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话里话外是说我是装的,估摸着是觉得就为了蹭那顿晚饭吧,说真的,真不是什么大餐,我一开始就说算了,我正好难受根本不想吃晚饭,同事非得拉着去,说什么这样不行,好吧,去了,我还特意选了个小蒸菜馆,象征的点了两个菜,两个人加起来不知道超过三十块钱没,就怕她有话说,看着那脸色,我当时真心想说,求你了,让我付钱吧。
偏偏早不吐晚不吐,一回家就吐了,气得想撞墙,晚上全耗上面了,没什么心思写,结果只写够两千字,早上五点就爬起来赶,又突然停电了,新写的全废了,中午只能借了笔记本在外面能够插电的餐厅写,午饭损失惨重,还欠了个人情。
真的,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应承的就是傻蛋,血的经验,不愿意的事还是一开始就拒绝的好,别顾着面子,不然吃亏的是自己,死要面子活受罪,这话一点不假。
不过,没有发通知始终是我的错,非常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