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之下,唐宁大喜,这两个伍德推荐的兵头是黑森-卡塞尔猎兵,这个兵种是唐宁最喜欢的。
猎兵,顾名思议,是执行猎杀任务的精锐部队。他们是狙击部队的原型,与使用没有什么准头靠射击队列来形成片杀伤的滑膛枪重步兵不同,猎兵使用的是膛线枪,他们的枪法很准,不需要列阵,以散兵的方式在滑膛枪步枪射程之外攻击对手,或者在暗处攻击对手。
听起来猎兵似乎要比普通步兵厉害,以散兵方式射击也确实是未来步兵的发展方向,可是在这个时代却不是正规军的选择。个中原因就牵涉到步枪的技术。由于时下的枪管口径的公差无法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线膛枪的枪弹要与线膛契合,必须使用通条用力从前膛捅进去,而且线膛的存在使通条对火药的残留的清除更麻烦,猎兵的线膛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比滑膛枪高级。而猎兵也只能作为辅助兵种存在。
当然了,辅助兵种也能给敌军造成很大的伤害。美国独立战争时候美军最让英军头疼的就是由猎人组成的游击队,他们使用远射程的线膛枪狙击英军,远远地在暗地里打黑枪,跟恐怖分子似的。英军也有这种狙击特种部队,而且更是技高一筹,当时的枪械设计师弗格森发明了后膛装弹的膛线枪,射程超过180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步枪使用的是黑火药这种炸药做为发射药,后膛装弹意味着一枚小炸药就在你脸边,这是一个危险的设计,需要设计强大、安全的闭锁机构,显然弗格森的发明克服了这个缺点,使他的狙击特种部队成为当时最先进的猎兵。后膛装弹使弗格森的狙击兵能以卧倒的隐蔽姿势装弹,装填速度也更快,远胜使用前膛猎枪的北美游击队狙击手。
弗格森本人也是出色的狙击手,他在推销自己的设计的时候就到处表演,比如射瞎90米开外的牛眼睛之类的。而他最出名的地方在于他曾经用他的狙击枪瞄准了美国开国元勋华盛顿将军,他那枪要是真射了出去,也许美国到现在仍然是英国的殖民地。
弗格森步枪只生产了100多枝,最后英军放弃了这种先进却不可靠的枪支。很可能是由于火药的残留问题得不到解决。
也许大家已经看出来了,现在的滑膛枪仍然大行其道的最大问题在于黑火药,一旦无烟发射药发明出来,后装膛线枪就会统治战场,这个历史任务自然落在了唐宁的肩上。他准备招募的黑森-卡塞尔猎兵将是世界上第一个列装现代步枪的武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