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琳娜母女来到了中国后,受陈敬云的邀请去南京住了一段时间,不过也没有住太久全文阅读。南京那边虽然也是个城市,但是对于琳娜这样的外国人来说始终缺乏了一种氛围,所以在南京住了一段时间后就离开南京到了上海,相对于南其是上海租界地区更像一个西方城市,外国人在这里生活起来就跟在其他的西方城市没有太大的区别。
当时陈敬云虽然心里不舍,但是却也知道自己不好强留琳娜留在南京的。
对于琳娜来说,如果住在南京的话,理由也就只剩下一个,那就是为了陈敬云。可是陈敬云注定是给不了她任何除了感情意外的东西,更不可能为了她而离婚,甚至陈敬云都不能光明正大的和这个金发女子在一起,更别说娶她了,以至于琳娜待在陈敬云身边地位比董白氏要尴尬的多,时间久了自然也就郁闷起来了。
加上一旁的伯爵夫人时不时的唠叨着,提醒着琳娜陈敬云是一国总统,不可能为了她而离婚的。琳娜可不是什么中国传统女人,会接受什么一夫多妻制,就算心里头偶尔想过要当他情妇之类的,但是她到底还是个怀着梦想的少女,心里是接受不了这种事实的。
所以就离开了南京到了上海,原本在上海待一段时间后就回国的,但是欧洲那边局势紧张,传言要爆发战争之类的,加上尽管离开了南京,但是琳娜还是希望待在中国,留在中国至少还能经常看见陈敬云不是,所以也就在上海住了下来。
这陈敬云到了上海,也就见到了数月未见的琳娜。身穿白色晚礼服的琳娜和陈敬云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一样漂亮,嗯,不过彷佛略微长高了些,脸庞看上去也更为成熟一些了。
“你好像长高了点!”陈敬云说话的时候还伸出手略微比划了下。
琳娜微笑:“嗯,长高了些,现在是五尺五寸了!”说罢也是伸出手比划着陈敬云的身高,然后道:“也许到过几年我就能比你高了!”
陈敬云道:“不用几年,如果继续长高的话,明年你穿上高跟鞋就得超过我了!”
陈敬云的身高不算太高,只有一米七五而已,在现今中国里面算是比较高的了,不过西方人向来身材高大一些,哪怕是只有十八岁的琳娜现在也有五尺五寸了,也就是一米六五,如果明年再长高几厘米的话,穿上高跟鞋看起来比陈敬云略高也是正常的,女孩子穿上高跟鞋总是要显得比普通男人高挑一些。
两人就站在窗边一边说着话一边看向窗外的夜色,窗外的外滩两道树立着数不清的路灯,这些刚在上海兴起没有几年的电灯很快就已经普及了上海,尤其是福乐电气大力投资兴建的发电厂使得了上海得到了充足的电力供应,而和美方合资建设的灯泡厂以及电线厂等工厂投产后,使得这些电力相关设备的价格慢慢降低,使得电灯已经慢慢进入中产家庭。
“其实我不怎么喜欢电灯,总觉得太亮了!”琳娜并没有和陈敬云一样对电灯这种东西抱有好感。对于她来说,舞会大厅里应该是用无数蜡烛点亮的,窗外的路灯也应该是用煤油灯的,她喜欢那种昏暗的夜色。
陈敬云道:“其他人倒是喜欢!不觉得充满灯光的上海才更像一个大都市吗?”
“也许吧!”琳娜有时候是很固执的:“不过我还是不喜欢!”
琳娜并不会因为年轻就对所有的新鲜事务保持兴趣,相反出身贵族家庭的她还是相当的保守,不单不喜欢电灯,她对汽车也是相当反感,出行的时候她喜欢坐四轮马车而不是汽车。不过这些保守只局限于这些工业品上,而对于服饰之类的创新她倒是和其他的新式女性一样有着极大的兴趣,身上的穿着已经不是和她的母亲伯爵夫人一样那么繁杂,而是一身轻便简洁的白色长裙,露出了小腿,脚上是一双小高跟鞋。
两人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所说的大多是一些生活琐事!陈敬云喜欢这种谈话,这种谈话并不会涉及到任何的现实事务,哪怕是说起军事政治这些,也只是不经意的说起,然而这两人却是不会对这些事情有着过深的谈话。
陈敬云一直很喜欢和琳娜之间的相处,在她面前陈敬云似乎感到了一种平等感!
是的,这是一种平等的感觉,琳娜没有把陈敬云当成了中国总统,没有把陈敬云当成了手握无数人性命的大军阀,她只是把陈敬云当成了一个普通男人,她所喜欢的男人。而这种心态使得琳娜几乎可以向陈敬云说所有事情,向他埋怨昨天的早餐很难吃,前些时候女仆打翻了她最喜欢的那瓶从巴黎带来的香水,甚至直接说她不喜欢陈敬云身边的那个和跟屁虫一样的随行秘书燕井邝,更不喜欢陈敬云和她见面的时候身上总是穿着军服。
所有的一切,她几乎都是可以对着陈敬云说出来。
而这种感觉,是其他人所不能带给陈敬云的,林韵把他当成了丈夫,董白氏把他当成了可以依靠的男人,蔡凝把他当成了总统,只有琳娜才把他当成了喜欢的男人。
在上海的短暂停留后,陈敬云返回了南京!
陈敬云要处理的事情非常多,不管是政务还是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