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很难想象,这么美丽的地方,竟会是一个贼窝。
格林.尼尔,一个满头金发的小孩,他此时正一个人坐在背阳的别墅阳台上,一口一口优雅地吃着牛油面包,手边则是一杯很普通的牛奶。
这是他的早餐,也是他普通一天的开始。
抬头看了看遮挡住晨光的人字形屋顶,格林.尼尔轻叹了口气,里面充满了成年人才会有的感慨与无奈。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他对自己日复一日的生活,已经产生了点点迷茫。
十天前格林.尼尔刚刚度过了他十三岁的生日,帮他庆祝的有齐格大管家,还有那群自己最好的小伙伴们。
那天本来应该是很高兴的,不过当格林.尼尔吹灭了蛋糕上十三根蜡烛后,在阵阵掌声里,心头却涌起一丝伤感和困惑:我到底是小偷,还是贵族?我的未来……是什么呢?
格林.尼尔是名孤儿,至少在记事之后,照顾他的就只有齐格大管家。
齐格不但充当了格林父母的角色,而且还是一名很严厉的老师,从格林三岁起,齐格就要求他每天6点钟起床,半个小时的慢跑、半个小时的朗诵、然后才是式样简单的早餐。
早餐虽简单,但要求却更多,举止要优雅、吃相要得体,细嚼慢咽、言不露齿……总之,完全是以一名贵族的标准在教导小格林。
小格林若是做不到,或者做得稍微有一点偏差,齐格的板子就会毫不留情地落下来!
小格林性子坚毅,即使被打得手背发青,也只会流着泪咬牙坚持下来,因为他从每天诵读的文章中得知。齐格给自己的教育,就是在培养一名合格的贵族!要当人上人的贵族,吃苦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小格林长到七岁,贵族的梦想就如同五彩的肥皂泡一般,忽然间就破裂了。
那一天。齐格领来了一群与格林年岁相仿的孩子,然后把他们召集在一块,对他们宣布:“从明天起,你们就去巴塞尔的大街小巷,看到穿着华丽的人,就想办法勾出他们的皮夹子,将它带回来!”
齐格竟是要格林做扒手!七岁的小格林,当场就愣住了!当晚,他哭了一夜。流下的泪水甚至盖过了从前岁月的总和!
格林哭过后,还是要听齐格的,于是从那天起,巴塞尔的街头巷尾就多了一群机灵的小孩,他们相互配合,专门挑富有的外地人下手,相应的,巴塞尔当地警局。失窃案的发生率也在逐年上升。
格林很聪明,扒窃技术很快就在小伙伴中出类拔萃。并且许多五花八门的偷窃配合战术也都出自他手,理所当然的,他便成了这群孩子当中的头头。
看着钱包从那些大腹便便的人口袋里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到自己手上,每天晚上清点战利品,和新伙伴们贼笑着数着花花绿绿的各国纸币,格林一下子觉得。自己似乎已找到了人生目标!
“我不要做什么贵族,我要当天下第一的神偷!”七岁的格林,一天晚上对着天空喊着。
结果,齐格冷着脸走出来,抓起格林就是噼里啪啦一顿痛揍。把踌躇满志的‘神偷未满’揍得屁股红肿、嗓音沙哑,并且满脑子的浆糊。
“记住,你不是什么神偷,从明天起,你也不许再当这群小扒手的头!格林,要是让我发现你主导了某个扒窃行动,那么晚上我会揍烂你的屁股!”齐格对着满脸泪水的格林,恶狠狠地说。
至此,格林人生的第二个梦想,也化作了肥皂泡,被齐格无情地戳破了。
自那之后,格林在一次扒窃行动中意外伤到了手腕,‘遗憾’地退下了孩子头的王座,而与此同时,齐格对格林的贵族式训练,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愈发加大了数量,每个晚上,都把格林操练得死去活来。
出席上层聚会所需的谈吐、仪表、举止……数学、哲学、军事的基础内容……骑马、击剑、射击、航海术……格林的七岁到十二岁,五年时光里,齐格仿佛化身成最博学的教授,将海量的知识,孜孜不倦地灌输给格林。
由于这一切都发生在深夜,没人知道,所以表面上,格林变成了混吃等死、手艺不精的扒手小混混,泯然于众。而齐格,则成了外人口里‘吃人不吐骨头、盘剥孩子扒手’的黑心恶霸。
回忆到此戛然而止,因为屋内的铃铛‘当当当’地响了起来,格林.尼尔暗叹一声,端起手边的牛奶一饮而尽。
他知道,这是齐格大管家在敲钟,因为用早餐的时间已经过了。
用手绢优雅地擦净了嘴,格林走进屋,齐格隐在黑暗角落里的声音,也机械般干涩地响了起来:“牛奶喝的太快了,下咽时发出了响声,伸出手来。”
格林习惯地伸出手,面无表情地接受了两下板子敲打的惩罚。
“齐格,今天要出去寻食吗?”
格林换下身上的贵族正装,在衣柜里找出一套脏兮兮的牛仔服,准备往身上套。
“不必了,今天上午有客人来。”齐格伸出棍子,将牛仔服拨落,“换上宫廷服,戴上佩剑!”
说完,角落里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