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极度厌恶某个人,只是因为他是似你的模样;那极度厌恶某件事呢?
路知译第一次见到程吉,就是在毓秀度假村那次。普普通通的男孩,个儿高,一看就是常运动的身材,肌肉结结实实,笑起来一口整齐的白牙,很阳光。一见钟情是太夸张,日久生情又太矫情,但就是喜欢了。路知译早就很坦然地接受了自己喜欢男生这个事实,在他还没有被程吉说恶心的时候。
程吉其实心智还是很幼稚,篮球就是他的女朋友。路知译接近他的方式当然也是篮球,只是他不会打,只会看。和他聊CBA、NBA,聊他喜欢的球队和球星,还通过在国外读书的同学搞来千金难买的版型的球鞋相送,程吉大大咧咧觉得两人意气相投,两人关系逐渐好的像亲兄弟。
路知译一直小心翼翼维持着和程吉的关系,毕竟同是男生,自己却暗恋着对方有点心怀不轨的意思,一般人也是难以接受的吧。起初并没有打算让程吉知道自己的心思,甚至想着哪怕就一直暗暗喜欢,只做朋友也好。
直到那次程吉又一次赖在路知译家不走。程吉刚刚打了一下午的球,累成狗,饿着肚子在路知译家蹭饭,路知译爸妈都是公司高管经常出差不在家,路知译只好硬着头皮亲自下厨给程小狗煮泡面。
他围着碎花的围裙,眉眼低垂认真地倒腾锅和天然气,程吉倚着厨房门口儿,突然说:“嘿,你还真贤惠。”路知译笑着回头瞪他一眼,程吉看着他长长的睫毛和精致的五官有点出神,大咧咧地又道:“你要是个女的哥就娶你当媳妇儿,长的比小姑娘还好看这样真的好么!”路知译明知他是玩笑话,却还是心中微微振动起了波澜,他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正常一些,回应着程吉的玩笑:“谁给你当媳妇儿,我可是纯爷们。”
程吉嘿嘿贱笑一声,混不吝地凑过去一把抱住路知译上下其手:“哟没看出来啊。来来让小爷好好看看我小媳妇儿竟是个爷们儿……”青春期的男生这样没遮没挡地开玩笑其实挺正常,可路知译心中有他念,正常的事儿也变得异样起来,他努力让自己的呼吸不显得那么急促,让自己看起来还是平静地,于是把火一关,也转身跟程吉打闹起来。
毕竟还是程吉个儿高力气大,闹着闹着就势将路知译死死压到了底下,路知译紧张的喘不过气儿,程吉这货却还得意洋洋:“小样儿,小爷几招制服你好么。”路知译赶紧正色道:“泡面再不吃都凉了!快松手。”
程吉一个翻身放开他,他匆匆去端泡面掩饰自己的悸动和紧张,却听到程吉在身后沙发上一声没脸没皮的叫唤:“卧槽……我怎么硬了……”路知译手里的碗差点没摔到地上。程吉抬头看看他,倒是一副厚脸皮的坦然,他转转眼珠儿道:“我去哪儿先自己解决一下……”
路知译默默地不理他,自己开始吃面。程吉却不依不饶地凑上来,作出恶狠狠的流氓模样:“你要是个小姑娘……嘿嘿小爷就……”
“就怎么!”路知译也恶狠狠地瞪他一眼,伸手冲他胸口招呼,谁知程吉起身一躲,路知译的手不偏不倚落到他的某些部位上。两个人都莫名有些尴尬,路知译慌忙收回手,却被程吉一把摁住。
路知译茫然地盯着程吉,桃花眼里写满了不知所措和慌张,眼角微微上翘,勾出别样的意味;他的手很小,不像一般男生那样糙硬,软软的掌心传来若有若无的温热。程吉觉得自己的脑海里像被谁安装了一颗定时炸弹,砰的一声就瞬间炸开了,炸到他浑浑噩噩鬼迷心窍。
最后程吉只听到自己附在路知译耳边轻声道:“帮我。”
路知译以为这样不排斥和自己亲密的程吉,是可以接受自己的不同之处的,至少是不排斥的。青春期旺盛的荷尔蒙让他们不止一次地彼此触摸,路知译以为做出这样举动的程吉其实也是和自己一样。他更羡慕那些光明正大的情侣,他忍不住在程禾生日那天鼓起勇气告诉程吉自己的心思,却被弃若敝屣。
程吉用看怪物一般的眼神瞥着他,离他远远的像担心被传染什么病症一样:“你变态啊?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一个男的!”自己再解释,就只换来程吉冷冷的“你他妈再这么说我就当不认识你!”以及“不嫌恶心啊你,滚!”
路知译被这些冷漠的话语一次次刺伤心脏,他不管不顾地冲出包间跑上街头,直到迎面一辆车擦身而过,他被蹭倒在地的时候心想为什么不干脆就这样结束他的生命呢。路知译蜷缩在马路上,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吓的打了个冷战。
好死不如赖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