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落日城。
此城建于数千年前,乃是方圆万里修真之人聚集地。和凡人界类似,落日城南北百里,东西又百里,阡陌纵横,店铺林立。城中贩夫走卒、勾栏酒肆、当铺米店一应俱全。由于古城的悠久历史,不乏名胜古迹、巧夺天工建筑。端的是繁华无比。比起凡人界的泗水城,起码大了数倍不止。
一花衫青年,头戴璞巾腰缠玉带,面如冠玉,皮肤白皙,手拿一柄折扇,眼神淡然,轻松写意的行走在中央大街上。
身旁一略瘦少年,挽发杈簪、上包方布璞头,一袭对襟藏青色短衫,腰缠大带,脚蹬圆口布鞋,亦步亦趋的跟在花衫青年身后。一双清澈漆黑的双眸灵动十足,像个好奇宝宝似地到处东瞅西看,对任何事物充满了兴趣。
二人从打扮上来看,是一主一仆。不过看神情,花衫青年虽说极力表现的自己要端庄轻松,但从他双眸中还看得出一丝轻浮。反观小仆人,虽然一身短衫寒酸一地,但无论从内心还是表情神态,哪里有半点做仆人的觉悟。
大街上,非常繁华。人来人往,个个表情生动鲜活,人人脸上洋溢着幸福满足的笑容。逢人开口三分笑,互尊互让,友爱大方。
酒楼、当铺、米店、欢笑场,幌子迎风招展,灯笼红彤彤,烘托的无比繁荣。
买菜卖菜的斤斤计较,酒肆沽酒的大声赞叹,喝醉的狂士当街高歌、嬉笑怒骂,凡人界修真界,从外表看,哪里又有半点不似的之处?
修真界!
也有穷人和富人啊!
走马观花的二人正是于伯光和叶开。
为烘托和陪衬于伯光高大全、高富帅的形象,叶开果断摧残糟蹋自己,穿破衣戴破帽,尽量收敛自己的迷人勾魂之姿,努力适应矮矬穷的身份,力求把于伯光打造成一颗璀璨的老蚌珍珠。
越靠近城市中心,于伯光的脸色越是严肃,甚至带着丝丝忐忑。不像是去见心意中的佳人,更像是一个买不起房子去见丈母娘的傻女婿。
自从叶开认识于伯光后,这个整天标榜自己探花郎的光辉历程,号称泡妞无敌的采花贼,怎么看着好像是个未经人事的初哥?这一路的表现,让叶开大为怀疑对方的吹嘘到底掺杂了多少水分。
“咳咳……小叶子!”于伯光有些忐忑了瞥了他一眼。
“于大哥,您喊我?”叶开从沉思中惊醒,贱贱的一笑,努力适应狗腿子的身份。
“你看少爷我这一身打扮,可有不妥的地方?”于伯光有些‘赧然’的看着叶开,想让他再给自己指点下衣着是否得体。
“那个,于大哥……您现在啊,孕味十足,咳咳咳……不是,是韵味十足,那个穿着得体大方,翩翩风度、继往开来,前赴后继,为人民服务……”
“行了行了。”于伯光不耐烦的打断他的话语,“果然是没读过书,连成语都不会用,我就纳闷了,当初就你这样,怎能让欣雨夕倾心的?”
叶开贼贼偷笑,让老子扮下人,不占点口舌便宜,白瞎了我小气鬼的身份。
于伯光轻轻咳嗽一声,他不担心自己,倒有些不放心叶开。这小子满嘴粗话连篇,成语混乱错用,真不知道叫他陪自己来,是对还是错。千万不要给老子整出个大糗来,让老子也没脸见人了。
他想了想,不放心的叮嘱道:“叶开,从今现在开始,不要叫于大哥,要叫少爷,懂吗?”
“是是,”叶开理所当然的点头道:“您现在是主人,我是下人,这上下尊卑还是懂得的。少爷放一万个心。”
“还有,我不让你说话,千万不要乱插言,否则我就把你扔这儿了。我捞不着一亲方泽,也让你回不去凡人界,打一辈子光棍,你懂得?”
日,叶开无限鄙视。竟然拿老子的性福去赌你的幸福。看在你教我功法的份上,我忍!
“晓得,晓得!”
“看到前面的楼阁了吗?那就是翡翠园,这会儿正好合适,咱们快走!”
叶开顺着于伯光的手指看去。绿瓦红墙,雕梁画栋,一座五层高的阁楼凌然而立,飞檐下灯笼高高挂起,彩旗飘扬,掩盖在森森茂林之中,环境幽雅,清新静瑟,果然有落日城第一好去处。
走近前来,隐约能听到人们的欢笑声和姑娘们的吃吃娇笑。
尚未临近。
一个身穿大红衣衫的肥胖老鸨扭着腰肢迎上前来,“哎呦,这位公子看着如此面熟呐,来来来,快快里面请……”
于伯光紧张的心情,被一脸肥肉老鸨的风骚表现一扫而空。
他嘿嘿一笑,大手娴熟的在对方肥腻的PP上一拍,浪笑道:“少爷是来找焦梨儿的,那清绾人可在?”
“哎呦公子,真是不好意思,”老鸨屁颠颠的跟在身后,欲言又止的为难道:“梨儿那丫头确实在,不过今儿个身子有些不舒服,正在绣楼小憩呢。要不姐姐给你另找个相熟的姑娘?”
“什么?不见客?”于伯光勃然大怒,扭头吼道:“小叶子!”
叶开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