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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0章 废除种姓制度(1 / 4)

圣雄的父亲老甘地,其实也不老啦,顶多就是二十**;再说肤色微黑,又是光头,对年龄的显示不是那么明显。?。。

一见到自己敬佩之人的生身父亲,麦轲升起一股如睹圣雄本人的感觉,近一段时间对圣雄的生活背景所作的研究,在他脑际如同放映电影的快进,纷至沓来。

研究很全面,因为是灵犀一动做的;用起来也很方便,都在灵犀一动里面储存。

以灵犀一动的速度,成吨的资料整理和传输,再转移到麦轲的脑际,也就是分分秒秒的事。

麦轲特别敬佩圣雄甘地的非暴力主张,更钦佩他始终如一地遵行自己所坚持的理念,不管是他反对英国殖民主义的统治,还是对待国内的民族分裂主义者。

在他的理想刚刚大部分实现,印度可以摆脱殖民主义羁绊的时候,甘地就被分裂主义分子枪杀;即使如此,他的追随者也没有大肆为他报仇,而是继续按照他的主张,坚持非暴力。

可见,这个非暴力理念,不仅仅是甘地个人的主张,也不仅仅是他一时的心血来潮,或者是他个人的喜好,而且是他所有追随者的共识,是他们共同的生活准则。 比如印度教,它是从印度的最古老的宗教演变而来的。

在古印度教中,神有等级,又有不同的职能,分别负责创造、守护、和毁坏,这是最高等级,然后又有不同等级的神祗。负责各种不同的事情,有的善良,有的邪恶。

对人和动物的对待,尽管各个宗派的主张不同,但是基本上都作为生命来尊重,甚至把一些动物当作神来礼敬。

比如,对瘤牛、猴子、老鹰等等,都当做神圣。这些观念,许多流传至今,千年不变。

古印度较,经过改良,就成了现在的印度教,不但成为信仰系统,也成为印度的社会制度和政权机构,这就是印度的种姓制度。

四个种姓,最上面的两层。包揽了宗教事务和国家大权,下面的两个,负责生产和服务,种姓之外都是贱民。 这四个种姓的所有规定,都是为了保证一种秩序。各个种姓的人只有老老实实地呆在这个种姓之内,才能保证这个秩序不被打乱。

基本的原则就是,如果跨种姓婚姻发生。生出的后代,就是杂种,破坏了种姓的纯洁,因此,他们就被驱逐出种姓之外。

在这个普遍的情况下,又有例外。

这个例外就是,如果婚姻的男方种姓高,女方的种姓低,那么后代也能比女方的高一点点;当然比男方的种姓低许多。

如果女方的种姓只比男方的种姓低一个等级。那么。她的后代经过七次和高等级的男方种姓结婚以后,第八代的子女。就达到了与男方同级的种姓。

相反,如果女方的种姓高,男方的种姓低,那么后代无一例外地和男方同一个种姓等级。

虽然这种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造成了极大的不平等,但是这种不平等主要体现在职业分工上,而不是用暴力手段灭除低种姓。

古印度的基本法规——《摩奴法典》规定,任何人遇到生命威胁的时候,都有权反抗,这个可以反抗的范围也包括这些不可接触的人。

因此,即使是非暴力思想最薄弱的印度教,也是主张非暴力的,对人的生命有基本的尊重。

公元前六七世纪,佛教、耆那教相继产生,二者的共同特种是没有神,其次是不杀生。

既然不杀生,也就更加没有暴力了。

因此,佛教、耆那教二者不仅不杀人,连动物都在不能伤害的范围之内。

而如果违反这些规条,后果非常严重。

这种严重后果,不是从现实社会中施加刑罚,而是生命被羁绊不能得到解脱,也不能晋级到更高等的生命。

而这二者都是这两个宗教的最终追求。

因此,一旦他们付诸暴力,造成伤害,就使得他们的毕生追求归于无有。

这对于虔诚的信徒来说,是绝对不能承受的后果。

而一丝兰这个外来的宗教,虽然在印度时间不长,但是在不使用暴力、主张对人善待方面,比前三个宗教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丝兰的教义在总的原则上,采纳《圣经》十诫的要求,其中对人的生命那条规定,就是不要谋杀,也就是不得故意杀人。

非但如此,一丝兰教绝对没有印度教哪种等级森严的制度,更没有把人打入贱民阶层哪种极端野蛮的做法。

一个特别显著的例证就是,一丝兰所到之地,当地的不可接触者,绝大多数都加入了一丝兰教,从而有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

麦轲通过对这些宗教的研究和比较,清楚地知道圣雄甘地虽然属于印度教,他绝对是属于温和派、开明派,他可能比别人更多地接受了耆那教和佛教的主张,尤其是非暴力观点。

而且,麦轲还确定,甘地受到了基督教的影响!记得有一次,他被问到为什么面对迫害他不反抗时,他说,耶稣教导说,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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