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弃目光如刀子,唆唆唆地射过去,就见一个青衣的身影正站在清歌身后不远处,也不知道在那里站了多久,又看了多久——疼痛影响视线,莫弃定了定神,目光顿时明亮了许多,就也看清楚这特别没有眼力劲的家伙,青衫披身,木簪束发,面目清瘦却棱角分明,端的是一个气质端方如玉的青年。
他含笑望着这边:“原来这就是你匆匆忙忙赶来苍山的原因。”
清歌抬起头,却没有说话。
于是,这人半真半假地叹了口气:“我以为这辈子都是看不到你将谁放在心上的样子的。”说罢,又补了一句,“二公主应当会替你开心的。”
清歌却摇头:“开心并不能互相替代的,替人开心,并不是真的开心。”
青衫男子便叹了口气:“你总是这样,明明不愿意去懂这些人情世故,也有偏偏看得比谁都透彻——你说是不是?”最后一句,却是对着莫弃说的。
莫弃脸有些黑黑的——任谁被人旁观并打断好事,脸色总不会太好看的——他挑着眉,眼神若是能说话,一定是一句“你是哪位?”
这人读懂了他的目光,于是温和开口:“我叫明遥尘,是清歌的……”他想了想,才道,“……朋友?”
他想,至少称一声“朋友”,还是勉强可以的。
清歌垂着眼,果然没有反驳他这样的自我介绍。
莫弃却皱了皱眉,眼底闪过一丝冷锐与戒备:“巫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