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陆宇口中的孟家妹子终于升级为茵妹妹的时候,这场洗尘接风宴也已经接近尾声。
红袖出色的完成了给予她的任务,一整盘的麻辣龙虾半数皆进了她的肚子,辣的她双唇殷红,仿若点了上等的胭脂,水润光泽,怎么看怎么可口。
等到好不容易大家吃的差不多,要结账走人的时候,只见顾恺之挥手招来小二哥,指着龙虾壳,理直气壮的说,“刚吃饭,瞧孟妹妹很爱这道菜的样子,让厨房再做两份,与妹妹打包带走,晚上也好当宵夜吃。”
瞧着顾恺之大言不惭的样子,陆宇毫不留情的嘲笑道,“你观察的倒是很仔细吗?若是我没记错,茵妹妹刚还说她海鲜过敏,这小龙虾是碰也没碰的。”
“是吗?我看盘里都空了,以为大家都爱吃,反正也都叫了,孟妹妹就带回去赏给丫鬟吧。”顾恺之一点也没觉的脸红,直接要求道,“茵妹子,早听海子说你身边的红袖丫头,刺绣女红乃是你们府里的一绝。现天气渐凉,便想请红袖妹妹帮着做件袍子,不知方不方便?”
陆宇一口喷出浓茶,颤着手指向好友道,“你倒是真不见外,刚认了妹子,就想要袍子。”连忙转向芳茵补救道,“妹妹不用理他,这人脑子时常不定时小抽一下,你要相信,我和他绝对是不同的,妹妹可不能因为我俩关系好,就觉得我和他是一类人,其他书友正在看:。”
芳茵却不介意笑道,“顾大哥这样很好啊,身怀一颗赤子之心,乃是真性情之人。只不过一件袍子而已,等过两天闲了,便让红袖帮着做就是了。”
说完顿了顿,又脸红问道,“陆大哥需不需要新袍子?用不用让红袖也为你做一件。”接着还期待的推销道,“红袖的女红虽不能说是举世无双,但凡我见过的,就没人超过她的,陆大哥就是见识一番也是好的。”
“那真是太麻烦你了,我们这些大男人的,身边皆带的是侍卫小厮,还真没个会女红针线的。如今妹妹来了,今后若是一些针线之类的麻烦,还望妹妹不要推辞才好。”陆宇高兴道。
又招来侍卫吩咐,“去下边给掌柜的说,再打包两份油炸糖排骨来,姑娘都爱吃这个。”说完还憋了一旁狂放冷气的某人,你就招美人骂吧,人要是犯二,神仙也救不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千万不要不待见别人,因为你在鄙视别人的时候,自己也被别人不待见着。只见孟海在一边狂瞪着洋洋得意的陆某人,恨不能就从没认识过这种风流的白痴,万分后悔将这头狼带来见妹妹。
只梅轩师兄在一边悠闲的喝茶消食,完全无视饭桌上的暗涌,一派此中高手风范,一副不屑与你们磕牙,你们等级还太低的样子。
红袖提着打包好的菜,默默无语伫立一旁,一副等着大家闲谈完好走人样子,此时此地,她只想说,她恨麻辣小龙虾,也决定以后讨厌糖炸小排。
也许是怨念太重,众人都觉背后发凉,想着天色已晚,决定还是立马走人为好。待众人将芳茵一行人送至风华院门口,孟海又照着中午的台词嘱咐了一遍,芳茵却也耐心听着,完全不见中午时不耐烦的样子,一派温婉淑女的风范。
只顾恺之临走时,冲着红袖强调,“袍子。”
红袖,“。”这是被讨债了吗?难道继做了小姐几年的丫鬟后,以后连小姐的朋友也得伺候着,丫鬟这职业到底还有没有下限啊!
“少爷,等等。”待大家要分开时,一直安静少语的侍药突然叫住众人。只见侍药快速走到一旁的杂货店,不一会,手里就提着两只莲花灯笼出来。
“天色暗沉,夜路难走,少爷还是打着灯比较安全。”说完就将其中一只灯递向孟海少爷。
孟海刚要接话,陆宇便快手接过花灯,调笑道,“多谢妹子,不愧是茵妹妹身边的人,皆是些细心伶俐之人,妹妹的好意,我在这代大家谢谢了。”
恭维真是无处不在,顾恺之越瞧越不顺眼,冷不丁的道,“陆兄拿的灯和那丫头手中的,凑在一起瞧,看着好像并蒂莲,真般配。”说完还点了点头,加强佐证。
孟海听着眼角直抽,额现青筋,一把夺过花灯,只说一句走了,便率先离开。
这边侍药在前引路,芳茵和红袖在后跟着,边小声的聊着天。
红袖从吃饭时便一直忧心,也许小姐一不留神就会把自己给出卖个彻底,为了杜绝此种情况的发生,决定给大脑发热的小姐好好降降温。自从认识陆公子一来,红袖就发现小姐的智商下降的已经没有底线了。
“小姐,陆公子看着真是风度翩翩,气派非凡,关键是还知情识趣,比之顾公子,好的不只一截,我看整个风华院里,一定有许多的小姐恋慕陆公子,将来不知是哪家千金能幸运入得陆公子的垂青,坐上那陆夫人的宝座。”红袖一脸梦幻的道。
芳茵听了微皱了皱眉,问道,“红袖,你说陆公子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子呢”
“一定是与众不同的呗,像那种动不动就脸红害羞,小女儿心态的,还有什么温婉淑女型的,估计陆公子皆不会喜欢,其他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