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有了资金做起了金银首饰珠宝类生意,可不的发大财。
待到穿了十来串,看看也差不多了。我们便付钱告辞了。
等我们回到学校的时候,恰好是下午放学时间。在学校门口遇到白雪,我把东西给她。她一看自然是爱不释手,喜爱之极。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就没有女孩子不喜欢这晶莹剔透的东西。况且,这个时代的教育,都是主张学生还是应该相对朴素的。自然,我和白云从小也是没有过什么漂亮的饰品。所以说热衷于不停的给白雪买些可爱的小玩意儿,也有补偿一下当年的自己的意思。自然,这只是我心里的独白,没必要告诉谁。最后,不忘了告诉她,若是爸妈问起,就说是我在学校旁边地摊上买来送她的。
白雪嘿嘿笑着答应说好,这个几乎成了我们不宣的秘密了。只要是我给的东西,一律是地摊上买的不值钱的小玩意儿。不恭的说句,我们的父母此时也算是没什么见识的。反正,我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她们是看不懂这个到底是塑料的还是玻璃的还是什么的。
待到给程成碧玺手链的时候,她也挺喜欢的。立马戴在手上左顾右盼。我就说嘛,就没有女孩不喜欢珠宝的,虽然这个只能算是半宝石。至于那些黑曜石也是广受好评,因为男孩子们都觉得那个挺酷的。我和林家兴自然也是十分高兴,虽然送出去的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好歹也体会到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感觉。嘿嘿,我会告诉你们吗,其实更主要的是体会到了有钱人的感觉。因为,我们知道,这,仅仅是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