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究竟过了多久,吴俊飞从无限的混沌中清醒了过来。
他发现自己身材瘦削,穿着寒酸,手捧着一叠脏兮兮汁水淋漓的碗碟,正站在地上发呆。
旁边有一个矮胖的汉子,用十分蹩脚的中国话冲他叫道:“你个龟孙发了呆症了么?杵在这里像个大木头似的。赶紧去洗碗啊,怎么着?得了点感冒就等我来伺候你了啊?”
吴俊飞下意识地端着盘子走了几步,感觉到这个身体的各部分都不熟悉。接着他就猛然醒悟了过来:“尼玛,老子魂穿了?”
“这特么的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原来这身体的主人呢?这傻X去哪儿了?……”
“老子任务完成了没?那傻鸟崔正浩到底炸死了没有?……”
无数的疑问涌上心头,但是他知道这些问题除了前两个外,其余的都没有任何人能解答。
好在他的前世是一个极为优秀的职业特工,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会令他惊得不知所措的。
他的局长莫伟雄曾经这样评价他:“古人都把一个人定力很强、处变不惊,形容叫做‘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但是这个不足以形容吴俊飞。如果这混蛋走在大街上,忽然间嘎嘣一家伙,满大街的人全都死掉了,尸横遍野。这家伙肯定是连眼都不会眨一下,踩着尸山血海继续去办自己的事情去。”
现在吴俊飞就对眼前的遭遇就十分的镇定。他把手上的碗碟都端到了肮脏的洗碗池旁,那里已经堆积着小山一般的各种脏碗碟了。
他想:“尼玛,这身体的主人居然是干这个的?”
矮胖子此时又伸头进操作间来,对他嚷道:“快点出来收拾碗碟啊,你要死了么?有气无力的,干脆滚大街上好了。没人求着要给你发工资。”
“这是在冲我嚷么?”吴俊飞左右看了看。
他身边的一个浓眉大眼的小伙子凑上来,悄声说道:“忍着点吧,小强。这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咱们都是偷渡来的,真的闹僵了咱可就没地方可去了。活活饿死都没人理。记住:这里是纽约。没人会在意你的死活的。”
“卧靠,老子原来是偷渡来纽约的小强?这名字怎么这么掉渣啊?他爹妈一点创意都没有。”
吴俊飞心里这么想,嘴上却问道:“现在是哪一年?今天是几月几号?”
他根本不在意人家对他的态度,因为那都是对这个小强的,跟他吴俊飞本人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况且,他有他自己的事情,但就算是没有什么事,他也不是一个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会生气的人。职业特工的素养不允许他这么做。
“你被骂晕了?”浓眉大眼有些吃惊地回答道:“今天是五月十六号,二零一六年。咱们偷渡来纽约已经差不多一年了。”
吴俊飞回忆了一下他在喀布尔牺牲的日子,心想也有一年了。不知道这一年来晓琴怎么样,生活得好不好,莫局有没有好好的照顾她。
一想到这么长的时间里他渺无音讯,不知道她是怎么过来的,他就觉得心里难受:“不行,我得想办法回国去。”
虽然他现在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人,有着完全不同的身份,跟以前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既没有人会相信他,而且还是个一贫如洗的偷渡客。但是在职业特工的眼里,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
“得先搞清楚眼下的状况再说。”他这样想着,于是挑开布帘子走出了操作间,来到了前面的营业厅里。
这是很热闹的一个低档廉价餐馆,营业厅里人满为患,来消费的大多都是东方面孔,也有少数白人或者黑人在用餐。
门口收银台里面坐着一名挺漂亮的女孩子,虽然忙碌,但是神情中却透出一种慵懒和自信来。
不知怎么,她低头长发半掩的样子、做事时偶尔调皮撇嘴的动作,以及她那种有些慵懒的神态,突然让吴俊飞产生了怦然心动的感觉。
因为这些都太像他前世的女朋友晓琴了。尽管吴俊飞知道她根本就不是晓琴。
女孩儿嚼着口香糖,翻着眼睛看了他一下,然后就一直低头专心忙自己的活计去了。
“快点先去上菜,二十一号桌。”浓眉大眼的男孩儿递给吴俊飞一盘子热气腾腾的菜,又对他低声说道:“别老盯着老板的女儿看了,巧云眼界高的很。”
巧云?她该不会跟晓琴有什么亲戚关系吧?两个人怎么这么相像……
“老板,买单!”坐在十七号桌子边的两个男人嚷道。他们都是东方人的面孔,说着一口带着美国腔调的中国话,浑身上下弥漫着一股子放荡不羁的江湖匪气。
吴俊飞注意到,一直满不在乎的巧云,此时一脸的紧张。
饭店老板一改刚才对员工的那种呼喝奴才的神态,急急忙忙地弯着腰,一溜小跑凑到十七号桌子前,谄媚地笑着,对两个明显比他年轻不少的人说道:“两位大哥不用买单,这顿饭我请客。怎么样,吃的还满意吗?还需要点儿什么请尽管吩咐。”
两个年轻人翘着二郎腿,斜睨着眼睛,将身体尽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