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滨莫非王臣。”大体上说道就是井田制形成的关系。
在韩国的新法当中,依然是严格地执行井田制,但却限制了国君可能的任意妄为。土地是国家所有不假,但只要分得土地的庶民不犯谋反的大罪,他名下的土地依然可以由他的亲属继承,从司法解释上来说,这是这个时代祸不及亲人的第一次写照。
由井田制延伸而来的私田制才是韩国新法压制的一个重要点。从夏朝开始,一些诸侯、部落首领手头上拥有大片的土地,虽然名义上他们也没有对土地的处置权,但因为权力的关系,只要他们不受到天子、诸侯的讨伐,或者说不失败,他们就可以悄悄地将这些土地进行转让、变卖。
当然,因为诸侯太多的缘故,自夏朝开始。小规模的战争就不断。有战争自然就有俘虏、罪犯,有破产的工匠、农户,这些人或许迫于生计或许迫于强权,总之成为了奴隶。也就是诸侯、权贵的私有财产。他们不会出现在国家的户籍手册上,他们辛苦劳作换来的就是权贵们的奢靡生活。
私田制和井田制的唯一区别在于,私田制下的田地,中间没有公田,只有水井。
不过,等到了战国末年,整个井田制度已经是千疮百孔。连续数百年的征战导致天下震荡不安,豪族官宦们趁势巧取豪夺,占据了大量的田产。拥有井田的自由民越来越少,新兴的地主阶级开始出现。许多原本拥有井田的自由民不得不依附新兴的地主阶级,租种他们的土地,以求生存。
对于这样的现实,不同国家的态度也是不一致。以魏国的李悝变法为例,在土地方面魏国执行的是“五成田制”。即在自由民耕种的井田和公室的井田上允许施行买卖政策,同时废除封地的隶农;对于占据多数田产的旧贵族,则是依然保留着私田制和隶农。
像楚国、齐国、赵国和以前的韩国,对私田制只是进行小规模的变法,还不及魏国。燕国则是完全保留了私田制,未做一丝一毫的变革。
秦国则是大刀阔斧的改革,废除了私田制。也同时消灭了附生的奴隶制度。这样的变法是新兴的地主阶级所希望看到的,因为从此以后,他们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售卖土地。
不过,韩国的新法,却是生生要了这些新兴地主阶级的命。新法规定,没有爵位的士农工商四类人。其名下土地不得超过一百亩。对于这些人名下超出部分的土地,国家会以一定的价格赎回,重新分给庶民。新法还同时规定,庶民耕种国家授予的土地,所缴纳的赋税仅需三成。这可比新兴地主阶级给出的四五成的赋税待遇要好的多。也正是因为此,新法才获得了庶民的追捧。
只是,这样的变法谈何容易。韩国的宗贵们可都是属于这样的新兴地主阶级,因为少府韩文一事,他们收敛了一些,将超出爵位标准的田产全部转让了出去,可现在范睢又要他们将名下的奴隶也全部交出,这就真正触犯到了宗贵的核心利益。
宗正府,司空季应一脸坚决地说道:“不能交,绝对不能交!要是把手中的奴隶们都交出了,我们实力大受影响啊!”
宗正韩辛点头称是。确实如此,如今自己这些人的爵位都很高,可以拥有六千亩的田产,说起来也不少了。不过,一旦废除奴隶制,原本属于自己私有财产的奴隶就成了自己的自由民。国家会给其授予田产耕种,自己这些人若想耕种名下的田地,就不得不花钱雇佣他们,或者出租给对方使用。
“奈何王上一意孤行,我们绝对不可能让王上扭转心意!”宗正韩辛深深叹了口气,言道。
太常公孙士也是露出无奈的笑容,说道:“我们还好些,毕竟有爵位在身,名下可以享有足够的土地,可地方上的那些豪族才是真的惨,没有爵位在身,以前好不容易搞来的田产只能留下一百亩,剩余的将被王上象征性地赎回。”
司寇韩休报之以苦笑,深深叹了口气,说道:“最近不少豪族托关系求见我,无非是想问询两件事情,一件是想让我们向王上献言,取消对无爵位者名下田产的限制;另外一件则是问询爵位可不可以购买,这样第一条路走不通的话也能有个缓和的余地。”
“这两条我都找人试探过王上了,不行!”韩辛说道。
“那我们就眼睁睁地看着白白蒙受这些损失!王上既然可以拿韩文开刀,自然也可以拿我们这些人开刀。要知道,韩文的妻子和太后的关系可是匪浅啊!可结果呢?还不是被王上赶出了新郑!”司空季应气呼呼地说道。
“你的意思是?”司寇韩休试探性地问道。
“如今王上已经失去人心,试问韩国上下,有几个勋贵功臣对王上的变法是满意的?地方上那些豪族更是国家的基石,如今地方上已是怨声载道,以我看,韩国怕是要大乱了!”司空季应遥望着王宫方向,不满地说道。
“德信伯,慎言啊!慎言啊!”太常公孙士惊慌地忘了下门外,急急说道。
“哼!这样的话几乎每个大臣都说过。只是王上心里不知道罢了。”
宗正韩辛摆了摆手,示意够了。“王上无论如何都是一国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