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太多的自由裁量权,于吏治极为不利。
“双倍罚没归公之罚看似公平实为不公。这一点我们取消,仅保留退赃减刑一等这些处罚。该为依据盗窃抢劫等收益而定的徒刑虽然有种种弊端,却终究是不超过我们能最大限度控制和忍耐范围内。”
除了政民刑律,若占领地方之后的税收又成为一个摆在面前的突出问题。
想当年李自成起家之后曾经提出过三年免粮的口号,张海也没有一开始就建立完善税收的信心,尤其是考验最大又最为复杂的田税。古典时代的盐铁专营以及接管一些官营工厂必然是初期最主要的财税收入。统治的权柄在精益求精的要求最一开始可能还不如某些古代王朝,只有通过耐心的师承繁衍培训与逐渐建立统治力后人才选拔相结合,才能逐步打开局面。暂时,抄掠则是唯一获得经济资源的办法。
或许当年的李自成同样有和自己一样可靠人才不够的困局,不同之处在于:多年以前一贯坚持的最大限度的军事精益原则最大限度的提高了武力的质量,应当可以结余出相当大的一部分财富在满足军事需求之外还有很大的结余以安民生。
初步立律的草案虽然也很不算简单,但一些最基本的律法条款的完善并没有花费去多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