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会不会太早
艾锋抚掌叹道:“不错不错!这首歌画面感很强啊!我都能脑补出一个故事情节了!”
麦小鹿也想听听他的解读:“你说来听听!”
艾锋说:“你看啊!这首歌不就写的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吗?”说罢哈哈大笑,“一开始是一个小镇上的青年,为了追逐自己的梦想,离开家去远方奋斗。但那时他已经有了心爱的女朋友,临走之前,女朋友用一块红布蒙上他的眼睛,让他看到了幸福,而且他也觉得,自己之所以上路去远方,也是为了以后能和女朋友过得更好。但理想总是丰满的,现实总是骨感的,这个青年可能在大都市打拼失败了,后来种种原因也没有跟自己的女朋友在一起,所以他开始怀疑自己,开始哭泣,开始绝望,但又总是忘不了原来的女朋友,觉得春风再美也比不过她的好,所以呢,才会感叹,不管是鬼迷了心窍也好,还是前世的姻缘也好,只要她能重回他怀抱,什么都不重要了!”
麦小鹿听得有些痴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拍他肩膀:“小样儿,上学的时候没发现你有这悟性啊!”
艾锋嘻嘻一笑:“我这添油加醋的能力还可以吧?”
麦小鹿又看了看歌词:“意思是很完整很清楚,那也是因为你很了解这四首歌啊!可是毕竟四首歌的歌词风格是完全不一样的,凑到一块儿会不会显得有点乱啊!”
“那没办法啊!毕竟是四个人的不同的作品啊!我觉得吧,你只要把作曲做好了,就没问题的!”
“那好吧!那曲就完全不能用这任何一首歌的曲子了,我得作一个全新的曲。”麦小鹿蹙着眉道,“就是时间太紧了!只有不到一个星期,我学校还有一堆事儿呢。”
“我相信你的能力!”艾锋慢悠悠地说,“我原来以为,你平时就爱写点诗不像诗、歌词不像歌词的文字,后来突然说要自己写歌,我以为你肯定歌词才是强项。结果——”
“结果呢?”
“结果我听了那首《在路上,在路旁》之后,觉得你作曲比作词更好呢,错了,准确说,是歌词和曲结合起来的那种意境,是你最拿手的。”
麦小鹿盯着艾锋看了好久,这才笑道:“你真让我刮目相看了!说起来头头是道的!好吧,我就姑且认为你说的都是实话吧!我很受用,多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