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秋来,草落花开,一座木屋一垄汪田,一座山岗一条清河,一个孤人,一座孤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煮一壶清茶,唱一首清腔。
“今天又是大年夜,老头子,陪了你三年,现在是我该走的时候了!”
孤坟边清明吊,迎风招展,两颗四季常青树已经枝繁叶茂,树下一个声音在这片山清水秀的高岗上独自自言自语。
“你最喜欢的烟草,我已经给你种了这么大一片,你喜欢清静,这里有山也有水…这里还有有清风高岗也有虫鸣鸟啼,想必你也不会感到寂寞…最主要的这里还有你最喜欢的大妹子,不时的在对面的山上唱着山歌,我替你把过关了,歌美人也美!”
“但是,你别没事出来给人姑娘吓跑了昂!…”
“你也别怪我以后不能常回来陪你,等到我把所有的事都了解了之后,我就回来不走了,在这里陪你过完下辈子!”
“今天是该高兴的时候,多喝点,暖暖身子!”
自言自语,语气淡却饱含浓浓的不舍,但是我又不得不走,因为我不甘,想必老头子,以你那火爆脾气,也不会甘心吧!
“好了,罗胖子,我们走!”
将罗胖子带来的几壶好酒全部孝敬给老头子之后,我起身拍了拍泥土,然后招呼着罗胖子,一起从山间那条我一个人踏出的小路走了下来。
这里是一处高高的峭壁之上,山下是川江的支流,水流量不大,但水势很是湍急,水临峭壁,峭壁的顶头就是我和老头子居住了三年的地方,而我从来没有走出过这座大山,也就是说三年内,我没有离开老头子身边一刻。
因为我知道,我终究是要下山的,下山之后迎接我的不会是鲜花和掌声,而是一条充满杀戮的不归路,说不定哪天我就回不来了,怕老头子骂我不孝,所以我一刻也没离开。
而我之所以没死来到这个川中腹地,山清水秀,人迹罕至的地方,原因就是我交代罗胖子的事情,他没有含糊,不然我早已经陪老头子一起祸害地府去了。
一切的根源只是因为,那天我心里想着怎么弄死血魔龟魔的时候,脑袋灵光一现,想起了一个人,一个还欠着老头子半条命的人。
无名当铺的孙掌柜,也就是那个养鬼蚁的上代影魔!
当时我十分不确定他会不会来,所以我也只是赌一把!
这个世界上,除了你自己的父母外,不会有别的任何一个人会完全的围着你转,尤其是像孙掌柜这样的人,所我当时对罗胖子是两手交代。
孙掌柜如今做的本就是修行界信息的买卖,我压根就不相信我们家那天的发生的事变他会一点也不知情,他没有来报个信,应该是因为他只是欠了老头子半条命,价码不够,做生意的都是商人,商人的天性就是无利不起早,他如果前来也许会搭上他自己的一条命,所以风险太大,他很有可能不会做这种亏本的生意,更何况他已经退出了我们这个圈子,只想过自己的安稳日子。
他能来,那是情分!他不来,我也无可厚非!
但是,我当时只能靠他,别的有分量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他必须要来,不来我就玩完了!所以,我加重了一些注码!
“如果他不来,你就告诉他,血魔在这,并且已经昏迷不醒!妥妥一刀子下去,他连防抗都不会有一点!”
这就是我当时交代了罗胖子一句话。
我就不相信一个人,在听到自己的生死仇敌,大仇得报的机会近在咫尺时,他还能稳的住。
想当年他是何等的威风,现在又是什么田地?对!事实上是他的儿子背叛了他,但是谁又能知道,当年他那个混账儿子有没有受到了血魔的蛊惑?
就算没有,那么他儿子再混账,那也是他的亲生骨肉,血魔宰了他儿子这件事,那已经是铁定的事实。
杀子之仇,焉能不保?
所以,我赌对了!
我失去意识后的事情是罗胖子告诉我的,而罗胖子为何知晓,是因为孙掌柜告诉他的,但是为什么孙掌柜会多嘴多舌告诉罗胖子?
因为,那天孙掌柜去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而我的状况,直接将他吓住了!
对!当时的我把一个混迹江湖一辈子的邪派大拿给吓住了!
他看到我的时候,整个场面已经不能用惨烈来形容了。
当时,整个寿材铺已经完全的被夷为平地,连一颗墙砖都没有,并且周围十来户人家也完全消失。
对此,我只能说一句:老王,我不是故意的!
我当时浑身上下长满了黑毛,血水顺着毛发一缕一缕的向下滴落,血水几乎将脚底完全没住,最恐怖的胸口破了一个大洞,影约间能看到黑红色的心脏在收缩跳动,但我就是不倒,两只红的泛紫的眼睛,宛如两颗灯泡,直射而出;两手之上依旧拿着已经断裂了的阴木棍,阴木棍上金光闪耀,虽然人已经几乎完全脱力,但依旧佝偻着身子蹒跚着脚步向着莲花生缓缓走去,整个人的气势霸道桀骜并且狂暴,给他的第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