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给于天浩洗澡的时候,他怎么也不肯脱下自己的衣服,孙美雪问道:“天浩,你是怎么了,怎么不想洗白白?”于天浩红着脸旁,最后小声的说道:“我从来没有穿过这么好的衣服,想多穿一会。”
孙美雪顿时怔住了,她抱住了于天浩,心里把他的舅舅等亲人骂了狗血喷头,这么好的孩子,怎么能舍得虐待他呢,她要把于天浩养的白白胖胖的,让他比所有人都优秀。
孙美雪笑了:“放心吧,姑姑这里还有很多新衣服呢,先洗澡吧,完了我们再换一件。”于天浩同意了,光着身子躺在浴桶里面,孙美雪小心的给他搓着身子,看到他已经十岁了,瘦得都可以摸到肋骨了,她满是心疼。
给他擦干净之后,孙美雪看他还想穿之前的那套衣服,顿时把他拦着了,“那衣服脏了,来,我带你去看新衣服。”一套衣服穿一天就行了,而且这是在农村,还是1980年,她给于天浩穿的都是21世纪流行的款式,他一穿上别说小孩子了,就是大人也也忍不住摸摸。对于这个时代人的卫生她已经绝望了,半天时间衣服就被人摸黑了。
孙美雪随身的超市里,有整整一层都是衣服,小孩子的占了半层,绝对够于天浩穿的,这会她拿出来的是一套童版的海军装,天蓝色穿起来,于天浩显得特别有活力,他害羞的亲来了亲孙美雪,睡着了还抱着衣服不撒手。
真可爱,孙美雪想道,等他睡着了,她拿出来照相机,忍不住把他的睡相照了出来,想着等他长大了让他看看,想着他长大后的样子,孙美雪顿时发出了一阵吃吃的笑声,搂着于天浩睡着了。
不管怎么样,孙美雪此时是真的对于天浩很好,一年四季身上都是新衣服,每天变着花样给他补身子。虽然在外人看来,她一个姑娘家的,一个人养着个半大的孩子,日子一定过得很艰难。
因为现在大家都是在土里刨日子,靠天吃饭,虽然风气已经开放很多了,但是做生意什么的还是少数。
孙美雪虽然也被分了地,但是只是种着玩,大部分都是花钱雇人帮她,她也不靠这点东西活,随身的商场里面有一层都是金银钻石等首饰,这年头物价也不贵,随便卖个两件够她花上一两年了。
她的主要任务就是养着于天浩,于天浩确实聪明无比,没有孙美雪的日子里,他过着凄惨的童年,没有一个人疼爱,仍然考上了名牌大学,智商甩开别人一条街,更不用说这辈子有孙美雪这个疼爱他的人。
他的衣服永远是最时尚的,县城里的人都没有见过的款式,每当有人问起孙美雪就称这是港岛那边的款式,都是外国进口的。在大家都穿着粗布制成的衣服时,于天浩穿着雪白的衬衫。
在冬天里大家都是穿着自家做的棉袄,一个个裹得像个球似的,于天浩穿着柔软的羊毛衫,外面是一件轻便的羽绒服。加上营养充足,目前已经上高一的他已将近一米八,气质温和,在学校里也已经是风云人物。
李薇目前也是高一,和于天浩一班,哥哥宋学安已经是高三了,全县只有一所高中,他们这样小乡村能考上高中的很少,升学率就更不用说了,一年能有一个大学生全县都要敲锣打鼓几天。
宋家村目前上高中的只有李薇兄妹和于天浩三个人,其实还有一个女孩子成绩也够上的,但是几块钱的学费就让他们家人吓住了,再说初中也已经是高学历了。
于天浩是真正的天才,李薇是靠着已经的积累,而且使尽手段把自己哥哥也拉了上去,他们离县城很远,几十里地,一个月只能骑着车子回一次家。
因为他们是一个村的,所以都是一起回去,已经是冬天了,天上下着小雪,地上也白白的一层,本来土路就不平,现在又滑了起来,李薇一不小心连人带车就摔在了地上,因为穿的厚,倒是不疼。
但是手冻的就受不了了,虽然赵春花给她做了双棉手套,但是除了大拇指是分开的之外,其余几个指头都是连在一块的,笨重的很,戴上根本扶不住车把。
宋学安赶紧停下车子,过来扶妹妹,“我说我带你回来吧,你还逞强,疼不疼。”李薇摇摇头,于天浩也停了下来,他皱着眉头看了一会,脱下了自己的手套,“带我的手套吧,再坚持一会,马上就到了。”
李薇二话不说就带上了,好东西呀,皮手套,里面都是长毛毛,最重要的是五个指头分开。
到家之后,孙美雪迎了过来,心疼的说道:“累不累?我炖了羊肉枸杞汤,好好的补补。”于天浩顿时笑了起来,“谢谢姑姑,一路上都快馋死我了。”
孙美雪几年来的容貌没有一丝的变化,还是那么的年轻美丽,她盛了一碗羊肉汤,里面有半碗羊肉:“快吃吧,好好暖和暖和。”称他吃的时候,她开始收拾起他的外套,围脖等东西。
看到没有手套,不禁问道:“你的手套呢。”于天浩喝了一碗,准备喝第二碗:“回来的时候,宋淑红冻坏了,我给她戴了,啊,忘了问她要回来了。”
孙美雪顿时想起来那个青涩的小丫头,虽然年纪小,但是长的水灵水灵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