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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天可汗】(1 / 5)

毛主席在《对农民的宣言》中,强调:“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而农民问题的中心是土地问题。”可谓,对小农时代中国的国情分析的再透彻不过了。

“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一直是中国农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生活。土地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历来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历代统治者最为头疼的疑难问题。

处理得当则农民安居乐业,政府财政收入得到保证;处理不当则将导致民不聊生、社会秩序紊乱,甚至揭竿而起。

公元前4世纪,战国时期的孟子显然就曾认识到了土地问题的重要性。所以他主张,要给农民几亩地,种上桑麻和庄稼,并且保证农民的劳动时间。

让农民有吃有穿,在老的时候还可以吃上几口肉(其实人老了,牙都掉了,还怎么吃呀)。这样的统治就是仁政,这样的君主就是明君,这样的社会就小康社会啦。

李世民几乎将孟子的政治理想全部变成了现实,他忠实的执行者了儒家关于未来社会的种种构想。孟子老先生泉下有知可以安息了!要是他有机会来唐朝看看,一定会激动的不想回去的。李世民的基本做法就是,全面、彻底地推行均田制和与之相配套的租庸调制。

中国古代有些制度精彩到让人拍案叫绝,均田制便是其中最经典的制度之一。均田制,在中国古代,乃至在世界历史上都是一项绝妙的土地制度。一旦战乱导致人口大量减少、土地大量荒芜,土地就会流转到政府手中。

政府便可以把手中的无主荒地分配给农民耕种,这样农民有了土地便能安分守己,有利于社会秩序安定;另一方面。政府的赋税也增加了。这才是真正的一举多得的奇谋妙计啊。

这项制度开创于鲜卑族统治下的北魏,以后的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朝、唐朝前期等时期都曾推行过。其中,以唐朝推行的时间最长、影响最大、效果也最明显。政府根据所掌握土地的数量。授予每个成年男子几十亩土地,称为“计口授田”。

李世民深知均田制的好处。因此即位以后当即大力推广这项利国利民的制度。俗话说“不废不立”,一个王朝刚刚建立时,面前除了烂摊子外,实际上也有很多机遇。豪强权贵该死的死了,该跑的跑了,改革的阻力就会小很多。因此,唐朝规定:

标准一:对百姓授田

18岁以上的成年男子(丁男),每人授给土地100亩。其中80亩为“口分田”(按人口数分的田地)。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死后要归还政府。20亩为“永业田”(可以永远作为私产继承的田地),可以传给子孙继承。60岁以上的老年男子、有顽疾者、残疾人,只授给“口分田”40亩。守寡的妻妾授给“口分田”30亩,如果这些人是户主,就再授给“永业田”20亩。所有授田标准,在地狭人稠的地方都要减半执行。

标准二:对贵族、官僚授田

有爵位的贵族(从亲王到公、侯、伯、子、男等),可以依照爵位申请受“永业田”由10000亩递减到500亩。一品至九品的官员所授“永业田”由6000亩递减到200亩。

但值得注意的是:

其一,唐朝的均田制以男丁为单位。而北魏以来,都是以户(一夫一妻)为单位来授田和征税的。

和尚、道士分田30亩,道姑、尼姑授田20亩。这些土地都成为寺院的私有土地。这反映了唐政府对寺院和道观在经济上的重视与扶植。

唐朝一般妇女、奴婢等都不授田,体现了女子地位的下降。

从事工商业的人在地广人稀的地方,可以按普通农民的标准减半授田。在地狭人稠的地方则不予授田。这体现了商人地位的卑微和政府的重农抑商政策。

均田制下的土地,一般都不能任意买卖。但是,贵族和官僚的“永业田”是私产,可以自由买卖。普通老百姓无力丧葬的、因为犯罪而被流放的和合法迁徙的人,才可以出卖土地。“口分田”则不允许买卖,除非你要搬家到地广人稀的地方。

其六,唐朝以前给耕牛也要授田,一头牛要给分60亩地。牛是财富的象征,更是生产力的标志。那就是古代的拖拉机。唐朝把这项给取消了,反映了唐朝人地关系比较紧张。已经没有那么多空闲的土地再分配给牛们了。

与均田制配套的赋税制度是租庸调制。凡是接受政府均田的人家,都要缴纳一定的赋税并服徭役。每个成年男子每年要向国家:按土地多少缴田租。粟(谷子)2石(dàn,合240斤),称作“租”;按户数缴户税,绢2丈(约合6.7米)、绵2两或布2.5丈(约合8.3米)、麻3斤,称作“调”。为什么中国人对“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等津津乐道?除了天伦之乐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不分家就可以只向国家缴一份户税!长期以来中国的赋税制度,侧重于地租、人头税和户税等。而户税是按户征收的,同样是10口人,要是一大家子,就只用交一份户税。而要是分为三四户,就要交三四份户税!所以,从减少开支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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