被对方踢出局;或者,压根就没有进局的可能,像比赛一样,根本不可能冲击总决赛,因为你连复赛都进不了!
“想什么呢,快进去吧,别错过车。”宋迟左手搭右手摩挲着手套,那样子很像一只迷路的北极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