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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羊山城外有神仙(1 / 2)

第六十八章羊山城外有神仙

一柄血色飞剑,出江阴龙虎山,绕开朱雀帝国版图,一路东去入东海范围。

有龙虎山道士驾驭佛尘,如鬼魅般跟随。两人始终相距百里。

羊山城。

说是城,倒不如说是个海岛,矗立在茫茫东海上,无数海岛中的一个。

羊山城因为独角青羊而出名。

独角青羊羊肉腥臊,口感奇差,可是独角山羊传宗接代的玩意却是宝贝。当真能让舍弃雪月风花数十年的老汉,再持枪上马大战三百个回合。

世俗间有人一心问道求长生,有人寒窗苦读期盼有朝大朝试上及第状元,有人只为留住岁月让那花容永不凋零,更多的却是希望日日征服的男人。

征服,是一个源远流长的话题,跨过母系氏族,强而有力的男人取代了社会,男人学会了征服,女人学会了被征服。

仅仅用力量和学识来征服女人,远远比不上感官上延生的,续而带动灵魂愉悦层次的征服来得有说服力。

陆放隐匿飞剑,步行入城。

充斥在鼻孔的异样中草药味道夹杂着独角青羊的腥臊味,就是羊山城繁华的根源。

陆放一路游荡在羊山城大街小巷,象征性的买了两颗说是‘能重正夫纲’,‘能把织女当牛郎’的青羊丹,才婉拒了那些好客到了几乎病态的小商贩。寻了一家客栈,交上银子,点了三五个小菜,临窗而坐。

兴许是看到了年轻客官将一柄绿色长剑和一个带血的包裹搁置在桌上,满脸谄媚的小伙计才没有滔滔不绝向青年推荐,据说是独角青羊身体某部分作为引子,加上麋鹿脊椎骨炖制的大补汤。

陆放前脚进客栈,羊山城便有一个仙风道骨、手持佛尘的中年道士入城。

陆放象征性的夹了些素菜,早已辟谷的他,对于食物倒是没有太大的需求,尤其是度过金丹雷劫之后,体内由乾达婆带来的那种永远也弥补不了的饥饿感早已消失。

小客栈生意清冷,小伙计也是悠闲,坐在吧台里看着带剑,还带着个有血渍包裹的青年细嚼慢咽,想要上前搭话,却又理性的选择沉默。

见多了江湖豪客,见多了手起刀落人头落,没把胆子给弄大,反倒像一颗小草一般,东风来就往西边倒,西风来就往东边倒,活着就好的小伙计,见到小青年对着自己勾了沟手指,将一颗满十两的银锭放置在桌上,终于鼓起勇气,往小青年桌边挪动脚步。

小青年将银子塞到小伙计手中,笑道:“待会,我有个朋友会上客栈来找我,是个四十不惑就在女人肚皮上把头发给挥霍白了的道士。本公子年轻力状,自然不需要你们的招牌菜‘大补汤’,但我朋友需要。这银子近十两,够一份‘大补汤’?”

小伙计忐忑点头道:“本店‘大补汤’二两银子一份。物美价廉,童叟无欺。小子待会去找八两银子来给公子。”

青年笑道:“二两银子一份,十两银子便是五份钱。那便做五份。”

小伙计还有些疑惑,小青年便是跨下楼去,回头给小伙计一个玩味的笑脸,随后道:“告诉本公子的那位朋友,老子去了糊弄巷,明晨在城门处等他。让他只管尽情享用这为他量身定制的美味。”

小伙计连连点头。

……

糊弄巷,有小糊涂仙。

小糊涂仙,是一种酒,一种能让人糊里糊涂就能当上神仙的酒。

小糊涂仙温婉绵长,不上头,个中滋味除了酒中老饕能体味五六分,旁人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素有开坛十里香,闻香引人醉的美誉。

糊涂酒肆。

浓郁的酒香扑鼻,有青年提头而入。

酒肆小圆桌上坐满酒中老饕,青年选了个相对安静的角落,对着酒肆伙计勾了沟手指。

谈不上狗眼看人低的酒肆伙计,总是能一眼看出酒客兜里银子的份量,这是一份在酒肆日积月累,见多了吃霸王餐,见多了酒后赊账,酒中老饕的万般作态,才能有的明悟。

小伙计提着暖酒的器具,慢悠悠的走过来。

青年笑道:“来一壶五十年陈酿的小糊涂仙。”

衣衫风尘味十足,早已看不出材质,除了一个带血的布包和一柄碧绿长剑,别无他物。小伙计下意识的看了看青年的眼神,随后憨声道:“本店小糊涂仙,不贵,可也不便宜,一壶寻常小糊涂仙二十两银子。至于五十年陈酿,那就是镇店之宝了。”

青年眼神微咪,笑道:“告诉你们掌柜的,龙虎山下卧龙湾老妇江南燕人头一颗,换一坛子老酒。”

早已不是愣头青的酒肆伙计没有马上反驳小青年的这种疯言疯语,随口说了一声:“客官请稍后。”便跨入酒肆内阁。

这是一种在无数次鼻青脸肿之后积累的经验。

片刻后。

一个灰色长裙的少女随同伙计走了出来,面无悲喜,看看酒肆小伙计幸灾乐祸的表情,似乎,等物等价交换中得不到完美收官,所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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