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没有夜生活的夜实在是太漫长了,这对于一个睡满九个小时就睡不着的人着实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天才蒙蒙亮他就来到河边准备洗漱了。此时只有他一个人,他想在哪里洗就站在哪里洗,不用考虑是在上游还是下游,整条河都是他的。这样想,突然感到自己好悲哀,现在就只有那么点追求了。
形势比人强,环境塑造人呐,想想曾经的雄图伟志,再想想现在的追求,真的就是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
不过他还是这么做了,人都有逆反心理,就像小孩子一样,别人不让他干的他偏要干,现在他就是站在了昨天早上不允许他站的地方进行洗漱呢。
这柳枝虽然可以漱口,但是比起以前用的牙刷差的实在太多了,他在想着是不是要给它改良一下。不发明其它的东西,给牙刷改良应该不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巨大的变化,不然的话就违背了他的初衷了,只是这个世界还没有什么金属工具,改良好像也不是那般容易。
正出神的想着,突然有脚步声从远处传来打断了他的沉思,把他吓了一跳。
他寻声看去,只见下游走来了一个人,这个人他虽然不熟,但是他知道是部落里的人,因为他脸上的那一道疤给他的印象特别深,三十多岁的年纪,加上脸上的那一道长长的疤,让他愈发的英勇十足。
一定程度上,疤就是男人勇气的证明,这里没有刀子,所以这个伤疤应该就是动物的爪子抓伤的,被动物抓伤了,在这个医疗水平低下的地方竟然没有感染而死,简直就是福大命大。
因为语言不通,所以他只能用微笑算作打个招呼,疤脸男人也对他微微一笑。这一笑,牵着他脸上的疤也在动,疤像一条小动物一样,有了生命一版,更让他平添了几分霸气。
未久,陆陆续续的有人从河边回来了,有的是从上游,有的是从下游,而大部分都是从下游,他们好像不是一路人。不过他确定都是村里人。
他们是去打猎么?可是要是打猎的话为什么他们手里没有任何的工具和猎物。
其实这些男人都是各自去联姻部落里的女人家过夜归来的人,他所在的部落也有别的部落的男人来过夜。只不过他们都会在黎明之前悄悄开,所以他没有看见他们的离开。
而这时候部落里的男人都陆陆续续的归来了,所以他就碰上了。当然了,也不是每天都会去,就比如昨天晚上因为他的新加入,杀马特和呼噜娃就没有去。
下雨的时候不用去,女人亲戚来的时候也不用去,男人不想去的时候也不用去,不过要是男人长久不去,对方告状告到族长哪里,男人就吃不完兜着走了。
要是女方是个****旺盛的人的话,男人就得经常得去了,相反要是女方是个性冷淡的话,男人就不用经常去。不过要是赶巧男方是个****旺盛的人,女方则反之的话,事情就难办多了,如果男人能忍的话,坚持一年就过去了,要是不能忍的话,可能就会乱了规矩。
李少云百无聊赖,洗漱完毕又回去躺在床上思考起了人生。生活在这个世界有一门自学课程就是用大部分时间来思考人生,探究人类是从哪里来,要到何处去,人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和昨天不一样,因为没有下雨的关系,大家今天都起的比昨天还早。不过今天和昨天的程序也不一样,昨天早上起来洗漱完毕就开始做饭,然后是去打猎。
今天在则众人洗漱完毕之后,干起了活,而不是做饭。这绝对是饮食不规律的节奏,他们就不怕这样做对身体不好么。
他们一不种庄稼,二不做生意,三不放牧,他们有什么活可以干的呢,要是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
衣食住行,人除了吃,还有其它的方面也是很重要的。好像除了行,在这里其它三样都是比较重要的,为什么说行在这里不重要的,因为这里“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交通不发达,只有步行这种选择,人们一辈子也就只在方圆几十公里之内晃悠。所以可以忽略不计。
什么?为什么不做马车?别开玩笑了,制作马车没有金属工具,谁可以用石头和骨头把木头凿出榫来。要知道,在木头界,马车也算是精工了。
民以食为天,食是最重要的,不过其它几个在人类生产活动中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今天没有出去打猎,而是去处理兽皮去了,毕竟兽皮是制作衣物、床上用品的最佳材料。
今天他们要干的就是把昨天捕捉到的爪角兽的皮加工处理。野猪虽然长得大,皮也比较大,但是肯定是被扔了的命运,这里是屠宰猎物都是直接用骨刀把皮子给剥掉的,无论是皮薄还是皮厚的动物,没有浇上开水,然后拔毛,刮干净之后用喷灯处理,做成带皮的肉这种说法。
野猪外型上和家猪略有区别,可是大部分还是相同的,野猪的皮那么黑,猪毛那么粗硬,真不敢想象人穿着猪皮大衣那是什么一种场面。
虽然只有一个动物的皮子需要处理,这样最多需要四个人就行了,可是其余的人也没有闲着。他们不知道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