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说的都是真的?”程家偏厅,程煜正与几个相熟的老友打牌。
“批文已经出来了,乔氏有意收购s市的一部分旧工厂,你的纺织厂绝对能排上号啊。”
“老程,你过去不还曾经是乔默笙的岳父吗?你去找他,他总会给你几分薄面吧?乔默笙一句话的事,就能救活你整间厂。”
程煜摸着牌,心中开始暗暗盘算。
他应该算是s市头一批以私人名义开公司的下海商人,他开设的纺织厂生意最辉煌的时候,在s市最黄金的地段拥有数十家商铺,而且都是他自己的产业。
程煜三十岁从机械厂停薪留职,自己白手起家开办纺织厂,在别人还在为了每个月一千出头的收入而精打细算过日子的时候,他已经轻松赚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那时候程曦刚刚出生。
八年后,1995年,程煜和程曦的母亲艾兰离婚的时候,他已经是身价数十万的老板。这家纺织厂为程煜带来许多:金钱,地位,人脉,女人和身为男人的尊严。
24年过去,他这旧制的纺织厂渐渐被现代的高科技成衣公司所取代,原本令程煜倍感成就的生意成了他的负担。
亏损的数额数年递增,基本上,整个程氏纺织厂现在除了那偌大的厂房还值些钱,其他的都在不断地损耗着程煜的老底。
如果乔默笙真的愿意出钱收购他的纺织厂,程煜自然是求之不得。他已经老了,心境跟二十年前已然大相径庭。
到了知天命的年龄,他周遭的朋友都已经在家养颐弄孙,而他呢,却守着一个每日大手大脚的老婆和一个继女。
程曦……程煜轻轻叹口气,若不是当年自己的一时糊涂,他和程曦的关系也不至于弄到今天这样的境地。
六年前,程曦嫁给乔默笙的时候,她甚至连一张请帖都没有寄给自己。他站在礼堂外,看到她独自一个人走上红地毯。
或许,他正好可以借着这次机会修补与程曦的关系……
第二天一早,程煜就打电话去了乔氏想要约乔默笙见个面。前台的文秘将他的姓名和电话记了下来,又交给林阅。
乔默笙听到程煜的名字,轻轻抬起头,接过林阅手中的便签条,淡淡颔首,“我知道了。”
晚上回到别墅,程曦正和小程晨坐在客厅里帮白姨剥百合。白姨很耐心地教她们母女怎么将百合的外衣去干净。
“妈妈,你笨笨哦,这么简单都剥不好。”
程曦瞪着手里的百合,再看一眼女儿剥得那么干净,郁闷道,“这百合分明欺负人。”
乔默笙换了鞋走过去,“这是在做什么?”
白姨见乔默笙进来,连忙站起身来帮他拿包,倒茶,“太太回来的时候说您这几日上火了,问我吃些什么会祛火气,我便拿了百合出来准备煮个百合莲子羹。太太就说她也可以帮忙替我处理这些百合。”
程曦没想到这白姨这么快就把自己给卖了,心中有些窘,连忙看向笑吟吟的乔默笙,解释道,“我是说我自己上火了。白姨,我什么时候说他上火了。”
乔默笙心中了然,知道她的脸皮薄,却不忍心拆穿她,趁着程晨去洗手的时候,他忽然将程曦抱在怀里,深吻不放。
程曦的两只手有些脏,被他这突然吻住,惊得连手一时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脸颊烫得要命,心想这男人怎么又偷亲她?而且每次怎么也不看看场合。
许久之后,乔默笙才有些舍不得地放开她。程曦红着脸嗔斥道,“这里是大厅,万一被程晨和白姨看到怎么办?”
程晨洗完手出来,被懂得看眼色的白姨带进屋看动画片。乔默笙拉着程曦,一边替她洗手,一边从镜中望着她清秀的脸,笑容泛着一丝魅,“这么说来,如果不是在大厅,我就可以随意吻你了?”
程曦无语看着他,这男人……“你别故意歪曲我的意思。”
乔默笙用毛巾替她擦干双手,爱不释手地抚着她的十指,“下次别在剥那些了,你的手是用来跳舞的。”
程曦怔怔看着他,曾经,这男人也对着她说过同样的话,“要不是你以前连厨房都不让我进,我也不会连个百合都不会剥了。”
乔默笙摩挲着她有些轻茧的双手,他知道,她手上的那些茧,都是她在工作时积攒下来的,一圈圈,有些生硬,有些扎手,却令他怎么都舍不得放开。
“我记得你以前练功,手还常常磨出一些茧子水泡来,有时候痛得连碗都端不起来,”乔默笙将她轻轻拥住,语气轻绻“我还怎么舍得再叫你做家事。”
听到他居然连这样细枝末节的小事都记得,程曦的心顿时柔然无比。她原本还有些僵直的身体渐渐放松下来,双手甚至主动环上他的腰,“都是你宠坏了我。”
都是你宠坏了我,所以五年前被逼离开的时候,我的心才会那么疼痛难舍,才会连想要恨你都无从恨起,所以才会不管自己当时的处境有多逼仄,还是决定要生下你的孩子……
那个晚上,别墅里的气氛格外的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