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入,自腚出……
五石弓,射五十步之内的目标,而且如此密集,马悍完全不需瞄准,只凭手感,就可以做到箭无虚发。他感觉到经过百丈峡一战,他的箭术又有明显长进,已经达到无需眼瞄,而是“手瞄”的境界。而只有达到这个境界,才能射得又快又准,称得上是真正的暴风射手。
无论马悍射得多快,狼群是多么密集,他始终是一箭接一箭的射,而不是传说中的一发双矢或一发三矢。同时搭两支箭或三支箭射击,听上去很**炫酷,实际上纯属扯蛋。你搭两支箭射出去,连自个都不知道箭会飞到哪去吧,就算给你两个固定靶,一发双矢连个边都碰不上,更甭提射杀两个无规律的移动目标。别说弓箭这种原生态武器了,就算一手一把大狙,想同时射两个目标也是不可能。
当马悍射出百箭之后,地上狼尸层层叠叠,原本密集的狼群,一下稀疏不少。许多狼已垂着尾巴,发出呜呜的低鸣,慢慢散开、退后。凶残如狼,也开始感到害怕了。
就在这时,马悍发现了一只与众不同的青狼。这只狼原本混在狼群不易发现,但群狼四散,就将它凸显出来。但见它体形硕大,吻颚细长,四肢强健有力,毛色青灰发亮,灰冷的狼瞳,透出一股嗜血的凶残。
“狼王!”马悍的直觉告诉他,这就是这群恶狼的首领。
射杀它,狼群必溃,剩下这百余只畜生就让唐努他们收拾吧。
马悍立即抽出一支三棱重箭,瞄准百步之外的大青狼。
狼王仿佛也感觉到危险,不断在狼群里穿插,奔跑路线也是突左突右,飘忽不定。
突然,狼王一跃而起,以避开前方堆叠得高高的狼尸。但就在这一瞬间,咻——咻——两道箭影同时从枝繁叶茂的树梢间飞出,穿越百步,几乎不分先后,交插贯入狼王硕大的头颅。
血光迸射,狼啸如泣。
狼王毙,狼群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