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将他们的辱骂放在心中,因为他们还未成年。他们青春,叛逆,跟以前的我别无二致。
冥冥中,我透过一双模糊的眼睛看到苗豆豆潇洒地双手搭在前胸,冷冷的看着倒在血泊中的我,听见她说:“够了。”
朱帅恋恋不舍的收回自己带血的拳头,这时,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挑唆道:“苗姐,你看这小子的眼神,明显是不服。咱们应该继续揍他,直到他心服口服为止。”
“要揍你去揍!”苗豆冷冷道,“都散了散了,老娘数三下,谁还站在这里不走,明天就不用再来上学了!”
还没等她数,周围已经空出一片,除了我和那个朱帅。
“你为什么还不滚?”苗豆对朱帅道,冰冷的话语可以冻死人。
“我……我也要走吗?”朱帅明显不相信自己落了个兔死狗烹的下场。
“快滚!”在苗豆强力气势的震慑下,朱帅灰溜溜离开。
苗豆踩着高跟鞋“蹬蹬”走过来,蹲在我面前,问:“车钥匙呢?给我,我自己回去,以后不用你再接送了。”
“我做错了什么?”
“你做了什么自己最清楚。你去找那女孩万不该开这辆车,因为全太原就这么一辆,全球也不过才生产了三辆。谁都知道这辆车是我的,而你在和那女孩去酒店的时候,刚好被两个我们学校的学生遇到。他们翘课去上网,看到你跟那女孩从我的车上下来,然后他们就**了张照片,发给了我。你,要不要看看?”
我说:“不是你想的那样的,她只不过是我的一个同学,我们什么都没做。她转学来到太原,我只不过给她安排了一个酒店,真的没和她发生关系。”
“哼,什么都没做?那为什么你过了两个小时才从里面出来?”
“我……既然你连最起码的信任都不给我,那我也无话可说了!”我摸出鸡腿大的车钥匙,撂在她面前的地上,“快滚吧,我不想见到你。”
她捡起钥匙,起身而去。我隐约瞥见了她的小内内,黑色的,就像我的心情。
我想,不能再回金银豹酒店住了,我扪心自问,并未作出任何对不起苗豆的事,我只不过和马晓晨抱了抱,亲了亲,摸了摸。这些举动就跟握手的性质一样,只不过是两个很久没见的老朋友之间正常的友谊的表达。
我决定回地下酒吧住一阵子,做出这个决定以后,我并未第一时间赶去那里,因为此刻我的脸处在浮肿状态。
妈的,真没想到我居然被一个毛都没长全的乳臭小子干趴下了,这要是传出去我也没有在道上混的必要了。
要过了很久,我才知道,朱帅其实就是醋帮的少当家,这样一来,他能轻松撂倒我也就不足为奇。不过他并非金坷垃转换器的持有者。来日方长,虽然他修炼内功的起跑线比我早,但迟早我会超过他,并且高高凌驾于他的头顶之上。
我决定先去网吧上会网,等脸上的浮肿消了再回去。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当中,只有网吧能带给我一种亲切感,无论这个网吧是个第一次去还是第二次去,无论这里的机器配置是顶级还是差到键盘上的摁键都不完整,它们总能给予我一种宽慰。
当你坐在机位前,呼吸着似曾相识的烟臭味,或许大厅的音响里还会播放着神曲的音乐: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
后来,有一首叫《倍儿爽》的新歌曾经一度取代了这首歌的地位。
当后面的神曲淹没前面的神曲,你也已经不在我身旁,陪我一起看花生花死,感叹生命的脆弱和轮回。
其实我是个诗人。
那个长的很平庸的女网管,见到我的脸好似看到了一个来自星星的生物。
我气愤异常说:看你妹啊看?
女网管并没有因为我的生气而生气,她说:“你不配当我妹。”
我没有跟她计较,掏出十块钱说:“开台临时机。”对于这样人丑嘴不甜,长的磕掺还没钱的女人,我心想,她已经这样了,没必要再对她的人生造成更大的伤害。
我这个落寞诗人坐在一个臭烘烘的位置,无聊的打着游戏,然后看视频,然后继续打游戏,打烦了接着看视频,这真是让人沉沦。
这时候,坐在我不远处的一个汉子不甘沉沦的一拍桌子叫道:“娘的网管,你放的这都是什么歌?快给我换首高雅的。”
这汉子赤脖着上身,后背纹着两条不知是龙还是蛇的动物,看起来颇为唬人,吓得那女网管连忙关掉了大张伟的《倍儿爽》。
末了,还听见那汉子嘀咕一句:“他妈的,最受不了这种低俗音乐。”
不消一分钟,从音响里传出大张伟的另一首歌《化蝶飞》,看来那女网管是个彻头彻尾的“伟·哥”(李宇春的粉丝是玉米,张靓颖的粉丝是凉粉,所以大张伟的粉丝是伟·哥)。
音乐大概响了半分钟,赤脖汉子终于忍不住了,叫到:“网管,有没有不是内地的?整点港台的。”
那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