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三个月的时间眨眼就到了。青凤大概是学乖了,解了禁足令的第一件事,便是来给江晓请安,态度十分恭敬,就算明里暗里受到丫鬟们的挤兑暗讽也毫不在意,脸上始终挂着温婉的笑容,十分得体,堪称小妾典范。
值得一提的是,青凤来请安的时候,在她回去的路上,刚好碰上来看平哥儿的耿去病。彼时她正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月白窄袖暗花夹衫,下身则是一条白色拖地烟笼梅花百水裙,一条白底绣花腰封裹得蛮腰越发纤细,一头乌发编成了一条长长的辫子,上边零星地点缀着几朵珠花,未施脂粉,显得十分清纯,好似一朵含苞待放的玉兰花。
见了耿去病,青凤幽怨的眼神一飞,纤细的小蛮腰一扭,耿去病已酥倒了半边身子,早把他叔叔的嘱咐以及他的疑心抛到了九霄云外。于是乎,天雷成功勾动地火,干柴瞬间被烈火点燃。
第二日,青凤就已经成功获得入住栖凤阁的权利,不过她表示自己位卑,规矩未学好,拒绝了。于是,耿去病就让她住进了新建的一处紧邻栖凤阁的小跨院,该跨院被命名为梧桐轩,就在风荷苑往栖凤阁的路上。
以上,由江晓根据花妈妈等人的信息脑补而来。酷爱听床脚的小兰由于嗑药嗑得太Happy,不小心进阶了,陷入的昏睡期,江晓只得另觅消息渠道。
花妈妈怒道:“这个狐狸精,青天白日地就这么明目张胆地勾引爷们,简直是太不要脸了!”看向云梦云香的眼神不免有些犀利。
不得不说,花妈妈已经透过现象发现青凤是狐狸的本质了,虽然她说的很有可能只是一般意义上的狐狸精。
云梦赶紧表态:这种人就该拖出去一百遍啊一百遍。狐狸精不要脸+1。
云香也不甘落后,态度鲜明表明立场:顶楼上,狐狸精不要脸+2。
可不是么,人至贱则无敌。嗯,准确地说应该是狐至贱则无敌。云梦娇憨,云梦温柔,两个人都不敌青凤。而青凤能之所以能胜出,除了青凤的媚之外,更多的还是她对耿去病的一片痴心,让他的男性自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文人么,一要有娇妻打理家庭诸多琐事,二要有美妾红袖添香。可是他们却拒绝去思考,他们的妻子凭什么要去绞尽脑汁费尽心思为家里劳心劳力后却要看着自家夫君左拥右抱还不允许有怨言,不然就是犯了七出之条,实在是不要脸至极。而还有一些女性,为了博得美名,为了体现自己的温婉贤淑,更是自己制定出约束女子言行举止的各个条框,这是觉得女性的地位还不够低、生怕女性的日子太好过了么?!
所以,江晓还是很庆幸,她是生活在新时代,哪怕有诸多的不如意,起码也不用过得像古代女性那么压抑。见得越多,想得就越多,对这个时代的不满也就更深了。这个任务拖得实在太久,久到她都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尽快回到自己现代的小窝了。
其实江晓还不知道,哪怕就是在现代社会,也有一些女性固执地要把先辈们好不容易脱下的枷锁一件件重新戴回去。
这一日,江晓正在园子里闲晃,忽然见两个小厮抬着一只黑色的狐狸从垂花门那头走了进来,正要往梧桐轩方向走去。江晓心内一动,便唤住了那两个小厮。等他们近前一看,黑狐狸的伤口流着许多血,把大半身的皮毛都染红了。
江晓皱了皱眉头,问道:“你们两个要去哪里?这狐狸哪来的?”
穿青衣的小厮陪着笑脸道:“回夫人话,老爷叫送去梧桐轩给青姨娘。适才家中来了客人,说是老爷同窗的儿子,姓莫,行三,去打猎归来,路过咱家,还带了许多野味。这狐狸就是他打到的。老爷便向莫三郎讨了这狐狸来,说是要补件狐皮大衣。”
啊?江晓愣了一下,这不是要等两三年左右孝儿和胡义君才会出现吗?怎么这会儿就出来蹦跶了?这是出了什么岔子吗?
“夫人,小的还赶着向老爷复命,您看……”另一个小厮见江晓沉思不语,便大着胆子问道。
“那青姨娘一介女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还能杀狐狸不成?你们也太不会办事了,就算老爷吩咐要送去梧桐轩交给她,难道你们不会杀好了狐狸剥好了皮再送过去吗?”一想到青凤险险要了她的小命,江晓便不客气地说道。
再一看那地面,从垂花门到她跟前,滴滴答答落了一地的血痕,江晓的眉毛不觉拧成了个“川”字,嫌恶地说道:“你看看你们,就这么把只带血的死狐狸拖进来,弄了一地的血,要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家内院出了什么事!哼,要是吓着了平哥儿,我要你们吃不了兜着走!赶紧的,先料理干净了再送去梧桐轩!还有,这一地的血迹也得清理干净了。”
两个小厮唯唯诺诺地应道:“是。”随后,又忙不迭地把那黑狐狸抬了出去。
能解决一个算一个,江晓如是想到。然后,她也不闲逛了,踱着方步,慢悠悠地晃回风荷苑。过了一会儿功夫,有几个小丫鬟提了水桶抹布等各项物事,冲洗地面。
当那声凄厉的悲鸣传来时,江晓正在喝茶。她吓了一跳,手中的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