唰!唰!唰!
罗宾汉随意舞动了几下三棱军刺,森冷的杀意流泻出来,在空中划出几个冰冷的光圈。
罗宾汉握着三棱军刺问:“何先生,能给我讲讲这个杀手之王的故事吗?”
何洪金放下茶杯,背负着双手,望着落地窗外面蔚蓝色的大海幽幽说道:“这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也不知道这个杀手之王现在是隐退了还是已经死掉了,总之,我与他只见过一次,然后再也没有听闻过关于他的任何消息!”
顿了顿,何洪金继续说道:“多年之前,我刚刚成为澳门赌王的时候,有仇家花重金请到这个杀手之王来取我首级。那个杀手真的很厉害,当时他就是拿着这把三棱军刺,把我身边的十多个一流保镖统统干掉!
那天我原本以为自己肯定是死定了,没想到他并没有杀我,因为他看见了当时我书桌上的一张照片。那张照片是我和孤儿院小朋友的一张合照。因为我小时候很穷,所以我有钱了之后一直在做慈善,资助和筹建了多所孤儿院。那个杀手拿起那张照片看了很久,最后放下照片的时候,他只说了一句话,‘你是一个好人,我不杀你!’。
当时我觉得很奇怪,后来我细细琢磨,猜测这个杀手很可能是照片上的其中一个孤儿,所以他才对我说出这样的话。
他离开的时候,留下了这把三棱军刺,说留给我做个纪念,并对他之前做出的事情表示抱歉。然后他就走了,再也没有出现过,也没有听见过他的消息!”
听闻何洪金的讲述,罗宾汉唏嘘不已:“这还真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杀手之王呀!”
何洪金转过头来,眯着眼睛问:“你很喜欢这把龙刺吗?”
罗宾汉毫不掩饰地点点头:“我想但凡每一个习武之人,都会爱死这样的神兵利器!”
何洪金倒也很大方:“既然这样,那我就把龙刺送给你吧!”
“啊?!”罗宾汉有些受宠若惊,赶紧推辞道:“不!不!不!何先生,这是一把神兵,我承认自己确实很喜欢它,有一种看见老朋友的感觉。但是这是你的宝贝,我真的没有想过……”
何洪金摆摆手,打断罗宾汉的话茬:“罗兄弟,你就不要推辞了!正所谓美人配英雄,好鞍配良驹。我不是习武之人,这把龙刺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件放在这里生灰的艺术品,跟着我只能白白糟蹋了它的自身价值。但是这把龙刺若是在你的手里,那就是如虎添翼,会给你增加很多的战斗力,能够帮助你更好的斩恶杀敌!在我这里是破铜,在你手里就是神兵!再说了,你昨天又救了我的女儿,我还一直想不到该怎么报答你,这把龙刺你收下,就当是我送给你的谢礼吧!”
罗宾汉也不是一个矫情的人,何洪金既然说的这么坦诚,罗宾汉也没有过多的推辞。他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龙刺,向何洪金连声道谢。不知道为什么,当他第一眼看见这把龙刺的时候,就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仿佛这把龙刺就是为他而准备的,这么些年就是为了等待他的出现。
何洪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清茶,突然问道:“罗兄弟,你觉得妮可怎么样?”
罗宾汉微微一怔,没有想到何洪金会突然提出这样的问题,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笑了笑:“挺好的!”
何洪金仿佛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继续问道:“具体说说!”
罗宾汉缓过神来,咳嗽两声道:“性子直爽,善良可爱,而且长得真心漂亮,更何况还有一个你这么好的爹!可以说,她几乎接近于完美,集中了所有女人梦想的优点!”
“哈哈!”听见罗宾汉毫不吝啬地夸赞自己的女儿,何洪金开心地笑了起来,天下父母都以自己的儿女为骄傲,没有人不喜欢别人夸赞自己的儿女。
罗宾汉挠了挠脑袋:“我说的都是真心话,绝对没有奉承之意!”
何洪金点点头:“我有七个儿女,在这七个儿女中,我最疼爱最喜欢的就是妮可!不仅因为她是七个儿女当中最漂亮的,更是因为她像极了她的母亲!”
罗宾汉没有做声,静静地等待着何洪金说下去,他总觉着今天何洪金肯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谈论。
“妮可的妈妈是越南人,她本身是一个美越混血,而我的祖上也有葡萄牙的血统,所以妮可体内有四分之一的美国血统、四分之一的越南血统,四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还有四分之一的中国血统!”何洪金说。
罗宾汉哦了一声,暗忖道:“怪不得何妮可那么漂亮,原来是一个超级混血儿呀!”
“你和伯母是怎样认识的呢?”罗宾汉和何洪金拉起了家常。
“我们的认识也很童话!当时妮可的妈妈是一家酒吧的侍应生,我去越南谈生意的时候,开罪了当地黑帮,遭到了当地黑帮的追杀,后来无意中逃入了那间酒吧,被妮可的妈妈所救。她妈妈确实很漂亮,而且心地很善良,一直把我照顾到伤势痊愈。等我好转之后,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了这个纯善的女人,我再也无法离开她了,于是我把她带回了澳门!”说这些话的时候,何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