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我好饿快点让我吃饭。”
离歌很是无语,饭不就放在她面前嘛!还在那边叫嚣着自己要吃饭。无奈一笑端起一碗粥吹了吹,这才递给乔歆瑶。
而后者接过粥碗,试了一下温度似乎刚刚好,所以也就不客气很快一碗粥就下肚了,吃完了粥就着离歌的筷子吃了一口凉拌的黄瓜丝。
离歌见她一碗已经吃光了,本来是想提醒她别再吃了,毕竟现在真的很晚了。但是一想还是算了,她饿坏了,大不了吃完之后再散散步。
所以离歌又给她盛了一碗,乔歆瑶也毫不客气的直接接过来但是这次明显的慢了一些,第一碗是因为她太饿了,现在已经好多了。
离歌偶尔会夹一点小咸菜给她吃,乔歆瑶有个习惯吃饭的时候饭菜总是要分开的,如果她吃一碗白饭,你把菜夹到她的碗里她可能就完全没有食欲了。所以她吃一顿饭下来,碗里的米饭还是原来那个样子。
吃饱了离歌将东西端出去,乔歆瑶则是坐在沙发上享受这种吃饱喝足的快乐,半眯着眼睛像一只慵懒的猫。
离歌回来的时候给她倒了一杯温水,以前她晚上睡觉的时候也会准备一杯水,在楚云扬家里的时候这种事都是楚云扬做的。
将水杯放到床头柜上,离歌走到乔歆瑶身边,将她抱进怀里,倒是没有刚才报的那么紧,但是还是禁锢着她。
“干嘛啊!才刚吃完饭还没消化呢!”乔歆瑶白他一眼,但是却没有挣扎,在他怀里蹭了蹭,突然想到自己一直忽略的问题。“爵士呢?我记得我昏倒之前看到它了。”
离歌微笑,这人有的时候确实是很迷糊的,轻轻地在她脑门上弹了一下,“确实是爵士,不过楚云扬带着它去市里了,明天才会过来。”
乔歆瑶这才放心了,但是心里一想到爵士就感觉很骄傲,“还是我的爵士最厉害,往那一站就能吓跑那群恶人!”
离歌很是无语的看着她,不过爵士确实是很厉害的,爵士是乔歆瑶去e国做任务的时候无意中找到的,其实银灰色的高加索还真是少见,更何况是这么有灵性的。
爵士跟在秦潇身边十年,比起离歌呆在秦潇身边的时间更加紧密,毕竟那十年离歌也不可能寸步不离秦潇,而当时的爵士却几乎就是寸步不离。
因为爵士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战士,所以秦潇每次人物都会带着它,面对敌人的时候可以当做利器,没有敌人晚上宿营的时候害了一充当被子和敬畏。
后来秦潇游走各国的时候也是带着爵士的,爵士大概是世界上最有见识的一只狗了,因为它几乎走遍了世界各地。
离歌一点也不怀疑爵士就是乔歆瑶的骄傲,“知道你的爵士厉害,但是也不用这么出来炫耀吧!你应该谦虚一点。”
记得曾经秦潇就说过他们都比不上爵士,爵士除了不会说人话之外什么都会做,而且还比他们的功用多,让人都汗颜的狗啊!
听了离歌的话乔歆瑶就觉得好笑,把人和一只非常有优秀的军犬相比也就是自己做得出来,而真的去相信还耿耿于怀的大概也就只有离歌了吧!
想到这里乔歆瑶忍不住笑了起来,离歌被她笑得莫名其妙,但是见她笑得这么开心也就不介意了,突然将笑的正欢的乔歆瑶打横抱向了大床上。
乔歆瑶被他这突然的动作弄得一愣,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躺在了柔软的大床上,而离歌的身体就跪在他的身侧,她只要稍稍抬头就能够触及他的唇。
“离歌,你做什么,我才刚吃完东西,我要消化消化,你起来我要去散步。”乔歆瑶用力的推着孟离歌的胸膛,而此时她才知道自己竟然推不动他分毫。
看着她懊恼的表情,离歌轻笑出声,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到乔歆瑶的懊恼,以前的秦潇即使面对任何的事情都是习惯性的隐藏自己的情绪,只能让人看到一张冷脸。
伸手推开乔歆瑶抵着他胸膛的手,低头吻上了她的唇瓣,声音沙哑温柔,带着浓浓的怜惜:“潇潇,我爱你,比任何人都爱你。”
温软的唇瓣覆上了乔歆瑶有些清凉的唇瓣,四片唇瓣相触,刹那间只觉一片天旋地转,如同电流袭击全身,各个细胞都停止了跳动。
乔歆瑶的整个人都僵住了,眼前模糊看不清,因为离歌这个吻,她像是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忘了反映,大脑一片空白。
离歌的吻也无疑是青涩的,很细密很温柔,也很不得章法的在乔歆瑶的两片唇瓣轻啄着。乔歆瑶的整个身子僵硬,软软的唇瓣任离歌细密的吻着。
青涩而缠绵,带着浓浓的柔情和无限的怜爱,乔歆瑶僵硬过后,感受到离歌传来的柔情,忍不住颤抖的开启唇瓣,轻轻的迎合。
她知道自己其实也是喜欢离歌的,只是她们的相遇让她总是不愿意去面对这份真情,总觉得离歌对自己应该是对待亲人的那种情谊。
所以她故意忽略了离歌的感受,可使人的思维一旦成型就会成为惯性,这么多年她习惯性的忽略离歌,却不知道自己给他心灵究竟造成了多少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