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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六章 破枷不易(1 / 3)

“真是可怜的人。”少女一声轻叹,象是打进了托马斯的心坎里,让他感觉面前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

“他对爱情的真挚,真令人感动。”陈嬛对托马斯说道,“拜托你,托马斯先生,你一定要帮帮他,让他平安回到自己的亲人身边。”

“放心吧,亲爱的,我一定做到。”托马斯给少女讲这个俄国人的故事,原本是想博取她的好奇心和同情心,但没有想到少女会向他提出这样的要求,虽然那个俄国人现在已经在外交部了,但托马斯还是一口答应下来。

但此时的托马斯并不会想到,他所要帮助的这个可怜的俄国人,将会引发一场怎样的新的风暴。

寿宴结束后,陈廷轩陈鸿父子和内森萨拉父女以及林逸青来到了密室当中,闲聊起来。

“您在这些年里,取得的成就可以用‘伟大’这个词来形容。”内森对林逸青说道,“您能够利用皇族的力量打破乾国工商业发展的枷锁,真的是太了不起了。”

“而且是在极为秘密的情况下,并没有公开触怒乾国的保守顽固派。”萨拉微笑道,“这使得我们实现我们伟大的计划少了很多的阻力。”

“在乾国现在的形势下,只能采取这样的办法。”林逸青回想起自己为了打破乾国传统制度对经济自由的桎梏所经历的艰辛,也不由得感慨不已。

林逸青这些年所取得的最大的成就,其实是实现了部分的经济自由。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传统或中世纪的乾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自由。

就传统经济领域而言,乾国人当然可以象西方一样,经营农业、商业和手工业。可是,有个障碍迎面而来:财产所有权的限制。

《大乾律》承袭传统,明确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若居父母丧而兄弟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八十。”理由是:“祖父母、父母在,子孙不得私财,礼也。居丧则兄弟犹侍乎亲也,若遂别立户籍,分异财产,均为不孝,故有杖一百、八十之罪。仍令合籍共财。”这是严重压抑经营积极性的规定。更为严重的是大乾帝国朝廷为新经济的发展设置了种种障碍。突出的表现是办新式工商、交通和金融事业,一律实行批准制,往往相应设置垄断特权,不准民间资本自由进入。

例如,本世纪国际贸易的主导商品是纺织品。它和鸦片是乾国外贸入超的主要因素。为与外商争利,70年代开始,朝野有关人士就着手筹办纺织厂。9080年上海机器织布局开车生产,这是乾国人自己办的第一个棉纺织厂。从9076年李绍泉批准筹办起算,几经折腾,整整历时4年。9080年,为办这么一个厂,李绍泉特地上奏,并经皇帝批准,给予该局十年专利,“十年之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9081年张芝栋委派人在广东筹设织布官局,不得不致电李绍泉协商:“阅《申报》载,上海布局经尊处奏准:‘十年之内,不准另行设局’;是否专指上海而言?粤设官局本与商局有别;且进口布多销旺,断非沪局所能遍给,粤给粤用,犹恐不给;当不至侵沪局之利。望速电复。”李绍泉的答复是:“粤设官局,距沪较远,似无妨。”照“不准另行设局”的规定,双方的说辞都经不起推敲。只是李绍泉和张芝栋都是朝廷重臣,在人治社会官场文化的氛围中,矛盾才得以顺利化解。

但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其他人办企业,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郭筠仙是大乾帝国第一位驻外使节,二品大员。在任职期满回国后,他在给林逸青和李绍泉的信中说到这么一件事:“轮船之为便利,天下所共知也。愚劣如湘人,亦习焉而知其利。是以十年以前,阻难在士绅;十年以来,阻难专在官。凡三次呈请……独不准百姓置造”,迫不得已,郭筠仙亲自出面筹办,筹集资本两万元余,在林逸青和李绍泉的斡旋下,由纯亲王出马,总理海军事务衙门批准,这个湖南民间的航运公司好容易才开办成功。

这两个例子带有普遍性。说到底,这是制度问题:传统中国没有经济自由。因此,各行各业要办点当时的新经济,无不碰到官方批准这一难关。

这个障碍是怎样打破的?平定朝鲜甲申政变之后,在林逸青的暗中推动下,深刻认识到海军和新式陆军作用以及“朝鲜新政”带来的经济方面的好处的大乾朝廷于9085年10月9日发布了一道上谕:“叠据中外臣工条陈时务……如修铁路、铸钞币、造机器、开各矿、折粮漕、减兵额、创邮政、练陆军、整海军、立学堂;大约以筹饷练兵为急务;以恤商惠工为本源。此应及时举办。”以这一圣旨为标志,大乾朝廷的经济政策从压制私人资本即剥夺国民的经济活动自由,转变为“恤工惠商”即力求保护和扶植私人资本。阻力和困难仍然不少,但大体是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的。

林逸青之所以能够推动这道重要的上谕的下达,则是因为他把大乾朝的皇族整体拉下了水——许多民间新式企业的投资者,都是皇族成员,出于对自己的投资利益的保护,他们也要帮助林逸青促使朝廷下达这样一道谕旨。

如果从90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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