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神秀拎着一个破烂的包,来到一个老旧的旅馆,径直走了进去。
里面老板听到声音出来,直接拿起扫帚招呼起来:“哪来的乞丐,这么不长眼,给老了滚出去!”
方神秀身上穿着的衣服比他带着的包还要破烂,麻布有几处还被撕成一绺绺,上面污渍油渍一滩,他头发乱篷篷,枯槁泛黄,这也不怪人家把他当乞丐。
我干!有我这么帅气的乞丐吗?!我不过是五天没地方洗澡而已!
方神秀从衣袋里掏出一把钱直接拍在柜面:“干你、娘咧,老子有钱!”
这是方神秀从工地偷偷从门缝看包工头电视学来的。钱都得这么拿,就得这么拍,就得有这样谁都不**的气势。
木柜裂开一道不可察的裂纹,响声把老板吓了一跳,怒道:“哪来的傻子,两块钱你想干嘛?!”
“哦哦,掏错了。”方神秀重新掏出钱。
不过老板看到方神秀这么脏直接多要了二十块钱。
理由是把床单睡脏了至少得多花半斤洗衣粉。
“干!最后三十块钱了!只够吃五天的饭了……”方神秀骂骂咧咧进了房间,马上去洗了个澡,为了将心里的不平衡打消,他多用了半斤洗发水。
然后他将包里的新衣服翻出来,穿上。
包虽然是破烂的,但里面的东西却是方神秀花了老大劲才偷,哦不,拿到的。
拿包工头一点东西,能算偷么?
这是一套很醒目的西服,洁白的衬衣,笔直的黑长裤,光滑得发亮的皮鞋。
方神秀对着镜子左右看了看,嗯,还行,终于有点卧龙山第一少年的风采了。
身高一米七五许,剑眉星目,高挺鼻梁,坚毅的脸部轮廓。
每个人洗完澡,都会觉得自己是吴彦祖。
方神秀虽然不知道这个段子,但他现在觉得他是真帅。
终于要苦尽甜来了么?
方神秀这两个月来吃了不少苦头,身上本来就没有什么钱,连来长星市的火车都是逃票溜进来的,在城里单是吃饭两天钱就花没了。
老周说城里遍地黄金,方神秀当时就想了,凭他这一号人物怎么样也能把事办妥然后风风光光回山里去。
他是来卖东西的。他从山里来,卧龙山,这名头虽响,但他在长星市自我介绍三十回,没人知道是哪个旮旯的。
谁料带来的东西被人贪墨了,人都跑了,居然自己还傻里傻气在那家高级酒店包厢里等着,等结账的时候愣了半天,最后只得破窗逃了,四个保安都没拿住他。
没有钱的方神秀只得想办法养活自己,去了好些个地方招聘的,结果人家说着装不对连门都不让进。没错,那些家伙就是穿着这样的所谓的西装,一个个人模狗样,耻高气扬的。
方神秀去了建筑工地干了半个月,包工头携款跑路了,自己只混了半个月的饭,幸亏还抠了这套衣服下来,当然,还从包工头那偷看了半个月的电视。
村里哪有电视看?所以方神秀当时也没觉得太委屈,如果不是其他工友把他当成包工头的侄子,想把他揍一顿的话。
方神秀只得去做小工,东跑西跑混了个饱,连温都没有。也幸好天气不冷,在公园长椅和天桥底下睡顶多也是蚊子多点。
方神秀觉得在城里生活真难,没有满地跑的山鸡,也没有一蹦一蹦的野兔,也没有可挖的山货。
他觉得他被饿瘦了不少。上次抓了只鸽子结果是公园养的,后来没吃着。然后在河边捡了只鱼却发现旁边连生火的东西都没有,好不容易找了些纸箱报纸,结果发现河道一只排水孔冒出恶臭的黑水熏得他当时就把大前天吃的一点东西都吐了,只得把鱼给扔了。
城里吃什么都得花钱,城里什么人都不认识,城里什么都是陌生的。
最主要是,在城里不能用拳头说话。
方神秀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阵感慨:真难!
咚咚!
有人在外面敲门。
会是谁呢?方神秀他在长星市里根本一个人也不认识。
方神秀打开门一看,是一个女人。
一个体型丰满,妩媚娇艳,前凸后翘的女人。
她长得很漂亮,大眼睛扑闪扑闪,睫毛很长,高挺小巧的琼鼻,性感饱满的烈焰红唇,披散的长发披在光洁白洁的削肩上。
她长得漂亮,穿得也漂亮。
一件低胸黑蕾丝薄衫,隐隐能从透过薄薄的衣料探底看到紧贴着的滑腻的肌肤,那傲人双峰调皮地从衣服里蹦出来一些,白净丰满。下身是一条短裙,两条修长结实的腿交叉站着,令人挪不开眼光。
她身材高挑,穿上高跟鞋都抵到方神秀的眼睛处了。高跟鞋红艳艳的,脚趾头也是红艳艳的,嘴唇也是红艳艳的,颜色跟山里的一串红一般。
方神秀也想闻一下,它们的香味会不会跟花一样。
方神秀吞了吞唾沫:“你找谁?”
那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