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如刀。
宽敞的马道上覆盖着积雪,将整片大地营造成了厚重的白色。街道两边的酒楼茶肆中,不时传出跑堂小二嘹亮的吆喝声。楼阁的角落间,又夹杂着不少摊位,小贩儿们纷纷十足全力吆喝着,向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们推销着热气腾腾的烤红薯、晶莹鲜红的冰糖葫芦。
随着一阵“哒哒”的马蹄声,一匹高大的白马从街道尽头的转折处奔行而来,马上坐着一名十岁左右的俊俏少年,剑眉星目,英俊潇洒。少年有着一头奇异的雪白长发,再加上身上的一袭白袍,就仿佛是这雪白天地间诞生的精灵,自然而纯净。
“吁——”少年一拉缰绳,白马嘶叫一声,马蹄一顿,刚好停在了那座名为“醉乡楼”的酒楼前。少年纵身从马上跳下,酒楼旁的小贩儿便立刻迎了上来,一边帮少年将缰绳系在马桩之上,一边笑着说:“小少爷,再来个烤红薯?”
少年微微一笑:“麻烦大叔了,可要给我挑个甜的哦!”那小贩笑道:“那是自然,不甜不要钱啊!”说着便转身去他摊子上的烤炉中翻找起来。“小少爷,这个保管您甜到心里!”小贩用一片风干的玉米叶将冒着热气的红薯包起,双手交换着递到少年身前。
少年从怀中掏出一贯铜钱,塞到小贩儿手中。“少爷,用不了这些!”小贩忙道。“大叔你先拿着,下次我来的时候再算好啦!嚯!还真热乎!”少年剥开了红薯的皮,金黄色的瓤散发出一股灼热之气,扑面而来。少年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真甜!大叔,我师父还没走是吧?”他指了指面前的酒楼说。
那小贩儿刚有些不好意思的把铜钱收好,听少年问话,连忙答道:“对对!国主早晨的时候便来了,一直在这酒楼中。”少年点了点头,捧着冒着热气的烤红薯,一边吃着,一边迈进酒楼的门槛。
“呦!小少爷来啦?国主在二楼老位置,要不要小的伺候一下?”酒楼的小二也是熟人了,见少年前来,殷勤的打着招呼。“不必了,你忙你的去吧。”少年摆摆手说。
上了二楼,只听一阵翻滚之声,似乎是椅子倒下砸在地面的声响,紧接着,一阵悠扬的歌声便传了过来:“大梦初醒已千年,惊醉起阑珊;幻中犹念佳人语,离愁几人叹。天雨雪,路蹉跎,造化误人寰。他日远行海角,归来自相欢。”
“怎么样?何兄,我这首还不赖吧?”那微醉的声音接着说道。“韵味倒是足够,不过却无处不透着伤感,国主有什么心事抑郁在心?不介意的话不妨说出来,看看何某能否为国主稍作开导。”另一个淡然的声音回应道。“没事没事,不过是想起一些陈年往事,心有所感罢了。来!我们再喝一杯!”
这时,少年已然来到了声音传出的屋门外,他将最后一口红薯塞进嘴里。也不打招呼,直接闯了进来,一把将那人手中的酒壶夺了下来,坚决地说:“师父!别喝了,今天有人找你。”又朝着坐在另一边的青衫人施礼道:“何伯伯,打扰您实在不好意思,不过今日有人来找师父,恐怕师父不能陪您喝酒了。”那青衣人笑着点点头:“无妨。”又转向那之前与自己饮酒之人:“国主,那何某就先告辞了,改日再聊!”“好好!何兄走好!路上滑,小心些。”
不用说,此人便是已就任辽公三载的李逸云,而那十岁左右的白发少年,自然是长了几岁的李聃。
刚刚从镐京出发之时,李玉龙便向李逸云提出要分道扬镳,李逸云知道,两人虽看似性格迥异,但不过是由于身份不同而有着不同的表现罢了。同自己一样,李玉龙外表淡然,但内心高傲,而又处在了那样一个尴尬的身份,心中自然难以顺遂。于是也不虚言挽留,任他离去了。
风沐翎则借口要回族中探望而告辞,李逸云自然看得出,她是因为曾与楚怀义合作而陷于自责之中,才在李逸云伤势康复后坚决地提出离去。至于少女对他的感情,李逸云也不是毫无知觉,但刚刚经历了造化弄人般的伤痛,他暂时无心思虑其他,略作挽留后,便与少女各奔东西了。
晶晶和彭祖两人倒是陪着李逸云一起到了封地,但半年之后,晶晶便嫌弃天气寒冷,自行南下游玩去了。彭祖则住了一年有余,帮助李逸云安定了辽地,又传授了李逸云许多卜卦的技巧,这才飘然远去。
初到辽地之时,李逸云掌握的只有从昆仑军中调出的原属先锋营的四千余人。而当时的辽地完全是个烂摊子,以西南东北走向的辽水为界,辽水以西的区域还保留着基本的城池和官员制度,而辽水以东则被北方的狄族不断地侵袭着,不少百姓都逃到了南方的高丽一带。
花了半年时间安置好辽西之后,李逸云率领军队横渡辽水,在辽东的土地上与狄族展开恶战。每控制住一处土地,李逸云便召集附近或逃亡或隐匿的百姓,鼓励他们加入军队,保卫家乡,又将新法中关于恢复奴隶自由的制度率先颁布,不过却是略作调整,规定想要恢复自由的奴隶必须要当满三年兵。
就这样,李逸云麾下的军队很快的扩张到了万人。他就地取材,借用辽东的高头大马,组建了清一色的骑兵部队。不同于犬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