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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一章 幽默感不少(1 / 2)

“我想和小夏打个招呼,时间还来得及。Du00.coM”访客来得很早,而且在分钱的问题上他们有没有什么好讨论的,所以现在刚刚是早餐时间。

“她不在,天还没亮就出去追查一个很有希望的线索了,所以你没看到她,她说她可能发现了那个逃走的抢手藏身的地方。”林如庸的话里没有揶揄,反而颇为自豪。“我的西装怎么样?那个老家伙要了我四千块呢,好像还是比不上你的。”

方恪永远都西装革履,但是林如庸则很少穿西装,他也没有多少鉴赏西装能力,不过依然可以看出方恪的那一件材质更好,裁缝的功夫也更加精湛。

“如果他收现金的话就不算贵,反正你现在多得是现金。”华人区的裁缝是一个消费小额黑金的好去处,事实上所有的华人小商业主都不会因为可疑的现金主动向当局进行任何汇报。

“是啊,他收现金,不过这个不是买的,这件衣服抵偿了那个裁缝铺子一个月的会费。”虽然没有得到钱,不过那位华人裁缝还是努力地工作了,他可不想得罪社团大佬。“不过他真不怎么样啊,我考虑是不是把社团小弟的西装交给你的裁缝来做,两百美元一件,五十件可是一笔大生意。”

“你的裁缝就不错了,不能怪裁缝,我是二十多岁的英俊少年,你是年近五十的…………..”方恪的话让林如庸慢慢停下了脚步。

“我讨厌你的美式幽默,以后不要和我开这种玩笑。”他认真地对方恪说。

“哦,我很抱………”方恪话只说了一半。

“还有,我只有四十七岁,不是四十八也不是四十九,所以不是年近五十,知道了吗?”林如庸突然哈哈大笑。“比你爸爸年轻三岁,所以年近五十的不是我,老方才是年近五十呐,以后不要再一会叔叔,一会伯父乱叫了,就叫叔叔吧。”

“我知道了,林叔。”方恪知道,林如庸不是没有幽默感的人。

“哈哈。”林如庸在华人社区里的地位决定了没有人敢在他面前拿大,不过林如庸最近已经几次称呼方至明为老哥了,不过方至明一直还是称呼他为林老板,方恪明白林如庸在他面前强调这个岁数,其实是要拉近和方至明黄融燕的关系。

“小夏不会有危险吧?”方恪还是放心不下林小夏去追查抢手的那件事。

“你瞎想什么,这怎么可能呢?我说了这件事你不要操心,一切都在我掌握之中。”林如庸挥了挥手,毫不在意地说道。“不过她真的查到了点有用的东西,有天赋,随我。”

“是的,我一直知道这一点。”方恪想要提醒一下林如庸保持警惕,可是他不知道该怎么把自己认识的那个林小夏介绍给她这个时空中的父亲。“其实您女儿,真的是一个非常非常机敏而且善于观察的姑娘,你如果给她任何机会………………..”

“努力拍我马屁吧,小子,别忘了你在和我女儿约会,继续保持这个力度,也许我会继续让你们约会,毕竟你小子是快要二十五岁的法学院毕业生,而她才十八岁。”林如庸不仅有幽默感,还是美式的那种。“还有不要尝试教我怎么做我的事,我会教你怎么打官司吗?”

“其实……………算了,我知道你会搞定的。”方恪最终不再提林小夏这件事了。“只是你不觉得,高中就开始约会确实有点太早了吗?”

“确实有点太早了,不过这是美国,不是吗,而且这个问题你小子来问算是怎么回事?”林如庸忽然狠狠地给了方恪的头一下。“当时我可是拿着枪口冒烟的枪指着你,你也照样敢翻后墙的,那个时候小夏才十六岁。”

“那是单发猎枪,射过一枪之后就只能冒烟了,我知道你不会那样对小夏的。”林如庸哪怕自己死,也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自己的女儿。“而且这是美国不是吗,十六岁,你不知道那些姑娘能干些什么。”

“所有当时我没有暴打你一顿,不过你再说下去,我可不敢保证现在会不会暴打你一顿。”林如庸又给了方恪的脑袋一下。

“现在她已经十八岁了,哪怕以中国的标准你也没理由暴打我一顿了吧。”方恪的话并不是很容易懂。“啊…………..”

“要么结婚,要么就别碰我的女儿。”林如庸给了方恪的肚子不算狠的一拳。“这是老子的标准,现在,说你明白了。”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显然他说的还不够隐秘,或者说他高估了林如庸的幽默感。

“本来想让你开车的。”林如庸痛苦地摇了摇头。“可是这么几步路,你就是不肯好好走。”

林如庸从来不让别人开他的车,他为方恪错过了一个机会感到遗憾。

………………

林如庸开着车,带着方恪来到了唐人街的边缘。

“这里是林氏建筑有限公司。”林如庸在一座相当破败的建筑边找了个车位停了下来。

“是吗?这里是林叔叔你的产业?”方恪倒是真不知道原来林氏建筑就在这里,日后林小夏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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