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面馆的大肠都是这样的。如果你不喜欢吃。你重新点。我不另收你钱。”包松才强力掩饰着内心的波动。
“算了。我将就着吃吧。”小伙子有些不耐烦。
“这碗算我的。不收你钱。”包松才诚恳的说道。
“什么算你的。老板你什么意思?瞧不起我,还是以为我是来找茬的?”小伙子有些恼怒。
“没。你慢吃。”包松才悻悻的回到了柜台。
小伙子怕是饿坏了。吃着吃着,也就大口吃了起来。
小伙子吃完了,女子的面碗里还有一大半的面条。肉丝倒是吃的干干净净。看见小伙子吃完了,女子也不吃了。
“结账。”小伙子嚷嚷着。
还未等包松才走到桌前,小伙子就扔下20元,带着女子出去了。小伙子也是知道价格的。本来两碗面只要15元,这多出来的5元,挺好的。
天色渐晚,客人越来越多。
“老板,大肠面。”一个胖乎乎的客人说着。
“大肠面没有了。来碗雪菜肉丝面吧。”
“也行。”胖乎乎的客人有些失望。
包松才忙的不亦乐乎,却不忘将最后一份大肠面留着:兔崽子应该下班了,快来了吧。
铁树报社。小哲一整天都跑来跑去。新人没有休息的权利。新人只有在不停的奔跑中,慢慢的熟悉。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爱好,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专长。就连每个人需要的饮料都是独一无二。
贺云斌喜欢咖啡。不是速溶咖啡。小哲一天得给贺云斌泡10次猫耳咖啡,“屎少糖巨多”。上官珍珍可是报社最近的金牌业务员,喜欢原味抹茶。那个带着粉红色领带的男人,叫文千篇。文千篇倒是不喜欢这些新鲜的舶来品。他总是自带雀舌,铺满大水杯的三分之一,从早喝到晚。
报社里一大半都是喝奶茶咖啡的。从这点看来,文千篇属于比较另类的。直到小哲遇到一个喝白开水的女人。这女人的名字很怪异:指痕。报社特写编辑。
“指尖留下的任何痕迹,都是人间的回忆。”指痕的桌前,贴着这么一句话。没人知道她原来的名字。好像她就叫这名字。兴许是她自己改的。要不然她的身份证上,赫然印着“指痕”二字。
小哲看到这句话,便觉得有些意思。主动提出要替指痕去泡茶,或者购买咖啡奶茶之类。却遭到了指痕的拒绝:谢谢,不用。
难得碰到如此有意思的女人。居然不懂得压榨新人的劳动力?小哲时不时的观察的指痕的动向。再一次在供水间看见指痕的时候,指痕的杯子里除了水,还是水。她并没有接纯净水。而是接了自来水,用烧水壶烧开了,倒进杯子里。她的杯子很单一:半手掌高,半手掌直径。白瓷,无花纹,无盖。每次水喝完了。她都要先冲洗一遍,才再次用烧水壶接水,烧开了用。如此反复。她一天的饮水量不多,仅仅四杯。早上一杯,中午两杯,下午一杯。她桌上放了四种颜色的笔,红蓝黑黄。脖子酸了的时候,也只是左右摇晃两下。要求人重拍照片:重拍,四张。喝水的时候,连喝四口。审核任何图文,都要过目四遍。她的手指,有节奏的在桌子上,“哒哒哒哒”的敲击四下,停住,又敲击四下,停住。赞同的时候,点四下头。不赞同的时候,摇四下头。
“你不用理会四姑娘。”小哲将原味抹茶放置在上官珍珍的桌子上时,上官珍珍说道。
小哲笑了笑,不置可否,转身去忙活了。
下班了。小哲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出了报社。他早就跟柯晓约好了,在报社门口等。反正兴宏出租车公司,离这儿不远。
柯晓兴高采烈的一早就去公司报道。却吃了闭门羹。她打电话给任墨,反遭来任墨的呵斥:让你去学车,就学车。车没有学好,不许来公司。
柯晓只好悻悻的去驾校报名。当天报名,并不能当天就上车练习。她闲来无聊,回了家。回到家后,她看了一会电视,眼睛就开始迷迷糊糊的。本着不能浪费大好青春的想法。她出了门。
东转转,西转转。神使鬼差的来到了小哲家门口。她开门直入。她帮小哲租房子的同时,也复配了一把。小哲最不喜欢带着钥匙出门,不情愿的带着钥匙,总是会将钥匙搞丢。她很自然的就配了一把。
“真是个大懒虫。”进了屋,柯晓就笑了。沙发乱糟糟。鞋子一只门后,一只沙发边。拖鞋更是全部底朝天。电视机上的指示灯还亮着。窗帘没拉开。卧室里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动过的痕迹。
“就知道。”柯晓一看就明白了。小哲在沙发上睡觉,并没有进卧室。这个老毛病,总也改不了。
虽然昨天,柯晓已经将屋里大致打扫了一遍。她还是觉得,要再次打扫。
她哼着小歌,慢悠悠的打扫着。
“咱老百姓,今儿真呀么真高兴……”女汉子喜欢的歌,就是与众不同。
一个小时后,她环顾四周,觉得很满意。她躺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
十分钟后,她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