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沈俞晔才放开陈鸳鸯,他搂着她的腰,额头抵着她的,声音里也渐渐生出一丝生气:“我今天去见外公了,他身体又差了好多,他跟我说了一些我不知道的事,关于我爸妈的。”
“喔,然后呢。”陈鸳鸯抬眼看沈俞晔。
沈俞晔低头吻了吻她的眼睛:“我要说的不是这个。还记得我曾说过要将外公外婆的故事说给你听么?今天外公提及了一点,我自己又想了一些,如果你还有兴致,我就一点点说给你听。他们的爱情,被时光零星错开,我也是整理了很久,才拼凑出来。毕竟那些离我太过遥远,外婆过世之时,我还未出生,即使我妈妈,也还是没长大的小姑娘。倒是方庭的一些老人,很愿意提起她。”
“可以的,不过要等会儿,你先去摆碗筷,我炒几样小菜,我们边吃边聊。”陈鸳鸯推着沈俞晔出厨房。
很快,陈鸳鸯就炒了几样家常小菜。一盘青菜,一盘麻婆豆腐,一盘胡萝卜炒肉,一盅蒸蛋,外加一例排骨汤。几样小菜都是市场里最常见的食材,陈鸳鸯只拣最容易的下手。几样菜红绿搭配,卖相还不错,沈俞晔从壁橱里拿出了一瓶一看就知道年份久远又价格不菲的红酒。
陈鸳鸯先将淡黄色的蒸蛋勺给沈俞晔,让他尝尝味道。又指了指一旁的红酒:“红酒配家常菜,会不会不太协调?”
沈俞晔将嫩滑的蒸蛋一口吃掉,给陈鸳鸯倒了一杯红酒,浓郁的酒香飘洒出来,惹得陈鸳鸯酒瘾大动。
沈俞晔笑笑:“喝酒不是看酒有多贵,也不是看适不适合,应该看主人们的心情及环境。高兴时可以喝。伤心时也可以喝,两个人可以喝,一个人也可以喝。这才是喝酒的境界。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wanabar里,第一次见你。你就是一副酒鬼模样。盛瞳调的酒度数都不低,他也经常用调酒这个手段来搭讪陌生女孩。估计是你对酒的品味很合他的胃口,他才没怎么难为你,你们倒真有一点以酒会友的味道。wanabar后来我又去了几次,盛瞳已经不再调制‘沉醉’了,他说他的‘沉醉‘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主人,沉醉沉醉,沉醉一回已经足够。”
沈俞晔一语双关。陈鸳鸯自然知道他话里话外的意思。她摇晃着红酒杯,又吃了一口麻辣麻辣的豆腐,也回想起了那夜里的疯狂。然后微微抿了口,脸上荡漾出神采:“不准笑话我。那是我第一次泡吧,你不知道,我跟杨柳她们回去的路上一路唱歌,从《青藏高原》到《梦里水乡》,我们曲不成调的歌声击碎了深夜里的迷雾,连司机师傅也被我们的光芒感染,一直感慨年轻真好。第二天我就在课堂睡了一天。还被课任老师抓了典型,罚站了一整节课呢!不过,现在想想。那样的经历即使再来几回,我也觉得值得。哦,就是那一次杨柳记恨上程皓然的,不过现在她处在与师兄的绝对**期,早不知道程皓然是哪根葱了。哈哈!”
“要是皓然知道了,他一定会伤心的。他每次都‘小辣椒’‘小辣椒’地叫杨柳,明明是一副嫌弃模样,实际上我看来也没那么讨厌嘛。虽然他一副花花公子模样,万花丛中过。但我也没见过他对哪个女孩子有特别印象,即使那些所谓逢场作戏的露水情缘。他也不太记得女孩子的性格。好似杨柳是个特殊,皓然他一般不跟女孩子一般见识。可我瞧他倒是挺愿意跟杨柳一般见识的。你没发现么,皓然和杨柳其实挺般配,我是说性格,都是直肠子,眼里揉不进沙子,皓然是1.0,杨柳绝对是2.0。”
“不要乱点鸳鸯谱哦,杨柳最瞧不上的就是程皓然这种痞子气十足的公子哥,用她的话来说,就是看到这种吊儿郎当的男人恨不得用高跟鞋踩上去再跺两脚也不解气。程皓然恰好又是她最讨厌的那种:长着一副祸水样,眉眼微微上挑,就是一副轻浮相,还自以为自己很帅很酷。这不是我说的,我只是引用杨柳的原话,程皓然是你发小,我这么当着你的面说他坏话好像不好。他们不对头又不是一天两天,每次见面不是吵就是打,又有哪一次和谐过。如果他们真在一起,还不把天掀了。”
“这不就是所谓的‘欢喜冤家’么。每个人进入社会,都或多或少戴着一副面具,皓然用玩世不恭的面具对抗着这个世界,这只是不熟悉他的人才会这么认为。这样的人一旦动情,就是一辈子,只是要他动情,比一般人要难得多。我哪有闲心乱点鸳鸯谱,不是刚好说到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么?你那次的酒量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准确点说,那晚我、皓然,阿森都被你的海量震惊,不过跟你回了曲离,我也明白你的酒量到底从哪里来。有一个以生产酒为主业的家乡,有一个以酿酒为生的父亲,自然从小把酒当水喝。肖冰还跟我说,曲离的孩子一生下来,父母都会将酒蘸着喂他们,所谓酒量从娃娃抓起,见着你,我倒是相信这个传言了。”
陈鸳鸯抿着嘴:“就当你是在夸我了。其实也没有你说得这么夸张,只是我们曲离爱酒也惜酒,酒也成为我们生活里的一部分。古代有些民族会将鹰,狼这些动物当作本民族的图腾,我们曲离偏安一隅,就把酒当作文化标识,我们对它的热爱,并不亚于古老民族对骁勇的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