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果然如姜佩雯所料,薛正楠没有出现。
她并没有放在心上,倒是枫若念叨了好几回。
沈远的书局名叫“明远书局”,取自“雅量弘高,达见明远”。意思隐隐指书能使人气度宽宏,见识通达。
这书局开了已有两年,上一任的算账先生因要回乡十天前走了,沈远被账本搞的头晕脑胀,正想招人,姜佩雯便来了,算得上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撞上了。
书局人不多,除了沈远这个掌柜的,也就只有个叫小六的伙计。
虽然人少,但来光顾书局的都是些读书人,知书识礼。若是客人多时,姜佩雯也就只是帮忙招呼一下客人,不用做什么搬搬抬抬的重活。
书局靠近市集的中心地带,生意倒还不错,每天平均下来也有十几两的进账。
至于算账,只要每日的进出帐算清楚也就行了,这对于姜佩雯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虽然说心宽体胖,再加上工作清闲、心情愉快,按理说姜佩雯应该长胖了不少,但半个月下来,她却瘦了,本来有些婴儿肥的脸也缩了水。不过让她欣慰的是,个头比她刚来这时代时冒了不少,再加上她穿着布袍,头戴布巾,活脱脱的成了个俊俏小正太。
而沈远对她的工作也格外满意,到了月底发饷银的时候还多给了她二百个铜钱。
姜佩雯自然是对沈远连连道谢,揣着银子就准备回家,可脚还没跨出门槛便被沈远叫住了。
“掌柜的还有什么吩咐?”姜佩雯一脸的灿烂。
沈远怔了怔,从柜台里拿出一支笔和一叠纸递到她跟前道:“阿文,俗话说观字识人,你帐算的不错,人又机灵,但那字……你还是把这拿着,回去有空就练练,”
他的话音刚落,姜佩雯的脸刷的一下红了,胡乱的谢了几句接过纸笔面红赤耳的跑了。
她上一世虽然字写的不好,但勉强还能见人,但是现在……那复杂繁琐的繁体字她也只能连蒙带猜认识个大概,写可真是难为她了,况且还是用毛笔……
其实她每日她算账几乎只需要一盏茶时间,但这写字却需花上半日,而且还写的歪歪扭扭,连她都不好意思拿出去见人。
每次见到沈远拿着账本愁眉苦脸的模样,她都恨不得挖个洞钻下去,如今一想,八成是这脾气好的掌柜也忍受不住她的丑字了……
将毛笔和纸包好,再将工钱贴身放好,姜佩雯便快步往家走。
姜佩雯租的房子和明远书局距离较远,她走了大约半个时辰,望了眼不远处的小巷子,脸上的羞愧终于被笑容取代了。
她有了工钱,再加上枫若这段时日做绣活赚来的银子,两人的生活也总算有了保障。
这里距她那小院已经不远了,只要穿过这条巷子,便到家了,站在这她能看到院子里那两颗梧桐树。
骤然,一阵大力从背后冲来,猛的将她的手臂一撞。
这一撞的力气几大,姜佩雯猝不及防,手一松,装有毛笔和纸的包袱便没了。
她顿时一愣,便看到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儿越过他像兔子一样的跑的飞快,而他手里拽着的正是自己的包袱……
被抢了!姜佩雯想也没想便大喝一声追了上去。
“站住!别跑!”
没想到这都要到家门口了,却被人抢了。
那小孩穿着灰扑扑的褂子,松松的挂在身上,一双短腿跑的飞快。
姜佩雯暗自幸庆自己自从穿越以来便天天保持一个时辰的时间锻炼身体,不然就凭本尊这软弱无力的小腿可追不上前面的小贼。
“站住!喂!你这个小贼!”姜佩雯吼着,虽然那包袱里没钱,但这毛笔和纸也不便宜,如今的她可没有多余的银子去买这些。
这条街虽然紧挨集市,但人却不是很多,为数不多的行人见到两人冲来也急急忙忙的让了道。那小孩儿虽然跑的不慢,但终究人小腿短,两人跑了大半条街,姜佩雯离那小子就只有几步远了。
小小年纪不学好,抢东西!
姜佩雯心里骂着,又加快了脚步,眼看着就要拦住那小贼了,却没想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右侧传来。
姜佩雯心中一紧,这里正好是个十字路口,右侧连着的便是集市,余光正好瞅到一辆马车急匆匆的冲来。再一抬眼,正好瞧见那小子也傻了,呆呆的站在路中央,愣愣的看着飞奔而来的马车……
一瞬间,姜佩雯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攒足了劲猛的往前移探,右手正好拽住那小子的手臂,往后猛的一拉……因为用力过猛,她没站稳,人便重重的向一侧倒去,摔倒的同时也没往死命的扯住那小子。
随着高昂的马蹄声和此起彼伏的惊叫声,马车险险的越过两人停在了路中央。
“嘶……”姜佩雯闷哼一声摔倒在地,那小子重重的撞在她的胸膛,头顶还磕在了她的下巴上,眼泪都差点飙了出来。
看了眼横在面前的马车,再瞅了眼自己怀里还处于一脸呆滞的小子,姜佩雯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