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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九日一日(1 / 2)

九月一日,开学日!已不再是九月的第一天,对于焕焕来说不亚于世界末日,它的前一天总是跑的那样快,虔诚地希望夜晚不要过去的那么快。焕焕其实很早就已经醒了,这并不符合平常的生物钟,这次打破没有闹铃就不起床的习惯,事实上这一夜是那样的忐忑不安,几次被噩梦惊醒,眯着眼,再也没有勇气继续睡下去,看着窗外满天繁星,心里清楚这是好天气的预兆,应该是晴空万里,万里无云。但是对于明天的日子来说,更希望下一场最高级别的暴风雨,实事求是地说就是全市停课就好。

这脑子里总是装着一件事,失眠在所难免,其中难过的滋味也只能自己默默承受,更何况这对于焕焕来说已经是常事了,除了上学的事之外,其它的都与票子相关联了,像这种因为钱而犯难的时候,那枚古怪的扳指总是能逃离那个封闭的盒子,放在水里看、迎着阳光看、映着星空看,除了发现它上面镶嵌的七颗神奇地石头,阴天变紫色,晴天变蓝色!所以焕焕就把它当做“七宝扳指”(就是天龙八部里逍遥派的掌门扳指,后来无崖子传给虚竹的那枚),扳指内环有几个奇怪的符号,扭扭曲曲地像是被打结的蚯蚓,仅此就再无其它发现了,至于材质到底是不是玉的?石头是不是钻石的?是不是老物件?也就继续神秘下去,一路几度纠结想将它拿去变卖成钱,但终究这是师父给的东西,最后还是断了这些念头。

那个所谓的师父呢,比这枚扳指还要神秘几分!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曾得知,就像金庸武侠小说天龙八部里的那个扫地和尚,他的长相十分普通,普通到无法在脑海里停留。只是记得师父的手很大很宽而且全是老茧,握起拳头像沙包那么大,老虎打不死,最起码也能打死一条恶狗。还有那挺像龙爪手一样的功夫,又不知出自何处,虽然知道练习的法门,但其中的自虐程度变态至极,焕焕只自行修炼七日便崩溃了,弄的两只手肿的像熊掌似的,又新增了许多掌纹,所以一直荒废至今,没有捡起。

手上握着扳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当夜色淡去,太阳探出头来。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射进来,偷偷穿过帘子上的洞洞,带着花印打在焕焕的脸上,闹铃也随即放肆起来,焕焕钻进被子里,用枕头压着,尽管睡意早已烟消云散,还是想这样赖着不起床,因为不敢去面对这一天所要发生的未知琐事。

保姆阿娟像往常一样做好了早饭,确切地说是炸酱面,一年365天340天都是炸酱面,就是因为姥姥是山东人,好这口。姥姥见外孙还没有起床,有些急了,打开屋门嘟嘟囔囔说了一堆,焕焕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应该是习惯了,有了一些抗体,只是把枕头抓的更紧了。

“我叉你奶奶的,个龟孙,太阳都晒腚了,还不起床……”阿娟见状,只是递了一个眼色,姥姥便停止了机枪扫射,要不这必然是一场摧毁战。躲在被子里的焕焕,一时百思不得其解,天天都这样也不觉得累。

她一个熟练的手势,有点像交警在指挥交通,只见,巴拉狗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四条腿放开了奔跑,以一条完美的抛物线到达屋内,跳跃,一个猛子扎进焕焕的被窝里,紧接着里面开了锅,狗狗一顿乱舔,狗毛和哈喇子弄了一身,焕焕就这样缴械投降了。要么说,这狗不愧是阿娟带来的,就是两个字“听话”,而且是通灵性的那种,你骂它,它会生气的。这也算是阿娟的杀手锏了,虽然使用的过于频繁,但确实是百试百灵,招数固然好用,可每用一次,焕焕的睡衣及床上用品都要更换一遍,增大了阿娟的工作量,这就是为了家庭和谐舍我其谁。

早餐食之无味,就是在好吃的东西也不禁这样天天的,食量从一开始的三大碗缩减到几口,没有吐出来就算是赚了。简单收拾收拾,一股脑地将一块巧克力、一支笔、半个记事本还有几本纸张已经被翻地很薄泛黄的武侠小说装进书包里,那都是金庸笔下经典中的经典,焕焕本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武侠小说迷,金、古、温、梁地著作百看不厌,尤其是金庸的都已倒背如流了,最想成为一个郭靖、杨过、萧峰、张无忌、韦小宝、令狐冲他们的结合体,听起来有点荒谬,但这是所有武侠迷的终极梦想。不过,像这样20后的小学生喜欢这种传统武侠,的确算得上是一种奇葩,因为传统武侠早已被时代所掩埋,如今的年月是那种虚无飘渺、天马行空的天下,小伙伴的口味那是越来越超乎你的想象。

本来像这样的贵族学校,理所应当该在鸡冠区的黄金地带,它却唱起了反调,偏偏在桥北开发区扎根,这可坑苦了这帮悲催的上学娃。从市里至桥北开发区,像这样一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路,每天挤公交、挤校车的胖子都能变成瘦子!可是对于大多数猥琐至极的同学来说,这未尝不是一次被迫占便宜吃豆腐的盛宴,焕焕对这件事情却是十分在意,虽说没有比乘坐环城校车更合适的,但不喜欢焦急的等待、不喜欢拥挤、不喜欢车里面的汗臭和夹杂着韭菜盒子与包子散发的巨恶异味,其实这么多个不喜欢都是用来自欺欺人的,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舍不得花那两三块钱,所以选择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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