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威镇,四川与西藏交界处的一个小镇,由于小镇是进藏的必经之地,加之周围物产比较丰富,所以有大量的商客由此路过,小镇平日里很是热闹。
时值晌午,小镇慢慢的平静了下来,七月,正是炎热的时候,没有人愿意顶着大太阳走来走去。
“来看看呀,新鲜的桃子呀,香甜多汁的大桃子呀,不甜不要钱。”街上卖水果的小贩依旧在吆喝,他们的摊子上都搭了草棚,倒不觉得有多热,相反,他们倒希望太阳能再烈点,天气越热,他们的生意就越好。
除了卖果蔬卖小吃的小贩,街上只有零星的几个行人,大都是外出干农活的本地人,外来的商客早就进客店去吃喝歇息去了。
不知什么时候,街上的小贩们都停止了吆喝,因为他们突然发现那些外出回来的人都在朝着小镇的南门看去,一边看还一边交头接耳,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诶,老王头,看什么呢?”一个浑身灰衣,长得还算凑合的小贩问一个抗锄头的老汉。
“看什么?看狼呗,老汉我活了五十多岁,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狼,都快有一匹马那么高了,而且浑身上下都是白毛,一根杂毛都没有。”老汉掏出腰上的烟袋,装了满满一锅,又拿出火石,麻利地点上火,叭嗒叭嗒的抽了起来全文阅读。
“这老王头,又吹牛吧,真要见了狼,别说马匹那么大的,就是一头普通的狼,也早把你这身老骨头给啃光了,哪还由得你这么自在的抽烟袋。”灰衣小贩根本不相信老汉的话,他没见过狼,但是从小听过不少有关狼的事,但从没有听过能长到像马那样大的,而且还是白毛,所以,他从心底就认为老汉在吹牛。
“小康啊,别说你不信,要不是亲眼所见,打死我我也不信会有那么大的狼,我没被狼咬死,是因为这头狼是有主的,不像那些野狼,见人就咬。刚刚老汉我扛着锄头,从山上往下走,走到城南那片小树林,这头大狼突然从林子里窜出来,那狼头离老汉我只有不到半尺,那对小灯笼似的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当时老汉我心一凉,完了,躲不过去了,想不到活了一辈子,竟是让一头畜生给吃了。”王老汉顿了顿,抽了口烟,看了看周围已经聚集了不少小贩,又接着说道:
“老汉我当时已经把眼闭上了,就等那头大狼来咬我了,可我等了有半袋烟的功夫,一点感觉也没有,我就壮着胆子偷偷的睁开了一只眼,妈呀,那大狼还在,不过它旁边却多了一个俊朗的少年郎,不过穿的却破破烂烂的。说来也怪,那少年郎的头发竟也是纯白的,一根黑的都没有。
那个少年郎就站在巨狼的旁边,但巨狼却没有咬他。他看了我一眼,朝我笑了笑,他笑的很和善,我当时也不那么害怕了,就提醒他:‘喂,少年仔,快跑啊,别让狼给咬了。’
他没有跑,却朝老汉走了过来,说:‘对不起了老人家,这头狼是我的朋友,刚才吓倒你了吧,放心吧,它不会乱咬人的。’
老汉我当时很吃惊,这么大的狼竟然是这个少年仔的朋友,难道他是万兽山庄的弟子?但是看他的穿着却跟万兽山庄贴不着边,万兽山庄的人胸前都绣着一个大大的‘兽’字,老汉虽然只是个农民,但这点事还是知道的。
老汉见那大狼当真如那少年仔所说,老老实实的呆在原地,一点也没有咬人的意思,这才放下心来,后来那少年还向我打听隆威镇呢,老汉把官道指给他,又从小道抄了回来,你们要是不信,就去南门口等着,看看老汉我是不是在吹牛。”王老汉说着抬起左脚,把烟袋在鞋底磕了磕,也不理周围的小贩,径直朝自己家走去,想是回家放锄头去了。
众小贩见他说的有鼻子有眼儿的,半信半疑之下通通朝南门望去,看看是不是真如王老汉所说,有个白发少年带着白毛巨狼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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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傲已经连续赶了两天的路,这一次去西藏,他可是受益匪浅。在人迹罕至的珠穆朗玛峰顶,他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宁静,那雄壮的景色促使他冲破了长久以来的心障,使得自己的修为大进。
流浪了四年,总算是把修为提升到一个令自己还算满意的地步。家,这个已经有点陌生的字眼,开始重新在天傲脑海中闪现,也是时候回去了。
“白刹,呆会进了城老老实实的呆在我身边,人和动物都不准你咬,听见了吗?”天傲嘱咐自己身边的白色巨狼。
名叫白刹的巨狼地头“呜呜”地叫了两声,也不知道是同意还是反对。
此时,隆威镇里的那些街头小贩和一些看热闹的人通通聚集在了南门口,都想看看王老汉口中所说的究竟是不是真的。
天傲老远已经看见了隆威镇的城墙,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巨狼白刹跟在他的身后,双耳不时地向四周转动,狼,永远都保持着警惕。
隆威镇的城墙刚翻新没几年,看上去颇有几分雄壮的味道,天傲在城门口停下脚步,好奇的望着城门对面的人群。
此时,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