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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伏击 上(2 / 2)

他就觉得戌守边疆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最起码,只要京城不来信,他就可以永远活在幻想中,幻想着清语是他的,永远都是他的女人,就是老天也不能把自己和清语分开,幻想着他和夏清语永远都可以人居两地,却情发一心。或许有一天,当……那些阻碍消失,他还可以迎娶默默守了几十年的爱人。

这最后一种想法着实大逆不道,以至于陆云逍每次不由自主的想起,都会给自己几个耳光:身为人子,不能在母亲身边尽孝,已经是愧对爹娘,怎么还可以想着母亲死后自己就可以如愿以偿?这简直就是良心被狗给吃了。

陆云逍拼命压制着这种思想,然而因为思念和情爱的贪婪,让他时不时就会冒出这魔鬼一般地想法,他当然不盼着叶夫人死,他也盼着母亲长命百岁儿孙绕膝,然而他就是总也控制不住自己,时不时就忍不住会去想一旦母亲没了,阻碍消失,他和夏清语是不是还有那么微小的一丝可能在一起?

爱情和生养之恩的碰撞冲击,让陆云逍的心就如同是被抛在油锅里反反复复的煎炸着,这种煎熬无法对外人道,只能在他心中肆虐,若是没有那些可以让人暂时忘记所有的战斗,若是没有那种舍生忘死的搏杀,陆云逍觉得自己大概早就疯了,被活活逼疯的。

所以他宁可违反宗老元帅的军令,也一定要参与到战斗中来。今天这一战是一场伏击,从一条小道深入到敌人后方,破坏他们的粮草运送。领军的将领仇同是宗老元帅的学生,心思细腻最擅谋划,陆云逍知道去他面前请战没有用,好在擅于谋划的将领手下总是有几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爱将,陆云逍只是找了一个小队长,许了他两瓶烧酒,对方就喜出望外的同意带上他一起了。

陆云逍在北疆也算是一战成名,虽然他没有负责运筹帷幄,然而第一次战斗,他在敌阵中杀了个三进三出,便已经是震惊北疆,那可是北匈鞑子,战斗力比西夏那些狡猾的兵还要高强的,竟然被这浑身浴血的年轻将领将他们的战阵彻底搅翻破坏,这简直不可思议。

其实这也很简单,陆云逍那是什么功夫?在这些普通士兵面前,他就是开了挂一样的存在,一旦放弃运筹帷幄,只求简单杀敌发泄心中所有的苦闷,又有谁能是他的对手?当日在荒岛上,就连那些凶猛的狒狒群攻他一个人,最后都被打怕了,这些北匈鞑子再凶猛,却也很难和狒狒相提并论。

所以小队长知道陆云逍肯定不是奸细,那他混进自己的队中,那还能有啥目的?肯定就是让老元帅勒令休息这些天休息的骨头痒了,所以想上阵杀敌呗?这种感觉他是最了解的,曾经自己也有因为受伤只能看同僚们战斗的憋屈时候,理解万岁啊,何况还有两瓶烧酒,这东西平时在军中是弄不到的。

正因如此,陆云逍和朝云暮云才能出现在此时的伏击队伍中,仇同心思再细腻,他也不能挨个儿检查这五千士兵里有没有意料外的存在啊。

朝云和暮云都很担心,看着天空上凝聚不散的铅云,都有一种心惊肉跳的不祥预感,于是朝云到底没忍住,凑到陆云逍身边小声道:“爷,您身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呢,等一下可千万别太拼命了,奴才和暮云替您拼,您看着我们两个就是。”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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