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呐,准备些吃的过来。”
“我要吃你们这里最贵的,最好吃的。”唐麦在胡离开口之后,加了一句。
胡离闻言又是一笑,“要最贵的,最好吃的。”
“你想问我家买米吗?”唐麦趁着饭菜还没上来,故意问道。
“非也,非也,在下只是想和你合作。”
听到这话,唐麦脑海里的一条线突然连了起来,眯着眼睛望向了胡离,随即笑了起来,“叔叔,那个偷了我义父的地的人,是不是你?”
胡离一愣,断然没想到唐麦竟然如此聪明,他原本就以为她比一般的小孩子早熟一点儿,聪明了一点儿,随即摇着扇子笑道,“小姑娘,我这可不是偷,那地是我用了好几千两银子买来的。”
“你想要我义父赚钱的方子,所以,你故意买我义父的地,就是想让我义父去找你,结果义父没有去找你,去找了县太爷,被打了一顿,现在还走掉了,不回来了,所以你就来找我了。”那块地那么偏僻,现在这个时候,除了她,鬼才要。
胡离一噎,好像又被猜中了,望着唐麦的眼神越发的不可思议。
“你是不是想把我绑起来,然后写信给我义父,再和他谈条件?”
“喂,丫头,你还是一个孩子吗?”胡离的想法被唐麦一猜一个准,猜的他都坐不下去了,啪的一声合起扇子,就站起了身,不可思议道。
唐麦说到这里,笑容越发的灿烂,原来是来找她合作的,害得她还以为是哪个混蛋这么排挤她。
早和她说是合作的,不就行了?何必兜这么大的圈子,还搞了那么多的误会?不过也是,若是到时候是单雄找上门去的,胡离的优势肯定比主动送上门去的,要来的好。
但问题是那块地是唐麦的,而单雄直接去找了县太爷。
“叔叔,其实,我偷偷的告诉你哦,那些方子都是我给义父的,我手里还有很多很多那样的方子。是我小时候遇到的一个老爷爷送给我的。你要不要?”
“你手里当真有?”胡离闻言眼睛就亮了,再结合唐麦卖的那些米的事情,他越发的相信这件事和唐麦有关系。
“有啊。”唐麦很认真的点了点头,“不过,叔叔,你害我义父挨打,还坐大牢。你还害得我义父的客栈,没有人去吃饭了。”
“诶,那些可不是我干的。那都是县太爷做的事。”胡离急忙撇清了关系,要不是看事情越来越脱离他原先计划的轨道。
他也不会花那么多银子去找那个什么莫老神医的嫡传弟子去给县太爷的小妾治病,还要花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找到唐麦的下落。
想想那些银子,他就心疼。
“叔叔,要是没有你,县太爷就不会这样做了!”唐麦冷着小脸说道,“所以,我义父的事情,你要负责!”
“负责,那单记客栈的名声已经臭成那样了,你叫我如何负责?”胡离闻言惊叫了起来。
“很简单啊。”唐麦目露“凶”光,一脸“色”相的说道,“你可以给我义父银子,很多很多银子。给了,我就原谅你啦。然后,我就和你合作,把方子给你哦。”
“丫头,敢跟我讲条件,你不怕我把你给卖了?”胡离也看出唐麦的本质了,这个小丫头就是想从他这里敲诈到一笔钱。
想他十岁就进商场,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小的对手,问题是还被她敲诈的,没有反击之力。
“叔叔,你过来一下。”
“何事?”胡离见唐麦一脸奸笑的望着他,顿时警惕了起来,从来都是只有他用这种眼神看人的。
唐麦在胡离靠近后,仔细的观察了他的皮肤,还有他的长发,初步断定,这人真的是得了白血病,得了白血病的人,一般活不过四年,这人也不知道是第几年了。
“虚劳里急,悸,衄。”“五劳虚极赢疲,腹满不能饮食……内有干血,肌肤甲错,两目暗黑。”唐麦将胡离的症状说了一番,望着胡离道,“叔叔,你的胸骨后是不是经常会有压痛感?”
“你如何知晓的?”
“叔叔,如果我说我才是莫老神医的嫡传弟子,你相信吗?”
胡离仔细的盯着唐麦瞧了一会儿,摇了摇头,笑道,“不信,你年纪太小。”
“不信也没有关系啊。”唐麦不以为然的笑了笑,“叔叔,那我们说下你刚才说的那个什么合作的事情吧。”
人家都不信她,她没理由帮他治疗吧?
胡离原本是要和单雄合作的,没想到最后莫名其妙的和唐麦达成了协议。
他上次主动去找单雄,结果被单雄敲了一笔,这次设计让单雄主动来找他,结果阴差阳错的把单记客栈给弄没了,又被唐麦敲诈了一笔。
幸好,和唐麦最终达成的协议,他还算满意,他赔偿给单雄两千两银子,而他霸占的那块地皮归唐麦所有,唐麦把包子铺的房契给他看了,让他盖酒楼,菜市场的搭建也交给了他。
等盖好了,蔬菜之类的东西,由唐麦那边负责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