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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紫云斋(1 / 2)

紫云斋装饰的十分华丽,给人的感觉,既有清雅,也有奢靡。

所有的摆设都名贵而大气。

娃娃特意小心拍摄,那些古董也就罢了,屏风搭着一件儿前朝的流仙裙,那种细腻的美丽,至少二十一世纪第一流的绣娘织工也做不出来,更别说那些机器制出的货色。

不过,这地方显然是胭脂待客之所,并不是佳人的闺房,本来杨蕴秋没想去佳人的闺房一探究竟,没想到,才坐了片刻,就有一个小丫头领着他进了内室。

“我家小姐受了寒,不太想动,还请公子莫要介意。”

哪个男人不想进美人的香闺?至少杨蕴秋就有一种隐秘的好奇心,很想去看看。

随着小丫头进入了花园,园子并不大,却是精美绝伦,名花异草无数,旁边便是一个曲廊,再旁边,便是一排很精巧的屋子。

杨蕴秋随意一眼扫过去,竟有二十间。

那小丫鬟笑道:“那是婢子们的住所,这会儿大概都睡下了,我们小姐不大爱约束我们,若是无事,也不喜欢让太多人近身侍候。”

娃娃惊叹:“我看那房子比咱们李珊珊姑娘住的还要好上数倍。”

杨蕴秋笑了,看来把这胭脂姑娘当成一个寻常烟花女子看待,有些不合适,至少这样的脾性,着实讨人喜欢。

绕过这片房子,他们终于到了神秘的紫云斋香闺。

竟然只是很朴素的木屋。

小丫鬟先过去敲门,里面就传来慵懒的应答声:“可是孙公子到了?快进来吧,我本就没什么名声可言,更不用顾忌男女之别。”

那声音有些沙哑,可杨蕴秋这般心志坚定,还是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心被一根羽毛挠了一下。

小丫鬟不以为意,举手推开门。

杨蕴秋走进去就发现,这屋子所有的窗户都挂着窗帘,是紫色的,色彩很重,屋子里很阴暗,摆设却不俗,黄花梨的妆台上放着一面精美的铜镜,旁边的首饰匣子随意打开,里面的珠宝首饰价值连城,就那么扔着,桌子上地上还散落了不少圆润的珍珠,这些珍珠颗颗饱满。

娃娃忍不住笑:“不知道的还以为胭脂姑娘学会了人工珍珠的生产技术。”在这个时代,个头大,还精致漂亮的珍珠价比黄金贵得多,她却随便扔,让别的女人看到,非要气得口鼻生烟。

隔着屏风,就是一张大大的架子床。

胭脂就躺在雪白的帐子里。

杨蕴秋虽然不大在意,可还是很守礼地没把视线放过去,而是落在妆台旁边的琴案上,上面是一架旧琴。

娃娃扫进去对比,“是扶苏公子用过的白火琴,听说不是一般人能够驾驭的,价值不好说,要是换了懂行喜欢的,十万两白银也能出得起。”

杨蕴秋不理会娃娃的显摆,再看屋子里的棋枰,花架上堆满了的画,画也不错,都是人物画,有男有女,落款全是方方正正的胭脂两个字,一点儿也没有故弄玄虚,甚至没有起个字号,好像胭脂姑娘从没有字,也没有号。

不像别的名妓,只要有了一丁点儿名次,就要给自己取个寓意好,又新鲜的字,恨不得一日之间传扬的天下皆知。

还扔着几本诗集,几张练字的帖子,最要紧的是,小心翼翼地摆放在书案之上的,还有两套精装版《狄仁杰》,看那书籍下铺着绸缎,保存的十分好,显然是小姐的心爱之物。

杨蕴秋笑了笑,只见了那诗集,就知道无论胭脂表现的多么洒脱,她就是个文青少女,还是个爱看狄仁杰的文青少女。

他仿佛已经看见美丽的少女坐在阴暗的房间里,孤独地抚琴,自己与自己下棋,坐在烛台下读书,时而拍案叫绝。

不多时,杨蕴秋刚刚把整个屋子审视了一遍,床上就响起????地声响,胭脂衣衫不整地钻了出来,头发还乱着,乱上也带着红晕,偏偏一点儿都不让人觉得丑陋。

“你怎么不看我?”胭脂娇笑道,“我光练习怎么起床,我就练了整整半年,保证每一个角度都完美无缺,别说你十二岁,你就是只有两岁,也不能无视我。”

说着,她就招招手,“来,过来坐,和姐姐聊聊天……你放心,姐姐的床干净的很,从不让别人乱坐,你可是头一个能坐上来的男人,不,是男孩子。”

话音未落,她就咯咯地笑了起来。

杨蕴秋挑眉,还真大大方方地坐到了胭脂的床上去——他一点儿都不讨厌这屋子里的香气,也不讨厌胭脂这个人,她的神魂,是没有污垢的,甚至比他见过的,孙家那几位小姐都干净的多,虽然在外人眼中,她只是个玩物。

他真的大大方方地坐了过去,胭脂反而没有在调戏小帅哥,伸手拿起那块儿,被小丫鬟搁在她床头的蓝宝石,握在手中把玩。

“真是好东西,必然是你的心爱之物。”

杨蕴秋点点头,若非心爱之物,也不会随身携带,时时摩挲,正因如此,这宝石上带有杨蕴秋的气息,才更显得光泽温润,一般人就算看不出不凡之处,却也能隐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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