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孙美雪随便编了个桥段,她只离开了于天浩一个月,心里感觉他还是她记忆里的那个孩子,自己说什么他都会相信。但是于天浩可不是什么孩子了,已经十年了,他已经是个成熟的男人了。
听着孙美雪明显是谎言的话,他的眼中一片阴沉闪过,自己一切都没有隐瞒过孙美雪,她对自己了解无比,知道她消失在自己的面前,他才发现自己一点也不了解她。于天浩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在她身上的动作更加激烈了。
等到孙美雪累晕睡过去之后,他仔仔细细的查看了她的全身,没变,一点也没变,和记忆中的姑姑没有一丝的变化,虽然小时候的记忆不太清楚了,但是初中之后还是记得很清的,姑姑的容貌真的是一点也没有变。
难道她真的如宋淑红所说的一样,是个神仙或者是妖精?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对她来说就是一个瞬间,难道自己就是她打发无聊时间的一个玩具。
想到自己老不动了她还是如少女般,顿时诡异的笑了,他有的是办法让她离不开自己。
一个星期之后,于天浩才回去上班,中午的时候,孙美雪才醒过来,多日来的缠绵让她全身都很敏感,把床单披在身上的时候还能感到异样。她在客厅找到于天浩的留言,让她好好休息,他去上班了,已经做好了一天的饭菜,都放在冰箱里了。
打开冰箱一看,炒好的菜小心的用保鲜膜盖着,稍微热一下就能吃,看到自己的爱人这么细心,孙美雪心里感到一阵暖流。
她洗漱好之后才发现自己没有衣服穿,之前的衣服已经不能穿了,前几天两人一直缠在床上,有着说不完的情话,根本顾不上衣服的事情。
这会打开于天浩的衣柜,看着里面摆的都是整整齐齐的男士衣服,没有一件是女人的,她明白了于天浩从来没有往家里带过女人,也许之前看到的那个和他在一起的女人只是同事,或者就是单相思,毕竟自己养大的于天浩可是很优秀的。
但是过了一会,她又不满了起来,自己总不能什么也不穿吧,难道就这么围着床单?想了想她还是找到了于天浩的衬衫先穿上,虽然宽大无比,连裤子都可以省了,但是总比没有强。
再次看到于天浩的时候,李薇揶揄道:“终于从温柔乡里出来了?”于天浩此时的样子就像是一只满足的野兽,“美雪这次回来了,我不会再让她离开我,以前是我没有这个能力,现在绝不会有下一次了。”
李薇笑道:“那什么时候带过来让我们见见,这么多年我扮你女朋友帮你挡掉了多少桃花,以后被嫉妒的人可再也不是我了。”李薇早就知道孙美雪会消失,还知道于天浩一定会追查她的消息,所以早早的说过她想进警校,于天浩丝毫没有怀疑,就她那身手,活脱脱的就是霸王花。
他本来的目标是学工商管理,对做生意比较感兴趣,而且到时候成立个公司,自己当老板平常比较自由,什么时候想休息了,就带着美雪出去玩,随心所欲。
但是孙美雪的消失打破了他的计划,他没有什么势力,更没有什么钱,在人生地不熟的京城找人,无疑是大海捞针。
借助公家的力量绝对是个便利的方法,于是他改了自己的志愿,同样报考了警校。并在大学毕业之后成功的留在了这里,暗地里追查着孙美雪的消息。
同样留下来的还有李薇,而且在自己追查美雪的消息的时候,还帮了很多的忙,还以为她暗地里对自己有好感,还在犹豫自己是不是也对她暧昧一点,好让他做自己的棋子。
几次刺探之后才发现她真的是顺手帮自己才放下心,孙美雪就这么消失了,没有留下一句话,自己可不能倒下,也不能嚷嚷的让所有人都知道,只能暗中调查,确认她真的出了事之后,他差点发了疯。
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没有了,舅舅舅母看他也不顺眼,饥一顿饱一顿的就这么长大了,直到遇到孙美雪他才能吃上热饭,有漂亮的衣服穿,可以撒娇可以上学,只要是自己要的,她都会温柔的答应自己。
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就这样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就悄无声息的死了,从此只有自己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留在人间,这种孤独的感觉让他觉得天都快塌了。
他强撑着自己的身子,告诉自己绝对不能倒下,他还要替美雪报仇,精心策划了几年,终于把那个集团的人一网打尽,当年抓美雪进来的人,杀美雪的人,他都亲自出手杀了他们,折磨了很久。
之后还想自首的时候,李薇拦住了他,帮他把痕迹抹掉之后,告诉他美雪没有死,怎么可能,自己都亲眼她的尸骨了。李薇撇撇嘴说道:“你现在见识也广了,就是世家大族的女人也见过不少了,告诉我她们有哪个保养的和孙美雪一样的,十几年不变,都成精的人了,怎么会那么轻易的死掉。”
他是不相信李薇的话的,但是还是让他产生了一丝的动摇,“要是真的呢。”心里不自觉的留了一丝的希望,从此以后虽然在外面还是温文尔雅的警界精英,但是内心的空洞越来越大,第一天,第二天……第一年,第二年……美雪怎么还不回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