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宫瑾:在别人的眼里我是是男神,我是她们眼中的神果果,我因为在学校里有一丝才情才集万千宠爱在一身,得以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卖弄一下“风骚”不对应该说是风采。可是我知道我什么都不是,在爸妈眼里我从来就不是他们的骄傲,我永远是他们拿来和别人对比的耻辱。
我一直从小就把李白作为我的偶像,我一直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可是我的一腔热情敌不过现实的三千风暴。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始终得不到认可,我以为的人生从此会在一片黑暗里孤寂而死。可是命运就是见鬼的出奇,在我迷惘的路上,有那么一个人的出现让我迷途知返,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并且甘之如饴。
春秋秋来,时光过了又去,我喜欢古龙一个月、喜欢金庸二十八天、喜欢莫言一年,喜欢扎西拉姆*多多两年、喜欢诺贝尔文学直到现在,我不知道我还会喜欢多久,可是我知道其实我喜欢的是他的那座诺贝尔文学奖杯。
可是就是有那么一个人我知道我会喜欢她一辈子,或许下辈子只要我们永远有缘,我希望是永生永世。没错她就是婧媛。
我们的认识其实并不传奇,可是正因为这样我希望我能够有能力给她一段传奇。
在我的眼里她不漂亮,还不不化妆,老是一副素不拉挤的样子。就算那个时候还没有发育,但是二十几岁后还是瘦不拉挤,直到现在都是一个孩子的妈都还是没有火辣的身材,没有性感的嘴唇,腰不是腰,屁股不是屁股,每次我这样说的时候还扯着她的大嗓门和我争辩说:“这不放屁吗?谁的屁股能长的像胸,谁的腰能长得像屁股。”每次我说她几乎面黄肌瘦,她就说那叫骨感美,其实我是心疼她,那么大个人都是骨头没有肉,晚上摸上去的时候都有些割得恍。二十几年来一如既往的邋里邋遢。不懂时尚,不追品牌,倒是真没少省钱。那个时候我就一直认为她最适合演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们两个在一起整整十年,十年一锡婚。这中间的经历犹如沧海十年,我退缩过,害怕过,在最难的时候也放弃过。如今想想我其实就是一混蛋,觉得自己真他妈不是人。
往事我本不想再提,可是堵在心里就像一块石头,我是一个男人,我比谁都清楚男人究竟是个什么货色,什么东西。那个男人不爱美女,什么你和别人不一样,我在乎的不是你的外表,那些人模狗样的话,我呸!那都是骗人的,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其实我还是要为自己做一下辩解,那不是我们男人的错,只是男人的本性作祟而已。
十年前,我也一样,年少轻狂,少年壮志不言愁,喜欢美女,没错我喜欢美女。直到现在我才可以释怀,所以我才敢说那个时候我喜欢过青,这是一个秘密,埋在我心里十年,而现在他将在我的心中最暗的那个地方沉睡一辈子,将永不服输。
那个时候青是所有男生的梦中情人,她就是我们身边的刘亦菲,学校里所有的男生都愿意败在她的石榴裙下,为她俯首称臣。我也一样,为博佳人一笑,我可以效仿古人怒发冲冠。只是后来我才知道我是多么的愚蠢,她不是倾国倾城的陈圆圆,我也不是雄霸一方的霸王李志成。
我用我的才情希望得她回眸一笑,可是我后来才知道她压根最看不起的就是弄虚作假的才子,哪怕你是唐伯虎,可是在她眼里都是一些没有什么出路的酸溜溜的娘炮。在那段日子里,我知道她爱上了人人避之而不及的黑社会小混混肖波。
她的行为就像在我的心里捅了一刀,我宫瑾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我想拼尽全力去给她我能给的幸福,可是没等我开口,她居然就躺在了别人的怀里。所以我不甘心,我的自尊不允许我这样受这样的窝囊气。
所以我计划,我要报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我宫瑾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就这样婧媛那傻丫头成了我的目标,也成了我罪恶行为的一颗棋子,我逃课,打架,酗酒等等。
在这中间我知道我在别的小姑娘眼里还是有一定的魅力存在的,所以在她那么单纯的小丫头身上我只要扳扳大拇指我就轻而易举把她搞到手。我利用她得到一切关于青的消息,每次见面我们谈的都是她的姐们,她乐意说,我当然乐意听,这正是我需要的。当然我什么也没有做,一是因为我其实是懦弱的不敢,我惹不起青更惹不起肖波,二是我渐渐的居然不忍心让这个傻丫头伤心,我开始害怕有一天她知道了这一切以她的性格会不会杀了我(其实我还是在想自己,我是多么的自私,可是那个时候我就是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可是每一次,她都会给我一种错觉,让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卑鄙无耻下流的小人。她的善良、她的单纯和我的人格格格不入。我们两个就是善女和野兽。她可以把一只流浪狗抱回家,可以给养老院里的中了风神志不清的爷爷讲童话故事,她可以自己好几天只吃馒头咸菜,把剩余的钱都给云妍留着买马克笔,她可以为了我的生日礼物提前几个月做准备,只是为了给我一个惊喜。那时候我第一次感觉自己是那么重要,被人如此的重视,世界上有个人居然可以那么的在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