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之合了。
郑爽家离郑氏集团不算太远,车子在路上开了半个小时,便来到一个小区门口,而此时林雷才知道,郑爽住的这个小区叫做世纪桃园。
“林雷,下车了,我们到家啦!”郑爽把车子停好,转头对林雷说道。
“郑叔叔,晓雪老婆还在睡呢!”林雷看了看倒在怀里熟睡的郑晓雪,想要叫醒她却有心有不忍。
“呵呵,林雷啊,你都叫晓雪老婆了,她还睡着,当然是你把她抱上去了。”郑爽笑着说道。
“郑叔叔,我也是这么想的!”林雷说话间就已经把郑晓雪抱在怀里,并很快钻出汽车。
“晓雪的房间在那里。”郑爽一进门便指着一个房间对林雷说道:“我也很累,就不招呼你了,你当这里是自己家就行,我先去休息了,晚安,明天见。”
“呵……”郑爽说完又是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然后回房睡觉去了,看样子是真的很困。
林雷抱着郑晓雪,走向了郑爽刚才指着的那个房间,轻轻把房门打开,然后抱着郑晓雪走了进去。
女孩子的房间总是充斥着醉人的香气,郑晓雪的房间自然也不例外,这丫头的房间不但有一种醉人的清香,还让人感觉到似乎回到了童年的时代。
郑晓雪的床很普通,床上的被子、枕头什么的都是卡通的图案,包括房间内的窗帘,以及一些日常的用品,大都印着卡通图案。
林雷为了不弄醒郑晓雪,便直接抱着郑晓雪睡到床上去,就这样抱着她睡觉。
也许是被林雷抱着很舒服的缘故,郑晓雪整个晚上居然都没有醒,甚至连翻身都没有,一觉便睡到了第二天早上十点半。
“叮铃铃……”还在熟睡中的郑晓雪被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吵醒,眼睛都还没有睁开便伸手到处找手机。
郑晓雪睡觉的时候习惯把手机丢在床上,方便接听电话,可是她摸了好一会儿也没有找到手机,而此时急促的铃声也已经停止了吵闹,郑晓雪正想缩回手来继续睡懒觉,却突然触碰到一个物体。
郑晓雪猛然睁开眼睛,正好此时林雷也已经醒来,看到林雷居然睡在自己的床上,郑晓雪顿时羞红了脸,“林雷,你……你怎么会睡在这里了?”
“晓雪老婆,你是我老婆,我不是睡在这里,那我睡那里呢?”林雷装出一副很无辜的表情。
“你……你昨晚对我做了什么?”郑晓雪尽量压低声音问道。
“没有啊,我就这样抱着你睡了一个晚上,你睡得很香,整夜都没有醒呢!”林雷昨晚其实睡得不是很好,怀里抱着个大美人,他还能睡得安稳吗?
“真的只是抱着我睡了一个晚上?”郑晓雪有点难以置信,现在不趁人之危的男人几乎已经绝种,莫非林雷就是那个绝种的好男人?
“晓雪老婆,我倒是想不止是抱着你睡觉,可是我还能对你做什么呢?”林雷有点后悔,早知道就把郑晓雪办了。
“你没有对我做什么就最好了!”郑晓雪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还是昨天穿的那一套,自然也就相信昨晚她和林雷的确没有发生过什么,只是郑晓雪在心里想着,她和林雷这样算不算是同居了呢。
“晓雪老婆,你喜欢晨练吗?”林雷突然问道。
“喜欢呀!”郑晓雪说道:“以前我每天都会去跑步,然后去喝早茶,只是最近公司出了那件事情,我就没有什么心情去晨练了。”
“晓雪老婆,我说的晨练不是跑步拉,跑步太无聊了,我说的那种运动很有意义的。”林雷若有所思地说道。
“哦!”郑晓雪认真地看向林雷,“林雷,是什么运动那么有意义呢?”
“这种运动之所以很有意义,乃是因为它是人得以延续的根源,正是因为这种有意义的运动,人类才得以世世代代得到传承。”林雷一本正经地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