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红的法拉利疾驰,犹如一道红光闪电般耀眼。
人群中时而呼出一阵阵惊叹或是羡慕之色。价值几百万的豪华跑车并不是那么罕见,但也足以让人叹为观止了。
萧歌瞅着这辆外观拉风颜色火辣的超级跑车,由衷地赞叹道:“这车不错。”
胭脂跨出修长白皙的大腿,从车内钻了出来。然后一脸调笑地说道:“你喜欢开去便是。”
“算了。这车太过招摇了。”萧歌摆手道。“我一个小小的保安开这车去学校指不定背后被人唾骂装逼。”
胭脂身姿摇曳,媚态万千。那高挑的身材和绝美的容貌让周边人纷纷按捺不住回眸。她咯咯地娇笑,笑靥如花,连同身形亦是花枝乱颤,仿佛她那银铃般的笑声是与生俱来的。或许,总有那么几个天生爱笑的女人。
爱笑的女人天生就美丽。
“想不到昔日的佣兵之王竟会甘心做一小小保安。”胭脂的确想不明白这个问题。紧而她的脸色微微黯然,轻叹道:“哎。也不知道这两年你经历了什么——”
“谁不曾有过年少轻狂?”萧歌淡笑道:“当初与家里赌气,所以选择了离家出走。我决心要为自己而活,掌控自己的命运和生死。我做到了,可是我却发现自己缺失了一种感觉。那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或许只有与亲人相处才独有的感觉。于是,我毅然回家了。可是当我回家之后他们又逼迫我做我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于是我又翘家逃出来了。”
“你这个故事真有意思,说得就好像是在拍情景电视一样。”胭脂一脸期待地问道:“不过我还是对你这次翘家的原因比较好奇。”
“逼我跟一个未曾谋面的女人结婚。”萧歌说道:“传言她是京城第一丑女——当然,这并不是我逃婚的重点。主要还是因为我习惯了洒脱,不喜欢被命运束缚。”
听到萧歌说要与一个未曾谋面的女人结婚之时,胭脂的黛眉微微蹩起。直至听到萧歌下半句话,她的黛眉才逐渐舒展开来。
每一个女人都是天生的醋坛子,她不喜自己喜欢的男人被别的女人霸占。即便嘴上说了千万遍的不在意,但心底始终会是有所芥蒂的。
她们期待完美的爱情。自然不会希望有第三者插足。
“我喜欢你的性格。”胭脂直言不讳地说道。
萧歌瞅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道:“言不由衷——你明明喜欢的是我的人。”
停顿了些许。他的脸颊少了一抹和谐的润色。紧而声音低沉地问道:“他们——还好吧?”
“杀破狼缺失了一头狼,你说它还会有昔日的辉煌吗?”胭脂一脸戏谑地反问。直至现在,她也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当初为何要退离杀破狼佣兵团。“你变了。你确实是变了。曾经的那一种锐不可当似乎因为时间的消磨而逐渐殆尽。当然,不论你变成何等样子,我对你的初衷始终不会改变。”
萧歌眼神紧紧地盯看着她,然后自嘲地笑了起来。他伸手轻捏胭脂白皙嫩滑的脸颊,附耳道:“你很傻,也很天真。”
“或许每个人都有厌倦杀戮的一天。因为我厌倦了所以我选择了退出。合情合理——我相信他们也会有那么一天的。”萧歌抬头仰天,双眸忧郁,或是被一层阴霾笼罩。“我的双手沾满了血腥,所以我将存在瑞士银行的佣金都捐赠给了国际慈善基金会组织机构,我想以这样的方式来救赎曾经的我。不过想来却是一件荒唐的事。”
胭脂身躯一僵,然后怔怔地盯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她的思绪好像突然间停滞,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或即便开口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那一种苦涩的味道逐渐蔓延。她不知道这是什么滋味,或许是自己还没有习惯过来。这两年到底发生什么?
可惜,无从知晓。
“上天有好生之德。我立志做一个好人。对自己好,对身边的人好。”萧歌嘴角轻扬挂着一抹淡淡的邪笑,双眸望向高空,好似是对未来的向往和憧憬。
“那对待坏人呢?”
“正邪不两立。当然绝不姑息。”萧歌认真地想了想,笑道:“以前我了解坏人的定义,认为危害祖国危害人民的就是坏人。但是想了想,还需补充一点——谁想要企图谋害我,那便是我眼中的坏人。”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你这种文绉绉的说话方式我还真是有些不太习惯。”胭脂撇了撇嘴打断道。即便如此,但至少确定了萧歌的态度原则不会改变。如果他当真颓废成了一个忍受欺凌无所反击的懦夫,那么,她会很失望,更会很心痛。现在想来,也是值得庆幸的。
萧歌看了她一眼,说道:“读的书多了,自然而然就学会了之乎者也。”
“读的书多了?”胭脂对他这种话抱有很大的怀疑度。她斜视一眼,咯笑不已,道:“你十六岁翘家,那时候你应该初中才勉强毕业吧?”
“……”
萧歌心里纳闷地想,这女人怎么老喜欢揭自己的短?两年不见翅膀还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