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手将泼皮举起的阿坤打量着这只藏着黄雀,虽然脸庞稚嫩,但个头却是如此之高,以至于很高的他都不得不仰视。一股寒风刮起,两人却都只是感到一股凉爽之意,毕竟对手不弱。
“放下他”袁霸指着泼皮道。
阿坤有意思的看着对方,道:“为什么听你的?”
“因为他死了,你就没有什么可以威胁我的了,那样的话,你的目的就完全没法实现”潜意思就是休想单独从我嘴里得到消息。
都说女人胸大无脑,男人大个易傻,额,这又是什么逻辑。阿坤看着眼前这个年龄显然不大的大个,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而来?”
袁霸很诚实的回应道:“我们只做了一件事,那么你当然只能为那事而来,不然就是一场误会了”
阿坤笑了一声,肥胖的脸蛋抖了抖,眯着刀子般的眼睛道:“你很聪明”
袁霸摸了摸脑袋,傻笑道:“你是第一个这么夸我的人”
阿坤将昏迷的泼皮扔在地上,脚踩在对方心脏处,道:“怎么发现我的?”
袁霸指了指上面,道:“我一直在上面藏着,并没有发现你,只是等过段时间才出来,以防万一。那你又是怎么发现我的?”
阿坤指了指地上的烟头,道:“李来超才消失几天,一个人抽这么多烟,简直找死,而且他的牙齿还很白,不可能抽那么多”那个他自然指昏迷的泼皮,而有意提起李来超的名字也只是想确认一下,其实他也不十分确定是不是找对人,只是查了下李来超最近得罪过什么人。在得知陈母的情况下,他就觉得有些蹊跷了,发生这么大的事,那一家人怎么还沉得住气,于是自己开始一人守候在那。至于为什么亲自去守,因为他是去杀人的,而不是去救人,以至于一路跟到这,他也并没有通知什么人。
有点他不知道的是,泼皮这是唯一一次去医院,却恰恰被他遇到,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一番简单的交谈,两人都对彼此生出一股欣赏之意。袁霸的欣赏是佩服,阿坤的显然是对人才这个词的认可。
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当然是人才,所以阿坤有些惜才的试探道:“我们都是各为其主,你说有没有可能共事一主?”
袁霸摇头道:“我没有主,我只有朋友兄弟”
阿坤一愣,不过袁霸继续道:“可以的,我们做朋友”
阿坤胖脸做了一个无奈的表情,没有说出自己的理由,但很显然是拒绝了对方的邀请。
也许这就是惺惺相惜之感,跨越了年龄跨越了敌友。但精神的交流完毕后,自然就是拳头的交流。为了表达对对手的爱惜,阿坤决定不用枪,要用拳头活活把他打死。袁霸没有那么多念想,没有想过打不过怎么办,是不是该跑了,也没想过是不是因为泼皮在这,一定得死战到底,又或者是不是该打打游击,拖延时间,以便于等待陈方圆的到来。他脑海里只想过师傅的一句话——过手如登山一步一重天,而以他一根筋的性子,既然上了山,哪有不登顶的道理。不过这些在阿坤看来,就是为朋友拼死一战了,果然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心中地位又有上升,但他的拳头却是更加有力,这样才显得他的尊敬。
两人的战斗好比狮子与老虎的博弈,有时狮子赢有时老虎赢,虽然狮子输多点,但稍有疏忽,老虎照样会倒下。在速度方面,袁霸不及阿坤;在力量方面,也稍微逊色,好在年轻,后劲更足些;但在精神面上,袁霸就超出很多,时时刻刻都是以命搏命的打法,他阿坤不过是为了趟差事,显然还是惜命得紧。没一个很好的理由,谁不愿活着呢,所以战力只能使出个七七八八,一时间,两人斗个旗鼓相当,各有所伤自然没法避免。
袁霸不急,因为时间长了,反而对自己有优势,一是自个年轻,能坚持,二是陈方圆或许在某个时刻就跳出来,当然这个他没做多大指望。至于对方有没有后援,他没有做考虑,倒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在现在都打的这么吃力的情况下,如果还胡思乱想,可以预料他会败得多惨。他必须保持这样平稳冷静的心态,用鸵鸟将头埋在洞里的方法逃避危险,或许不是一个聪明的方法,但绝对是一个智慧的方法。
阿坤也不急,因为他有枪,更因为功夫再好一枪撂倒这个不破的事实。开始他想打得主动,只是没料到对方一来就是全然不防守的搏命玩法,骤然间吃了点小亏,好在经验丰富,慢慢搬回局势。虽然处于被动局势,但总会在刹那间的机会面前给对方出其不意的一击。总得说来,袁霸的伤比他重,只不过因为年轻体质好,才能勉强维持这平衡的局面。
又是一个刹那的机会,阿坤一脚将袁霸踢倒。这次袁霸没有立刻的鲤鱼打挺起来,反而显得有些慢吞吞的,又是一个机会,阿坤立马赶上去,准备再去补上一脚。哪知对方突然一个加速,直接抱住他的腰,然后抱着他拼命向前冲去。阿坤的反应不可谓不快,立马提膝,阻挡对方扑过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袁霸根本不管那强烈袭来的膝挺,任由它撞在下巴,一声咔嚓,他下巴有些错位,同时嘴里喷出一口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